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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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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介绍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最新版本《仲裁规则》(第四版),并将之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较早版本《仲裁规则》(第三版)进行比较,简要评述新旧版本之异同,指出该最新版本在功能和制度上虽具有一定的新意,但也有可能在实务中引出更多的问题。总体而言,该最新版《仲裁规则》更加突出地体现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管理案件的功能和仲裁庭自主进行仲裁程序之间的平衡,有望促进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地位的进一步巩固。  相似文献   

2.
《中国律师》2006,(2):F0004-F0004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英文简称SIAC,中文简称“新仲”),受理国际商事及海事仲裁案,是新加坡法定的仲裁员指定机构,也是新加坡仲裁裁决书的认证及登记服务机构。  相似文献   

3.
《中国律师》2006,(12):F0004-F0004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英文简称SIAC,中文简称“新仲”),受理国际商事及海事仲裁案,是新加坡法定的仲裁员指定机构,也是新加坡仲裁裁决书的认证及登记服务机构。  相似文献   

4.
《仲裁与法律》2006,(5):10-10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海仲)代表团一行八人应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邀请,于2007年3月6日在悉尼出席了仲裁合作签字仪式,签字仪式在南威尔士州联邦法院的会议室举行。  相似文献   

5.
《中国律师》2006,(4):F0004-F0004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英文简称SIAC,中文简称“新仲”).受理国际商事及海事仲裁案.是新加坡法定的仲裁员指定机构.也是新加坡仲裁裁决书的认证及登记服务机构。  相似文献   

6.
《仲裁与法律》2006,(1):1-9
一、2005年案件受理及审结情况 (一)经贸仲裁办案情况 2005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受理案件的数量创历史最高纪录,共计受理仲裁案件979件(涉外427件,国内552件),其中北京总会462件,上海分会304件,华南分会213件。与2004年全年受案850件相比,增加129件,增长率为15.2%。案件争议金额为人民币120.6亿元。北京总会争议标的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案件有8件。2005年,贸仲委共结案958件,其中北京总会448件,上海分会301件,华南分会209件。  相似文献   

7.
《仲裁与法律》2006,(4):5-7
11月3日,贸仲委2006年度“三地”(北京总会、华南分会和上海分会)秘书人员工作会议在革命圣地嘉兴顺利召开。本届会议的主题为:加快仲裁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维护贸仲委声誉。  相似文献   

8.
1995年新加坡《国际仲裁法》生效后,新加坡仲裁体制分为两个独立的部分: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其中,《国际仲裁法》适用于国际仲裁,原仲裁法适用于国内仲裁。《国际仲裁法》采纳了《UNCITRAL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被认为标志着新加坡脱离法院干预国际仲裁的普通法对抗制,转向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仲裁独立。本文详细介绍了新加坡国际商事仲裁的立法、各项制度及其发展。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的修改为视角,讨论了机构仲裁框架下的临时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10.
高菲 《时代法学》2012,10(6):3-22
贸仲委上海分会、华南分会是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贸促会成立的贸仲委的分会,不是地方政府批准成立的独立的涉外仲裁委员会;与《仲裁法》第10条规定国内新设仲裁委员会必须进行司法登记不同,《仲裁法》第七章确认并规定了中国贸促会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和制定涉外仲裁规则的职权,但并未规定已设立近半个世纪的中国涉外仲裁委员会需要进行新设立司法登记,据此,两分会所进行的司法登记应予撤销或由登记部门撤回;两分会违法宣称为独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的行为因违法自始起无效,不得再受理贸仲委上海分会、华南分会仲裁条款案件,而应由贸仲委秘书局受理以维护当事人仲裁权利的正当行使。  相似文献   

11.
《仲裁与法律》2005,(6):1-2
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主办,中国贸促会黑龙江省分会、中国贸促会哈尔滨市分会、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黑龙江办事处承办的国际商事仲裁研讨会于2005年10月28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来自俄罗斯、蒙古、日本、韩国、朝鲜和哈萨克斯坦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相似文献   

12.
谭古丽 《法人》2011,(8):48-48
2011年7月2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与英国特许仲裁学会东亚分会在深圳联合举办“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风险及防范”研讨会,从律师、企业、仲裁机构、  相似文献   

13.
港、澳、台仲裁制度比较吴炯(一)仲裁机构和适用的仲裁规则。香港仲裁机构有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由工商界与法律等各业人士于1985年组建,其仲裁规则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如果争议双方当事人指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为委任仲裁机构,就会同时被建议采用...  相似文献   

14.
《仲裁与法律》2006,(5):3-3
3月14日下午,贸仲副主任董松根亲切会见了新加坡律政部常任秘书陈丽芬女士以及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常务副主席巫昱成教授一行六人。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参加了会见。  相似文献   

15.
《仲裁与法律》2006,(3):1-1
2006年5月31日至6月3日,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ICCA)第18届仲裁大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本次大会的主题为“回到基础”,共有600多名来自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法律界人士参加了本次大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和贸仲名誉副主任兼ICCA咨询委员会委员唐厚志率领代表团参加了本届大会。  相似文献   

16.
《仲裁与法律》2006,(2):1-1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仲裁论坛及伟凯国际律师事务所于2006年2月23日在北京建国饭店共同举办了中国仲裁研讨会。  相似文献   

17.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2007年仲裁规则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过16年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作为公认的权威仲裁机构,致力于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国际间的经济纠纷,在世界范围内享有中立、独立、公正、权威、高效的盛誉。从2007年7月1日起,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将启用第三版仲裁规则,从而取代已经使用10年的1997年第二版规则。2007年规则在总结、继承和发扬97年规则宝贵经验的基础之上,借鉴ICC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更加注重了仲裁的国际性与效率性。具体而言,2007年新规则有以下几个新变化:  相似文献   

18.
<正>跨国诉讼、仲裁和调解被认为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三驾马车”。在跨国诉讼、仲裁中,已有《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作为相应的国际法依据,为解决国际商事争端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却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一直以来未形成针对商事调解的国际立法。为解决国际商事调解立法的缺位,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研究拟订的《新加坡调解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2018年12月经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  相似文献   

19.
仲裁动态     
——2005年7月16日,由北京仲裁委员会(B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中国国际法学会(CSIL)共同主办的“国际投资融资保护论坛”在北京京瑞温泉国际酒店隆重举行。江平主任为论坛致开幕词。中国商务部条法司尚明司长、新加坡仲裁界的梁志豪先生、新加坡交易所上市部的林梅女士分别就“中国投资保护政策的最新动向”、“在新投资如何趋利避害”以及“中  相似文献   

20.
仲裁协议的效力由其所适用的法律决定,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在认定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时所采取的标准亦有所区别.从新加坡有关仲裁协议的成文法规范出发,结合新加坡法院就仲裁协议法律效力争议所作的判例,在研究新加坡法院对“病理性仲裁协议”效力认定时所采取的基本原则后,认为新加坡法律具有“亲仲裁”特性.这是新加坡在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海事仲裁领域取得令人瞩目发展成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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