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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预谋踩点“2003·05·31”绑架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徐××、汪××和汪×预谋后,经过几天的观察,将某超市经理的儿子姚××(12岁)绑架,打电话索要15万元现金赎人。“2003·07·24”绑架杀人案(在安阳市作的案)。毕××、王××经物色对象,将杨×(男,10岁,小学生,家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金桥小区)骗出绑架,然后打电话向杨家索要58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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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法治网报道2000年12月22日,湖北省十堰市李某在酒店吃饭时,听同在那儿吃饭的人讲起东风汽车公司某厂原厂长孙某家中被抢之事。第二天上午,李某以“TCL”的网名在东风热线网站“论坛心声”栏目发布“东风公司××厂原厂长孙××家遭到4名蒙面歹徒抢劫”的“新闻”。文中出现:孙××80岁的老母亲取出家中仅有的1万元现金交给歹徒,并交出金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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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恒宇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7,3(6):59-64
该案是一起贪污案件。青海省××州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在新注册二建公司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增加27.5%的个人股份非法占有,价值达人民币1038.6143万元。辩护人以股份在没有以利润形式分配到行为人手里时,不能作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为突破口,着重在犯罪构成理论上论述被告人许××客观上没有将公共财物据为已有的行为,不符合贪污罪的法律特征,不够成贪污罪,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一审判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被告人许××无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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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子 案例被告人张××,职业农民,1991年4月,由某县乡镇企业局任命为造纸厂厂长。1993年7月,县政府下文任命张为造纸厂技改扩建小组领导成员.1994年7月张被招聘为矿产公司(国有公司、造纸厂挂靠单位)的合同制工人。1993年7月,被告人张××在筹建县造纸厂期间(造纸厂技改扩建项目),与陕西省轻工机械厂洽谈购买造纸设备业务,7月13日与该厂签订了购买型号为1092型的造纸设备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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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资料
【案例1】孙×患右侧胸膜炎,有包裹性积液约3cm,2001年5月29日10:53,其父孙××、其母王××向某市急救中心电话求救,要求出车救护孙×。急救中心告知救护车全部在外执行任务,要求其另想办法,或等救护车回来。11:05,孙××、王××再次向急救中心求救,称其子孙×已经休克,一动也不动,但急救中心仍无急救车可以派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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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6月7日,上海普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包××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没收假币案,原告诉称:1999年4月28日,他从某国有企业领取了现金后,便到老西门邮电所缴付当月的移动电话费,递给当班营业员童××五张百元面额的人民币,童收款后称其中有一张为假币,并拒绝原告复看一下的要求,转身进入里间,在离开原告视线的情况下,开出一张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假币没收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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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属于证据的一种。其正确性、可采性由案件法官确定。虽然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论质疑的情况不少,但当事人以鉴定单位作为被告诉讼到法院的鲜见。笔者因为很偶然的机会,受领导指派,作为××省公安厅的诉讼代理人,参与了“宋××诉××省公安厅侵权”一案的出庭应诉工作。该案经过两次审判,4次开庭。历时8个月,××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认定:××省公安厅的鉴定科学、合法、有效,不存在侵权。现将应诉经过及体会报告如下,供同行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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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2日,被告人张×伙同李×(另案处理),在北京市宣武区国华商场门前从其携带的皮箱中取出"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55份(经鉴定均为伪造的发票),并以每份1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刘×非法出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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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与吕××于2005年12月8日签订一份以吕为甲方、傅为乙方的《供货协议》。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供应广西建院远程网络教育中心工程水电材料.乙方供应的材料金额达到35000元时,甲方应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乙方收到货款后继续供应余下材料。货款未收到的情况下,乙方将停止供货.甲方的工期被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应在乙方供应完工程所需水电材料十五天内结清货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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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杨××,男,20岁。于×年×月×日在工作中被一装满纸的纸箱砸伤右臂肘关节处,致红肿、发紫、功能障碍。拍X线片示:骨质未见创伤性异常。后持续红、肿、痛,经多家医院治疗无好转。4个月后经诊断为纤维肉瘤。后赴北京进一步确诊后行截肢治疗。受伤当时X线片(片号1574)示:骨质未见创伤性异常。但请专家会诊均认为右肱骨下端有骨膜反应及密度增高影。4个月后MRI示:右肱骨下端可见一梭形肿块。X片示:右肱骨下端骨质破坏。病理报告:高分化纤维肉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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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以被告人犯玩忽职守罪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起诉书载明:被告人李××,现任××镇副镇长、县人大代表,家住该镇政府宿舍。1999年4月22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1999年5月4日被取保侯审,2000年5月6日被解除取保侯审。人民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查明该检察机关在侦察阶段报经同级人大常委会许可对被告人采取了拘留、取保侯审,在取保侯审期限届满时即解除了,取保侯审,此后至提起公诉之日,未对被告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故人民法院认为该公诉案件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16条规定的受理条件,应按该解释第117条规定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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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陈××,女,62岁。因“左膝关节被摩托车撞伤1小时”于2003年7月21日入市某医院门诊求治。门诊专科体检:左膝关节肿痛、压髌(+),浮髌(-),髌骨上方可见2cm×2cm大小伤口,无出血,右小腿压痛(+)。首诊医师在观看患部×线片后,便做出了“左膝关节外伤。未见明显骨折”的诊断,治疗上予以活血化淤等药物治疗。按医嘱治疗近两周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