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2 毫秒
1.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等暂行办法和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特拟定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在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现随通知附发,希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不能和企业职工采取同样的办法计算工龄,国家机关和企业部门的工资标准也有差别,因此,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还不能立即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目前为了适当地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和计算工作年限等问题,制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现在一并颁发,望即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照本办法办理。第二条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医疗费用,仍按公费医疗制度办理。第三条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照下列规定,由所在工作机关逐月发给:(一)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头一个月工资照发,从第二个月起按以下标  相似文献   

4.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国务院已有新的规定,我会1955年7月6日会人福字第0624号命令颁发的"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各办公室、各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请假规则"第三条条文应修正为"除病假应按国务院1955年12月29日(55)国秘字第245号命令颁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办理外,其他各假都不影响原待遇"。又因企(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工资制度不同,前项请假规则第八条的条文也须根据实际情况修正为"本会所属各企(事)业部门工作人员请假制度,可由其主管部门规定"。  相似文献   

5.
为便于贯彻执行国务院于1955年12月29日以(55)国秘字第245号命令颁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等暂行办法和计算工作年限暂行规定",兹将一些有关具体问题及应注意的事项通知如下,希即遵照执行:一、关于执行范围的问题:1.凡系国家机关,不论其开支是行政费、事业费或企业费(如省工业、粮食、农业、林业厅、局等,但不包括其所属企业单位),一律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生活待遇和计算工作年阻等暂行办法和规定执行。其它不实行劳保的企业单位,若要参照执行,必须报请其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相似文献   

6.
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例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相似文献   

7.
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不能和企业职工采取同样的办法计算工龄,国家机关和企业部门的工资标准也有差别,因此,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还不能立即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目前为了适当地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和计算工作年限等问题,制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现在一并颁发,望即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照本办法办理。第二条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医疗费用,仍按公费医疗制度办理。第三条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照下列规定,由所在工作机关逐月发给。(一)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头一个月工资照发,从第二个月起按以下标准发给工资:工作年限不满两年的,发给本人工资(标准工资加所在地物价津贴,下同)的百分之七十;满两年、不满五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百;  相似文献   

9.
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不能和企业职工采取同样的办法计算工龄,国家机关和企业部门的工资标准也有差别,因此,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还不能立即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目前为了适当地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和计算工作年限等问题,制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现在一并颁发,望即遵照执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国家机关所属的事业费开支的单位,都可以参照这个命令所颁发的各项办法和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0.
1955年12月29日,国务院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等暂行办法颁发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执行。现在,考虑到参事室和文史研究馆的特殊情况,确定:参事室的参事和文史研究馆的馆员,不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工资(生活费)照  相似文献   

11.
为了适当地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和计算工作年限等问题,国务院曾于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以(55)国秘字第二四五号命令颁发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国家  相似文献   

12.
对于本人股金在两千元以下的私方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办法,1956年11月24日"关于私方人员的疾病医疗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意见"中已有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因工龄问题和非工会会员问题,病假工资不能解决他们病假期间的生活问题,为此,特重新作如下规定:计算私方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吋,可根据生活困难情况或病假的时间长短,按照本人工资发给50%至70%,不必按工龄和非工会会员的标准计算。  相似文献   

13.
为了更适当地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的待遇问题,特重新制定「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待遇的暂行规定」,现随文附发,希望遵照执行。本规定颁发后,本院于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二日以政财邓字第一三六号命令颁发之「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患病期间待遇暂行办法的规定」即行废止。  相似文献   

14.
为了改善中小学教师生活待遇,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现通知如下:一、从1987年10月起,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现行的工资标准提高10%。  相似文献   

15.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55)国秘宇第245号命令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等暂行办法和计算工作年限暂行规定以来,中央机关和各地区在实际执行中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需要予以解决,现在特作如下补充通知:一、关于退休问题。(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以后,有家可归的,一般的应该动员回家;无家可归  相似文献   

16.
现将国务院1958年11月6日直习字280号"关于高等学校校院长任免问题的通知"转给你们,希遵照执行。根据国务院这一通知精神和我省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今后行署、专署、庐山管理局、各市、各县自办的高等学校正付校、院长的任免(包括业余高等学校),均由行署、各专署、庐山管理局、市、县自行决定。特此通知。附: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校院长任免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17.
1990年1月16日 任命郁文、曲维镇、江流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1990年10月23日 免去陈士能的轻工业部副部长职务。国务院任免人员 ~~  相似文献   

18.
988年12月21日 任命王连铮为农业部副部长。汀任命侯捷为水利部副部民·‘:.卜.,厂个-国务院任免人员~~  相似文献   

19.
《国务院工作人员守则》,已经一九八二年七月七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发给你们,望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相似文献   

20.
省人民委员会5月21日(57)省改郑字第407号转发国务院1957年今月17日资云字第5号"关于修改私方人员病假期间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已发给你们,即希切实贯彻执行。又据国务院5月31日资云字第7号的函称"关于本人股金在两千元以上的私方人员病假期间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