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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合伙的独立民事主体地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合伙为民事主体之立法态度判断 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问题,在我国历来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总体来看,争议的内容可分为两个层次:一为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之争,即探讨合伙是否具有民事主体的地位;二为合伙的独立民事主体地位之争.即在承认合伙是民事主体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合伙是否具有与自然人、法人相并列的独立的主体地位。 我国《民法通则》将个人合伙规定在公民(自然人)一章,将法人合伙以联营的称谓规定在法人一章。对此种立法方式.学界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理解:(1)合伙不是民事主体.而只是公民或法人参加民事活动的特殊形…  相似文献   

2.
民法通则与合伙民事主体地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次把合伙列入自然人一章加以规定,这在民事立法上是一个创举。大家知道,各国民法典总是把合伙作为一种契约放在债编中。但是,我国为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够从实际出发,把合伙首先看作一种实体组织,放在民事主体部分加以规定,这就突破了传统民法的惯例,表现了积极的求实和创新精神。同时,说明合伙在我国民法中占据重要地位,它是我国民事主体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合伙是不是民事主体,这是一个历来有争议的问题。我国在《民法通则》的制定过程中,也曾出现过两种意见:一种意见不赞成把合伙放在民事主体部分加以规定,理由是民事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合伙是自然人、法人派生出来的,是自然人、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一种形式。外国的民法绝大多数是把合伙写在契约中,不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所以,我  相似文献   

3.
钱敏 《法制与经济》2009,(24):34-35,38
合伙是种古老的经营方式,但其法律地位一直尴尬,直到近代西方各国才相继确认了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而在我国其法律地位仍是一个问题。许多学者对此众说纷纭,而笔者同意赋予稳定团体性合伙以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的观点,并认为在我国以后的法律中应对合伙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予以规定。这样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符合时代的发展,并与先进的法律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4.
将我国的现有合伙划分为合伙与合伙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合伙企业相当于大陆法系国家的商事合伙,而民法通则规定的个人合伙除“起字号,依法核准登记”的以外,应属于民事合伙。区分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很有必要,因为商事活动要求简便快捷,民法理论中关于合伙的许多制度过于谨慎、繁琐,这样就像商法从民法中独立出来一样。商事合伙也从民事合伙当中分离出来。当然,大陆法系很多国家民商分立,有独立的商法典,因此,在称谓上可以称为民事合伙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 ,随着近年来各种合伙企业和组织的普遍发展 ,关于合伙的法律地位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民法学界的关注。本文试图对合伙的财产和责任这两个主要方面的分析 ,通过对合伙与自然人、法人的比较 ,从而得出结论 :合伙应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一、关于合伙是否为独立民事主体的理论分歧关于合伙的法律地位 ,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内容。从广义上讲 ,是指合伙的一切法律属性 ,包括合伙的概念、条件、名称、分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财产的归属、责任形式 ,以及是否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等。从狭义上讲 ,合伙的法律地位 ,仅指其能否在法律上成为一类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6.
合伙在我国《民法通则》中作了规定,但合伙的有关法律问题仍不够完善。为此,本文拟就合伙的法律问题略谈一二。(一)合伙立法例目前,就世界各国和地区来看,合伙有两种意义:其一,指合伙契约;其二,指因合伙契约而成立的非法人团体。从主体角度出发,把它归入民事主体编,使之成为与自然人和法人并列的第三民事主体,还是从契约角度出发,把它纳入债权调整范围之内,使之成为侧重于市场运行的法律规范,不同国家和地区随其历史传统、法律制度不同而大相径庭。罗马法认为,自然人是唯一的法律主体。合伙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互相约定各自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分配的契约。罗马法将合伙作为合意契约的一种规定于债法,不承认合伙是一种稳定的团体,合伙没有民事主体资格。大陆法系各国对合伙内容的规定,虽各具特色,  相似文献   

7.
合伙民事主体地位的再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是一个历来有争议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合伙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它只是自然人、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另一种观点认为合伙具有民事主体的资格,它包括“非法人团体说”、“准法人说”、“法人说”和“第三民事主体说”等。我国《民法通则》对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各种经济组织形式不断涌现,尤其是各种合伙企业的普遍发展,关于合伙的法律地位问题越来越受到民商法学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重点对合伙的法律地位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对合伙概念的分析和合伙的发展回顾,从而得出合伙主体是相对独立民事主体的结论。  相似文献   

9.
在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的问题上,本文区分了两类合伙的基本含义,并以此为前提在理论上讨论了确定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准,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说明承认合伙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合伙组织有隐名和显名两种类型。合伙组织特别是隐名合伙组织是否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问题是一广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对显名合伙组织的法律地位与隐名合伙组织的独立民事主体资格进行探讨,并就如何完善我国合伙制度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各种合伙企业迅速蓬勃的发展起来,对于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问题也越来越引起民法学界的关注。本文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和责任这两个主要方面的分析,通过对合伙企业与法人的比较,从而认定合伙应为独立的第三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12.
罗熙 《政法学刊》2008,25(2):85-89
随着合伙在经济生活中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和立法者认识到合伙地位的重要性。但合伙并未取得民法上的主体地位,这与合伙在市场经济中所发挥的地位不相匹配,合伙应当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3.
合伙企业的两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伙企业法》是我国市场主体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法律,在对合伙企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中,会遇到这样两个问题:一是否需要在民法中规定第三民事主体———合伙企业;二是一人是否可以加入多个合伙。本文就这两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民法确认并加以调整的两类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14.
蒋学跃  向静 《法学论坛》2007,22(6):109-115
我国现有民法理论主流观点认为应该赋予合伙以民事主体地位,具体而言就是在自然人与法人之外的"第三类民事主体".从民事主体的价值基础和演变逻辑来看,民事主体只应该存在二元模式,不存在第三类民事主体的问题.合伙本身存在的形式是多样的,因此只能根据民事主体的价值评判标准将部分合伙纳入到法人的范畴之中.  相似文献   

15.
合伙为独立民事主体之我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合伙为独立民事主体之我见●施建辉一、关于合伙是否为独立民事主体之争论关于合伙是否为独立民事主体之争论,在我国由来已久。大致分为两派。一派持否定观点,认为合伙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一派持肯定观点,认为合伙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两派关于合伙的概念、特征亦因服务...  相似文献   

16.
臧震 《法学论坛》2004,19(5):66-68
《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实施 ,标志着我国民事主体立法已步入了一个新的台阶。但该法的颁行并没有结束我国合伙立法不周延的历史 ,这方面的缺陷依然存在 ,导致司法实践陷入困惑。本文结合有关国家在合伙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 ,论述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合伙制度规定的缺陷 ,并就缺陷产生的原因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陈军 《中国公证》2014,(7):25-26
正《合伙企业法》在修订前后虽对合伙企业在概念的表述上将"营利性组织"一词去掉,但学界还是有不少人认为新的《合伙企业法》在性质上仍维持了原法对合伙企业商事主体及其营利性的认定。不少学者在文章中还专门分析了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的区别和划分的必要性及意义,~④本文主要讨论商事财产在继承实务中的处理与认定,故而会更多地倾向于以商事合伙的视角来看。一、合伙企业的财产及范围合伙企业财产,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由合伙人  相似文献   

18.
根据我国的民事立法,我国的民事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与其它组织。其中,合伙企业作为重要的民商事主体之一,在团体能力和责任能力等诸多方面与公司法人颇为相似,却被一直排除在法人范围之外,而被归入其它组织之中。随着新型的有限合伙的出现,这种立法上的不合理显得更加突出。借此《民法典》编撰之际,我们应该重新讨论和认识合伙企业的团体能力与责任能力,赋予其法人资格,以此理顺我国民事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19.
论合伙企业的财产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实施,合伙企业被明确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一个重要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更具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与此同时,人们对合伙企业各项制度的研究也更加深入。在有关合伙企业的各项法律制度中,合伙企业的财产制度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重点问题,此问题不仅对于明确合伙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十分重要,对于合伙的债权人和合伙人的债仅人的意义更为重大。鉴于学界对合伙企业财产的组成、合伙企业财产与合伙企业共有财产的关系以及合伙企业财产的法律性质等问题颇多争论,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些探讨。一、合伙…  相似文献   

20.
合伙可以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和民事诉讼主体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法学理论界对合伙是否可以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历来存在争议,①同时学者们对合伙是否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也有不同的见解。②显然,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有助于确定合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以及合理地解决因合伙事务发生的纠纷。本文拟从新的角度对此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与学界同仁共同探讨。一、合伙可以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一)合伙的基本特征笔者认为,在探讨合伙是否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之前,首先需对合伙的基本内涵或基本特征作出合理的界定。应该说,现实生活中的合伙形态多种多样,学者们也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合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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