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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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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商务税收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商务运作模式,具有许多独特之处,因此究竟对其是否开征新税、如何征税,国际上众说纷纭。对电子商务是否征税,不仅关系到电子商务从业者的经济利益,而且关系到国与国之间关于税收利益的分配。本文着重从税收的本质、税收中性原则以及税收公平原则的角度加以分析,来看我国应对电子商务征税。  相似文献   

2.
我国电子商务近两年呈快速发展的态势,预计2017年中国在全球电子商务中的份额将达到75%,成为“电子商务大国”.与此同时,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也提上了日程,然而在目前的电子商务法大纲草案讨论稿中并没有有关电子商务税收的具体建议.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就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相关的数字商品分类、电子商务流转税征管、跨境数字商品交易的税收征管与退税等关键问题尚未形成统一且成熟的意见.美国近期形成的数字商品税收模式对我国颇具启发意义,我国可在此基础上构建自己的数字商品税收规则,进而推动电子商务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3.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构建的基本前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历经了几年的成长,已经成为了必不可少的贸易方式。但是,电子商务中的一些交易方式和产品是以往传统交易中所没有的,传统的税法体系对其无法适从。那么,如何确定电子商务税收的基础、构建电子商务税法体系是税法研究的重要内容。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税收体系,良好的诚信体系,法律环境、技术环境和与电子商务相适应的税收原则是不可缺少的。  相似文献   

4.
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和蓬勃发展,这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对适用于传统贸易方式的税收理论和税收 法制造成重大影响和冲击。本文在简要介绍电子商务税收的特点的基础上,阐述了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法所造成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刘丹 《研究生法学》2009,24(4):135-147
电子商务与国际税法的相关问题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便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尤其是发达国家更是重视对该问题的理论探讨与实践尝试。电子商务通过作用于税收构成要素、税收管辖权、税收征管等方面对国际税收实体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制度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通过法学、经济学的分析论证,我们可以发现目前税法存在的漏洞与真空。为了应对电子商务的冲击与挑战,构建我国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征管模式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6.
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电子商务给全球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电子商务的交易总量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例逐年快速增长, 大量税款不径流失,要不要对电子商务征税,如何针对网络环境下的电子商务进行征税,这给当前世界各国的税收部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本文较全面分析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给税收带来的影响,并对当前国际上各国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7.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所涉及的税务问题日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本文从电子商务的定义及特点出发,针对分析当前电子商务所涉及到的税收问题,提出了解决我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相似文献   

8.
由于我国社会制度的特殊性 ,法律适用的差异性 ,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管辖权和税法冲突不可避免。本文从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理论的挑战入手 ,针对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就电子商务征税可能产生的双重征税、避税问题及税收协定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冲突等现状 ,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 :界定相应税收理论 ,中国大陆要不断完善整个税法体系 ,并且大陆与港澳地区要密切税务协助 ,签定税收协议 ,与台湾地区加强税收司法协助等。  相似文献   

9.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电子商务得以迅猛成长。代表未来商务发展方向的电子商务在给企业带来无限商机的同时,也对传统的税收征管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本文针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征管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0.
在跨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世界各国对其征税问题的研究相对滞后,使其对基于传统交易方式而制定的国际税收法规产生的一系列巨大的冲击,尤其是对传统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击,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我国也应抓紧对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进行探讨,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从法律规制等各方面做好积极准备,以防止国际税收的流失。  相似文献   

11.
李刚  王晋 《时代法学》2006,4(4):65-70
实质课税原则是税法上的一个颇具争议的原则,它强调在税法的解释和适用中透过形式追求实质,在运用中容易与强调税法形式的税收法定主义产生冲突。利用税法漏洞进行的避税活动,恰恰需要运用实质课税原则揭露纳税人在合法形式掩盖下规避税收的真实意图,以维护税收公平与正义。以税收公平原则理论为支撑,坚持税收法定主义框架之下法律上的实质课税原则,解决了实质课税原则在适用中的难题,是治理税收规避直接有效的方法,但是要根治避税依然要靠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2.
中国税权重构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华国庆 《河北法学》2004,22(9):18-22
税权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法的核心内容。我国于 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 ,对税权进行了配置 ,但从多年运作的情况看 ,这种税权配置存在不少问题。就中国税权的重构作了一些初步探讨 ,并建议赋予地方以适当的税收立法权 ,合理划分税种 ,使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相统一。  相似文献   

13.
隐私权划定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界限,防御国家权力的侵入是其重要的价值取向。征税权的行使,必须以查明纳税人的真实税收负担能力为前提,由此,从税款征收、税收检查到第三人的税收协助义务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均与隐私权有着不同程度的冲突。从根源上考察,两者终极价值追求仍存在一致的基础。因此,必须通过制度的构建实现两者的相互制衡。  相似文献   

14.
王宗涛 《北方法学》2013,(2):153-160
近年来的房地产市场税收调控措施,普遍存在合法性问题。根源在于,税收法定主义与税收调控之间存在逻辑与现实的悖论,传统税收法定主义逻辑不适宜解释和构建税收调控的合法性。在合法性控制上,财政税与调控税的合法性标准应有所不同。鉴于税收宏观调控的不确定性,应对其施以灵活性的合法性机制,一方面是税收调控法定主义,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完善税收授权立法制度;另一方面是建立税收调控决策程序的三方参与机制,拓展税收调控的合法性框架。  相似文献   

15.
陈镜先 《法学》2022,(2):176-192
国际税收法律制度竞争是国际税收竞争的核心,一国的国际税收竞争力从根本上取决于其税制的竞争力。近年来,各国提升国际税制竞争力的主要举措包括从全球税制向有限属地税制转型、加强税收协定中消极所得预提税税率的法律协调以及对吸引外资的税收优惠制度进行调整。在全球竞争的大背景下,中国应当在总结国内外国际税制改革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自身的国际税制进行系统性改革,即加快从全球税制向有限属地税制转型,完善税收协定中的消极所得条款,调整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应对支柱二规则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16.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与政府税收立法权的界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白彦锋 《河北法学》2004,22(10):73-76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税法的首要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税收要素、税收程序基本方面的立法权都应由议会机关保留。政府部门只有对税收程序中的具体问题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即使在授权立法的情况下,对政府部门的授权也只能针对个别、具体的事项。  相似文献   

17.
廖呈钱 《法学家》2022,(1):28-42
税法“总则”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实现税法体系化的基本形态,亦是税收法典化的基础性工程。然而,规制时代下“解法典化”的趋势,使得税收法典化陷入规范封闭性与现实开放性之间矛盾的困境。宪法基本国策条款的客观法秩序性质,使得其在具备规范拘束力的同时能够保持结构的开放性,赋予国家义务的同时通过“反射性利益”及其主观化来保护公民的权利。由此,宪法基本国策条款可以成为破解税收法典化困境的有效路径。具体而言,宪法财政基本国策条款确立的发展导向需要通过税法“总则”的立法目的条款予以具体化。在坚持适度法典化的通则法定位基础上,以量能课税原则、受益原则和国家辅助原则的多元互补重塑税收公平的内涵,并在程序保障之下,通过立法沟通机制,最终形成“规则—责任”相衔接的立法体例。  相似文献   

18.
房产税改革正当性的五维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剑文 《法学研究》2014,36(2):131-151
房产税改革是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重点和难点,其正当性建构必须得到重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有关土地公有制和双重征税的质疑能够化解,存量房产具有可税性。房产税改革的正当性可分解为五个维度:一是征税正当,应以完善财产税制为直接目的,组织收入的功能则需经由整体性的税费结构调整来渐进地实现。二是定税正当,应以税负适度为核心,合理确定计税依据、税率及税收优惠。三是管税正当,应完善房产评估等配套制度,建立以纳税申报为主体的新型征纳模式。四是用税正当,应强化地方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形成地方财政收支健康运转的良性循环。五是程序正当,应以制定房产税法的形式推进改革,通过改革路径的法治化和可参与化来增强其民意基础。  相似文献   

19.
完善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体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详细分析了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体制的不足与缺陷:税收立法权限横向划分不明确,税收授权立法范围过大;税收立法权过度集中于中央,地方行使的税收立法权限过小。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税收立法权限体制的具体对策:依法明确划分税收立法权限;国家税收立法权应集中在国家权力机关,完善税收授权立法制度,授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部分地方税的立法权。  相似文献   

20.
陈方淑 《政法学刊》2009,26(3):69-73
税源联动管理机制源于税收流失,是税收实践不断试炼的产物。税源联动管理机制有其独特的联动谱系——横向联动和纵向联动。信息不对称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税收征管实践的“常态”,为征管过程中的税收风险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税源联动管理的法制机理在于:通过“税源联动”突破信息瓶颈,优化税收风险控制,从而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的现代性嬗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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