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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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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采购合同处于政府采购活动的核心地位,它对于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而言,都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政府采购合同应纳入行政合同的范畴,也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中的行政法律关系属性,才可以解释为什么政府采购合同在采购程序、适用原则等方面与一般民事合同有着重大的区别。因此,正确认识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对于政府采购活动来讲,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一直是颇有争议的问题,分歧主要集中在政府采购合同是普通的民事合同,还是特殊的行政合同。本文从支配政府采购的依法行政原则、政府采购合同的公益目的和政府在采购合同中的特殊地位进行分析,得出政府采购合同本质上是行政合同,而立法中的保守也是导致合同性质不明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3.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是通过合同实现政府意志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政府采购法》将政府采购合同定位为民事合同,然而微观分析这一定位,其本质属性明显有别于民事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应属行政合同。  相似文献   

4.
从政府采购活动的原则看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后,对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法学理论界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它是民事合同,有人主张它是行政合同。若要弄清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应该从政府采购法确定的主要原则着手,因为政府采购法的原则直接影响并决定着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  相似文献   

5.
从采购人的主体性质、采购资金的来源、采购目的、采购人的权利义务、采购程序等方面来看 ,政府采购合同属于行政合同 ,不同于一般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 ,因此不能一概适用合同法。此外 ,若适用合同法 ,在某些情形下不利于监督采购主体依法行政、有效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也难以解决采购者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浅谈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根本上说,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公法还是私法抑或公私法造一问题取决于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认定,而学界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的民事合同说、行政合同说、行政私法合同说等诸多学说.造成这类合同法律适用的不一,亟需厘清.在我国,根据行政私法合同说,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总体适用《合同法》等私法,但又受《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等公法规则的拘束。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西方主要国家对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认定入手,分析了我国学界关于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各种观点,认为政府采购合同符合行政合同的特征,其行政性远甚于民事性,是一种行政合同。  相似文献   

8.
对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性质,学说研究颇多,争议不断。由于招标投标属性与公私法划分标准对政府采购定性起着决定性作用,借助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分析,特别是竞争机制的作用,明确政府采购本质上是两个独立的合同行为所构成,二者是预约(政府采购程序)和本约(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关系。政府采购使用公共资金,选择交易对象必然受到法律的约束,预约属于行政合同;而本约按照政府采购的目的以及采购时政府身份地位的不同,不能一言蔽之,可能是民事合同或者行政合同。政府采购"双合同"行为定性之后,法律救济可借鉴德国采购法程序上稳健线状突破的操作方法。  相似文献   

9.
雷裕春 《法制与经济》2008,(4):42-43,46
本文从西方主要国家对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认定入手,分析了我国学界关于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各种观点,认为政府采购合同符合行政合同的特征,其行政性远甚于民事性,是一种行政合同。  相似文献   

10.
刘燕 《中国司法》2003,(2):40-41,55
一、问题的提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采购目标的实现都要借助于合同来完成。以合同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不仅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通行的做法,也是世界贸易中普遍遵守的惯例。根据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2条规定:所谓政府采购,是指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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