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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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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晋财社[2015]5号各市财政局、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山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晋政发[2014]16号),推动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省财政厅、民政厅制定了《全省扶持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贴息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2015年2月15日全省扶持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贴息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2.
<正>SDPR-2014-0130006鲁财办[2014]35号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14]35号)等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相似文献   

3.
<正>鲁财行[2015]15号各市财政局、旅游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旅游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以下简称奖励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31号文件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1号),结合我省旅游业  相似文献   

4.
<正>甬政发[2014]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署驻甬各单位: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业体制改革,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服务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4]16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的意见(试行)》(甬政发[2014]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5.
<正>鲁财税[2014]39号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含青岛),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为规范和加强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14]35号)、《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  相似文献   

6.
<正>绍政发[2014]4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创新养  相似文献   

7.
<正>杭政函[2014]17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破解制约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的突出矛盾,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浙江省  相似文献   

8.
<正>晋政办发[2015]11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晋政发[2014]16号)和《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要求,为解决好全省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  相似文献   

9.
<正>海府办[2014]13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海口市开展医养结合试点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办法》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4年6月27日海口市开展医养结合试点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若干政策的通知》(琼府[2012]15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通过开展  相似文献   

10.
《中国民政》2015,(5):35
<正>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体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积极性,改善养老服务供求关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有关规定,近日,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  相似文献   

11.
正辽政办发[2014]4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加快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相似文献   

12.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7]10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5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11号)  相似文献   

13.
<正>苏府[2015]12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8月19日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39号),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更  相似文献   

14.
<正>青政办[2014]13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青政[2014]3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青海省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相似文献   

15.
<正>鲁政发[2014]1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结合本省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相似文献   

16.
<正>鲁财采[2015]2号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活动,现将《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及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正>晋财预[2015]70号省直各部门,各市财政局:为深入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19号),落实《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5]21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推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式改革,我厅制定了《山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正渝人社发[2016]26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渝委发[2016]2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更好开发配置人力资源,推进西部创新中心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9.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15]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4年9月,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14]135号)确定我市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为深入推进该项改革试点工作,根据  相似文献   

20.
《山西政报》2015,(6):38-40
晋财行[2014]274号各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为了促进我省宣传文化发展,根据财政部《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1997]157号),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制定了《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随文印发,请遵照执行。2014年12月26日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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