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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3 毫秒
1.
<正>SDPR-2017-0140008鲁人社规[2017]8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山东省政府人民办公厅关于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5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职工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50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41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大病保险合规  相似文献   

2.
<正>鲁政办发[2014]1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健全我省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发[2013]31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3.
<正>JNCR-2014-0120020济人社发[2014]189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567号,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付比例  相似文献   

4.
<正>杭人社发[2015]168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减轻我市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提高大病医疗保障水平,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格列卫等15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1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杭州市大病医疗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杭政办[2015]65号)的规定,经市政府法律审查通过,现就格列卫等药品  相似文献   

5.
京医保发[2019]28号各区医保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各定点医药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关于调整规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等的通知》(医保...  相似文献   

6.
<正>JNCR-2015-0120002济人社发[2015]65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4]21号),经研究,将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中的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适用范围由大学生和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居民扩大至全体参保居民。  相似文献   

7.
正辽政办发[2015]10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12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5]57号)精神,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体系,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底,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8.
穗劳社医[2007]1号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减轻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令[2001]第17号)及《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劳社函[2006]1446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保险参保人(以下统称参保人)患指定慢性病的门诊专科药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正>JNCR-2014-0120015济人社发[2014]164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为做好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济政办发[2014]21号)的规定,现就2015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通知如下:一、2014年秋季高考(含)后入学的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2014年春季高考(含)前已入学并  相似文献   

10.
正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人社规字[2017]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和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16]85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11.
正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19]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3号)、《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办规[2017]24号)以及《广州市城  相似文献   

12.
<正>鲁人社发〔2014〕39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4]114号)要求,经协商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现对《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发[2013]35号)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一、第十八条修改为:被征地农民被征地时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开始领取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一次性发放给本人。  相似文献   

13.
正黔医保发[2020]91号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医保局机关各直属单位: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 46号)要求,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我们制定了《贵州省中药饮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4.
为加强我市进城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医疗权益保障,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缩小城乡差别,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将农民工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重庆市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渝办发[2007]146号)同时废止。暂未纳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区县(自治县),参照本通知执行。  相似文献   

15.
正黔府办函[2015]19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贲州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1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  相似文献   

16.
正皖医保秘[2020] 74号各市医疗保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等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扩大参保人员用药选择范围,现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试行)》(第三批)(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正>济人社发[2014]180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制定了《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正黔医保发[2020] 92号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医保局机关各直属单位: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 46号)要求,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我们制定了《贵州省医疗机构制剂医保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正宁政办发[2018]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大病保险有关精神及《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宁政发[2018]75号)要求,现就统一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出如下意见。一、原则与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协调,政府主导、专业运作,责任共担、持续发展"的原则,  相似文献   

20.
正GZ032018010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穗人社规字[2018]7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关于执行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221号)(以下简称221号文)和《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经本市社会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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