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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敏 《法制与社会》2011,(11):268-269
最大诚信原则是我国保险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但从现状看,被保险人不尽如实告知义务或骗赔,很多保险公司存在投保容易理赔难现象,矛盾主要在于如何认定投保人是否履行最大诚信原则要求的如实告知义务?本文以一起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为由解除合同,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的案例为视角,试探讨最大诚信原则中对投保人的义务要求。  相似文献   

2.
孟义 《山东审判》2005,21(3):99-101
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制度是保险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拟对如实告知义务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进一步完善如实告知制度。一、如实告知义务的价值基础(一)最大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合同,即通常所说的射幸合同,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支付相应的代价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对于投保人而言,有可能获得远远大于所支付的保险费的利益,但也可能无利益可获;对保险人而言,其所赔付的保险金可…  相似文献   

3.
海上保险中的告知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诚信原则是海上保险的重要原则之一,起到了调整双方关系的作用。根据这一原则,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负有向保险人告知(Disclose)的义务。所谓告知,也称披露,是指在保险合同成立以前,亦即保险人接受要保前,被保险人必须将有关保之重要事项或状况(materlJkctororcircumstance)告知保险人。我国《海商法)}第222条第1款规定:“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或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者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一、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在理论上,告知义务…  相似文献   

4.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中的基本原则之一。依据这一原则,在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保险人必须把办理保险的有关事项告知投保人,投保人必须把保险标的主要危险情况向保险人如实申报,以便使保险人据以对危险程度进行判断,决定是否接受投保和确定保险费率。坚持最大诚信原则是防止把保险变为投机性活动的有效手段之一。首先,保险的目的在于把少数人事先无法预计的意外经济损失分摊给众多的人承担。保险人承保的危险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对于那些事先就能预计到  相似文献   

5.
保险交易是一种以风险承担为内容的交易,保险人依赖投保人告知的内容评价风险,这是保险业赖以生成和合理营运的基石。但在保险实务中,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是保险人拒绝支付的主要抗辩,而主张已经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则是投保人坚持的主要理由。基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投保人告知义务的适用问题进行探讨,以  相似文献   

6.
【裁判要旨】基于人身保险合同保险标的之特殊性,订立保险合同必须以诚实信用为原则,如实告知义务则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为投保人设定的法定义务。保险法第十七条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保人如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将关于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即对保险人作出是否承保决定和确定保险费率有影响的事实加以隐瞒,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且有权不退还保险费。此时,保险公司的免责并不属于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某些免责范围内,而是投保人违反法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解除合同的直接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7.
【裁判摘要】 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售“自助式保险卡”未尽说明义务,又未对相关事项向投保人提出询问,自行代替投保人激活保险卡形成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保险单,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以电子保险单内容不准确,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保险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8.
告知义务制度是保险法最重要的制度之一,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依据本款,投保人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然而,实务中,有时由于投保人处于强势地位,保险人会对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履行作出妥协。例如,实务中,有保险人与投保人以特约条款约定.  相似文献   

9.
一、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也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了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与保险标的有切身利益关系的被保险人,是否应当有如实告知义务呢?该法没有规定。《台湾地区保险法》第64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要保人对于保险人之询问,应据实说明。”台湾学者解释认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如果不是同一人而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应负如实告知义务。①这是因为《台湾地区保险法》第64条规定的“要保人”是兼指被保险人的。 国外理论界认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之危险事项有比投保人更为透彻的了…  相似文献   

10.
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以下拟从这项规定之中,选出一些可能产生争议的部分进行探讨。一、违反告知义务的客观构成要件一告知义务人告知义务人的主体原则上为投保人,因为他是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的相对人,所以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即规定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至于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同样义务,该条并无明文规定,所以在适用上将发生问题,这个问题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形下固…  相似文献   

11.
姜涛 《中国律师》2001,(10):66-68
最大诚信原则是订立和履行海上保险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合同当事人承担最大的诚信义务。1766年卡特诉鲍曼一案为最大诚信原则的源泉和起因,而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则首次以成文法的形式将最大诚信原则确立为海上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适用于海上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及保险代理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最大诚信原则主要强调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它主要包括告知、陈述、保证三方面内容。对于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各国法律的规定一般有如下几种:为合同自始无效;赋予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比例惩罚方式和损害赔偿等,其中赋予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和比例惩罚方式是最广泛运用的救济方式。本文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好文章,限于篇幅,仅摘要发表,供读者诸君参考。  相似文献   

12.
一、基于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最大限度的诚实守信。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是最大限度诚实守信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前,应当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作出的询问,如实告知影响保险人对是否承保以及如何设定承保条件、承保费率做出正确决定的重要事项。对于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如果保险人在明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不是进一步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而是仍与之订立保险合同,则应视为其主动放弃了抗辨权利,构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弃权行为,故无权再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而应严格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13.
<正> 海上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Utmost Good Faith),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负有最大诚信义务,最早概括这一原则的判例是卡特诉鲍曼(Carter v.Boehm),曼斯菲尔德大法官在该案中有精辟论述:保险是射倖合同,评价风险的特定情况大都只有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人依赖被保险人的陈述,相信被保险人没有保留所知道的任何情况,从而诱使保险人确信某一情况不存在,并以此为背景作出错误的风险评估。告知义务是该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试从比较法的角度,结合中英海事审判实践,分析告知义务的具体内涵、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举证责任等问题,期冀对海上保险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张震 《中国司法》2002,(9):34-35
近年来,人寿保险业务已引起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作为保险合同附件的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相存相克,并引起法律认知上的种种误区,从而极大地制约了人寿保险业务的正常开展,损害了人寿保险公司的诚信形象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正当权益。本文试以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推出的“康宁终身保险”为例,对此作一粗浅论证,以期有益于这方面的专业研究和立法完善。人寿保险条款本身存在的缺陷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制订的“康宁终身保险”格式合同之第1条明…  相似文献   

15.
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应为投保人,不包括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范围应限于保险人的询问,保险人没有询问的事项,即使为重要事项,投保人亦不负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均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应根据未如实告知的重要事实对保险人风险评估的不同影响规定不同的法律后果,并引入“比例罚规则”.本文对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范围、履行时间及法律后果进行研究,对《保险法》及司法解释提出了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6.
王利娟 《中国审判》2012,(12):96-97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立法初衷保险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是商事合同的一种,其订立和履行首先应当遵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同时,因为规制事项的特殊性,保险合同又具有诸多区别于一般合同的特殊规定,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就是其中之一。关于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立法依据和理论基础,归纳起来有诚信说、危险测定说、射幸说、合意说、担保说、经济说等。笔者认为,上述理论均有其合理成分,但我国保险法对于投保  相似文献   

17.
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以最大诚信原则为理论基础,是一种法定的先合同义务,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负有的义务。本文系统的分析了保险法上告知义务的构成,并对保险法草案加以分析,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8.
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义务,那么被保险人可能会通过第三人代为投保,以避免原本的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人以及保险业的发展经营不利;如果要求被保险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被保险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符合合同法上的相对性原则.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本文将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做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19.
本文简要讨论了《海商法》修改学术讨论过程中 ,就其中“海上保险合同”一章涉及到的若干热点和重点问题 ,包括 :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事故的概念、重复保险、保险索赔分类和最大诚信原则等。其研究成果是对修改或增补《海商法》的建议案文  相似文献   

20.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和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正是该原则的体现和要求。本文通过对一例保险合同纠纷的分析,阐释了说明义务和告知义务的含义和内容,以及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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