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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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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辖权异议制度本为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但其在司法实践中经常被滥用,对于权利人的保护、司法资源的消耗以及社会法治环境和法律定分止争功能的发挥都产生了负面作用。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加强对滥用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司法规制,并以适当的司法解释形式为管辖权异议设置界碑,甚为必要。改革现行管辖权异议制度,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与禁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之间取得平衡,则更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相似文献   

2.
管辖权异议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对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人民法院审判权的行使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都起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立法的笼统和配套机制的欠缺,实践中该权利往往未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完善管辖权异议制度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3.
论级别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级别管辖权的异议是管辖权异议制度的重要内容,对级别管辖权的异议分为不同的类型。我国司法实务对级别管辖权异议与对地域管辖权异议采用不同的处理程序,不允许当事人对受诉法院就异议所作出的决定提起上诉。这种限制上诉的做法既缺乏法律依据,也不利于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且与修订后的民诉法允许对管辖错误申请再审的规定不相协调。应当赋予当事人因诉讼进行中确定级别管辖的事由发生变动而请求将案件移送到上一级法院审理的权利,应当赋予当事人对级别管辖异议裁定的上诉权。  相似文献   

4.
刘根  廖鹰 《法制与经济》2013,(10):10-12
作为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受案的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管辖错误或管辖不当而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相比,惟独刑事诉讼在管辖权异议方面一直没有规定。管辖权异议是世界刑事诉讼的通例,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和谐,因而我国有必要建立管辖权异议制度。  相似文献   

5.
详述了英国及香港法院在处理提单中外国管辖权条款,特别当原告在提单列明的管辖地之外起诉时所适用法律原则及司法实践。总的原则是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申请有裁量权,且通常情况下法院要允许中止诉讼的申请,除非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管辖权异议不应被支持,而该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重点探讨了法院通常要考虑的各种因素,也简述了英国及香港法院如何处理提单中仲裁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没有裁量权而只能允许中止诉讼的申请。  相似文献   

6.
2007年民事诉讼法确立执行异议之诉制度以来,案外人的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护,实现了制度的预期功效,但伴随而来的是异议之诉权利的滥用,尤其是案外人执行异议虚假诉讼,不仅妨害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的正常推进,阻碍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及时兑现,亦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7.
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异议及该异议引起的诉讼是我国司法解释所确立的对当事人的权利救济范式,同时规范和限制分配程序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并将程序性异议导入普通审判程序之中。执行实践中分配方案异议权的滥用严重和规制失范,导致执行阶段不加任何审查、甄别和过滤一律移转普通审判程序处理,保护当事人的权利的救济机制发生错位。对于分配方案之异议,应该站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视角,厘清提起财产分配方案异议的性质、类型、主体,以"分配异议"作为诉讼救济基础,合理配置相应的救济资源、救济渠道和救济程序。对分配方案中针对参与分配债权是否存在及数额、清偿顺位、建设工程款的优先性和担保物权实现裁定载明的优先权提出的异议,应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的方式予以救济,其他关于分配方案的异议可以导入执行异议程序中,在执行程序内部通过异议+复议的路径予以消解。  相似文献   

8.
徐昀 《清华法学》2012,6(2):71-82
原告认为法院无管辖权,其实质等同于对管辖权之诉讼要件的"自我否认",故原告当然有权主张法院无管辖权。根据诉讼要件理论,在此种情形下,理论上法院应直接裁定驳回起诉而无需进行诉讼要件的审理。原告无需也不能通过为被告设定的管辖权异议制度实现救济,否则即进入错误的程序轨道。因此,原告是否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一个伪命题,其根源在于混淆不同制度的目的,将一个本应在起诉制度中解决的问题错误地置入答辩制度的框架。  相似文献   

9.
黄敏 《法制与社会》2015,(6):144+146
管辖权异议已经成为当事人拖延诉讼的合法手段,甚至已经成为一项公开的诉讼策略.这种行为对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法院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了不良的社会效果,显然有悖管辖权异议制度设立之初衷.因此,本文就目前存在的当事人滥用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以供探讨.  相似文献   

10.
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是当事人,但目前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障不尽完善,需要在附带民事诉讼起诉权、庭审权利.直接上诉权等方面完善被害人权利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1.
一、问题的提出民事瑕疵认证异议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有效救济民事审判人员认证瑕疵,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确保司法公正,而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中设立的,赋予诉讼当事人就审判人员认证瑕疵行为提出异议,申请撤销该项认证的一种诉讼权利。民事瑕疵认证异议制度是民事认证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民事认证范畴的概念。民事瑕疵认证异议制度,具体而言,应该包含以下内容:一是民事认证存在不当或错误等认证瑕疵,即民事审判人员作出的认证存在不当或错误;或者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存在认证不当或错误的可能;二是该…  相似文献   

12.
宋朝武 《法学论坛》2007,22(3):41-46
民事诉讼受理是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的初始必经阶段,对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意义重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深层次的矛盾不断出现,民众的诉求越来越多,而我国的法律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专门机构,应当担负起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历史任务,最大程度地吸纳化解矛盾纠纷.然而,现行民事诉讼受理制度所规定的起诉条件,既包括实体内容又包括程序要求,确定性有余而灵活性、包容性不足,虽然能够一定程度地起到过滤纠纷,节约司法资源的作用,但其对于新型权利诉求进入诉讼渠道的阻隔作用日益显现,甚至为个别地方限制当事人正当诉权的行使提供了借口.在改造方案的设计方面,应当理性审视现有司法资源和司法环境,更宜采渐进式而非跃进式的方案,避免由于准备不足而导致司法不堪重负,制约正常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13.
一、APR概述综观各种法律制度,给人总体感觉是:滥用诉讼权利(the Abuse of Procedural Right,缩写为APR)的问题随处可见。但各国并未真正意识到司法中的权利滥用现象,对于APR问题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也未达成统一,那种相信在任何地方都存在能够预防和制裁诉讼权利滥用现象的有效可行的救济方式是没有根据的。有人也许会说,没有一个法律制度完全不关注APR问题,但这只是问题的开始,而不是问题的结束,因为,诉讼权利滥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实际上,各国的情况大不相同:有些国家,例如法国,明确规定了APR的一般规则并授予法院处罚权〔1…  相似文献   

14.
恶意诉讼,是指行为人没有诉权而恶意提起诉讼或行为人有诉权而滥用这种诉权恶意提起诉讼,以追求达到该诉讼程序以内或以外的非法目的的一种陧权行为。  相似文献   

15.
管辖权异议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探讨了管辖权异议的程序性救济制度及其在民事诉讼法上的设立价值,并对管辖权异议的概念重新定位,将其异议主体界定为被告和受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实践中运用管辖权异议制度的混乱,本文论述了对管辖权异议进行程序性审查的必要性,指出双重裁定缺乏理论和立法依据;并认为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的裁判具有逻辑判断性,必须排除“驳回起诉”在二审程序中的适用,而以发回重审的形式来解决二审程序中的非法院主管问题  相似文献   

16.
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这是司法理论及实务界都存在争议的问题。本文以一则案例为基础,从诉讼程序的安定性、管辖异议制度的性质及其目的等角度出发,分析并指出重审程序中管辖权异议的非必要性及非合理性。  相似文献   

17.
鄢斌 《科技与法律》2014,(2):296-312
美国公民诉讼大致可以分为公民环境民事诉讼、公民环境行政诉讼和以自然物为共同主体的环境公民诉讼三类,其主体资格认定基本遵循了以"事实上的损害"为依据的原则,同时将公民环境权作为基本权利规定于宪法中,确立并保障了环境保护组织的诉讼地位。我国当前正在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采单一诉权模式,将公益诉讼之诉权赋予给环保组织。由于公民环境权并未在立法中具体化,同时对诉讼主体之资格认定也缺乏明确规定,实践中面临环境公益诉讼之基础权利不足和司法机关对诉讼主体资格难以判断的问题。司法实践中立法机关和最高人民法院可尽快出台相应法律解释,在借鉴美国经验基础上,打破传统诉讼法对主体资格的禁锢,构建环保组织及其成员与公民分设诉权的二元模式。  相似文献   

18.
任何一种法律制度都含有特定的目的追求,法律目的在法律制度的生命周期中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于行政诉讼的目的,我国学界一直以来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事实上,行政诉讼得区分为主观的抗告诉讼、客观的抗告诉讼和当事人诉讼等具体类型,行政诉讼的目的也需要依据不同的诉讼类型分别论定.主观抗告诉讼的目的旨在救济权利,客观抗告诉讼的目的仅为监督行政,当事人诉讼的目的在于解决纠纷.就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所确立的诉讼类型而言,是以主观的抗告诉讼为核心,以客观的抗告诉讼为例外.由此可见,我国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以救济权利为主,以监督行政为辅,但并不具有解决纠纷的目的.进而,强调行政诉讼的权利救济目的,不仅有助于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走出传统困境,而且对于行政诉讼制度的科学、合理设计,对于解决我国当下行政诉讼实践中面临的滥用诉权这一突出问题,都具有重要助益.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法作为保护私人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解决民事纠纷,使当事人的诉权得以保护.然而,法律赋予的这种自由却使得一些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通过恶意串通进行自认或认诺,损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这不仅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也极大地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然而我国民事诉讼法还没有系统规定对于这些问题的规制方法.本文希望通过分析现行制度缺陷,借鉴国外立法,提出建立完善我国诈害诉讼救济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0.
管辖权异议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设立,意在作为一种救济制度,用以补救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管辖错误。由于我国民事诉讼对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在实务及学界对该问题的争议较大。本文从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界定、我国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现状入手,对我国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具体的构想,以完善我国管辖权异议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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