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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本文所说的行政立法“根据”,是指宪法和组织法(即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下同)所规定的: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要根据宪法和法律;国务院各部、委制定规章,要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还有国务院的决定、命令,下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上的地方政府制定规章,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此规定,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都要以其上位法为根据,“根据”应当是行政立法的一个必要条件。但在实际上,无“根据”地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现象屡见不鲜;有些学者也认为:行政机关对于某些行…  相似文献   

2.
笔者认为,从其表面看似乎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在同时担任监督与被监督职务上就有悖于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作为副市长在人代会当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之时,就应及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提交辞去一项职务的请求. 法律规定必须辞去其中一项职务.宪法及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  相似文献   

3.
笔者认为,上级人大对下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是一种新的创举,应当予以支持和鼓励,理由如下: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上级人大对下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虽然没有列入地方组织法的具体条款,但上级人大对下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实质上是保证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人大领域相关法律的有效实施,是贯彻地方组织法的重要举措,符合地方组织法规定精神.  相似文献   

4.
一、关于规章制定的主体资格问题根据我国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等的规定,“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82年《宪法》第90条)。“各部、各委员会工作中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行政措施,应向国务院请示报告,由国务院决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决定,主管部、  相似文献   

5.
一、地方性法规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关系。地方性法规虽然在效力等级上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但仍属于“法”的范畴。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精神,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总的原则,一是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具体实施;二是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三是要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四是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所确定的职权范围。以上应当成为处理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关系的主要依据。  相似文献   

6.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7.
《公民与法治》2013,(13):51-51
为了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只有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才能制定。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中已经做出明确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在没有特殊授权的情况下,不能做不同的规定,否则就是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二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中只做原则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做进一步具体规定,只要不违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精神,就不能认为是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相似文献   

8.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的实践经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应该是:在法律监督上,主要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比如,对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规章、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进行监督;对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下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进行监督;对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本级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有关批复以及有关案件的判决、裁定和决定进政监督;对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任免本级国家机关有关组成人员的事件进行监督;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的其他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9.
《法学》1991,(2)
我国现行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符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人大)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这种撤销权,是地方人大监督政府工作,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的重要手段之一,无疑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并在实际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试就该撤销权  相似文献   

10.
地方经济立法活动,在全国整个立法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研究地方经济立法已成为十分重要和迫切的问题。现就地方经济立法中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进行一些探讨。一、关于地方性经济法规的概念问题我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融  相似文献   

11.
行政任务变迁下的行政组织法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行政改革的效能革新目标,在法治范围内更好地促进了行政任务的实现,成为勾勒行政组织法理论的主线。而行政组织法学的分析框架,除应修正过去涉及的行政组织类型、中央与地方分权、行政机关编制、公务员法等传统内容外,更应考虑纳入外部竞争机制、整体运作模式、财政自主权、工作人员激励机制、任务、权限、责任三位一体的结构与监督等相关要素。行政组织法的改革,蕴含着行政法基础理论变革的新契机。  相似文献   

12.
《行政许可法》对地方立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巍 《现代法学》2005,27(1):173-180
行政许可法颁布和施行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于行政法治这一领域,而且以独特的视角为地方立法今后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参考。在地方立法理念上的变化体现为:平衡公益和私益,追求效益,立法应务实创新;对地方立法体制及立法技术的影响表现为:地方对行政许可设定具有很强的局限性,地方立法主体需重新认识和定位,注重以立法事项的性质确定立法主体,在权限上既赋予地方一定的专有立法权,同时对地方立法权进行一些具体的禁止作为补充,健全地方立法的具体内容,完善地方立法技术。即便如此,行政许可法仍对地方立法可能造成以下负面影响:首先是借行政许可法留下的可观的立法空间,扩大地方立法权;其次是由于行政审批改革与立法同步,立法中部门利益将会反弹。  相似文献   

13.
董成惠 《北方法学》2017,11(2):98-109
"权力清单"作为深化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但事实上,目前各级政府推出的所谓"权力清单"主要是政府的行政审批清单,旨在规范政府的行政审批行为,但不论学界还是各级政府都存在对"权力清单"的误读,把行政审批清单作为"权力清单",把行政权简单化为行政审批权。行政职权是行政权力的具体化,"权力清单"是对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应理性看待行政职权与行政权力的关系,从法理上厘清行政权力的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权力的制约机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法治路径,明确"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三个清单的法治路径。  相似文献   

14.
潘波 《行政法学研究》2008,(2):39-46,52
我国进入全面改革阶段后,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和冲突几乎就没有停止过。目前我国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渡时期,权限冲突引发的问题阻碍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国有自然资源领域的中央与地方权限冲突就是一个缩影。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需要有一套系统思维和制度框架。应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中树立法律的权威,实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法律分权。同时完善其他相关制度,以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5.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同构性及中央与地方权力配置方式的行政化是我国纵向权力配置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应以法治化为且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间事权划分法治化的成功经验,逐步完善中央地方事权划分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6.
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行政协议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下载免费PDF全文
叶必丰 《法学研究》2006,28(2):57-69
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出现的行政协议,是区域政府为克服行政区划障碍而进行合作的法律机制。区域政府间的行政协议,应当以区域平等为法治基础,是对话和协商的结果。行政协议的缔结,主要涉及主体资格、公众参与和主要条款等问题,关系到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政府与公众、公权与私权的界限,行政协议的履行,则涉及行政协议的效力、实施机构和纠纷解决机制。行政协议不仅适用于区域政府间的合作,也可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之间纠纷的解决与合作。但是它的运用和发展,需要以行政协议法为制度平台。  相似文献   

17.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的依法行使就是要做到有法良法可依和保证现有法律的全面落实。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正确、合法、及时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是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得以全面贯彻实施的关键。强调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实施的保障机制,就是要保证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的充分合法行使和实现,以及维护自治权利不受侵犯。在行政审查中导入公益性审查模式的行政复议制度。不仅可以更好地发挥其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功能。  相似文献   

18.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作为我国地方立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立法权限有别于一般行政区、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主要体现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变通权和补充权。明确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限,充分运用和行使这些特权,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不仅为民族自治地方服务,也为国家的民族立法提供实践先导。  相似文献   

19.
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因和解决之道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地方保护主义本质上是地方政府和执法机关为保护局部利益牺牲法制统一、滥用权力的结果 ;各地方作为独立利益主体受经济利益的不当驱动是其产生根源 ,现行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审判等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则是重要成因 ;应当从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地方行政执法机关的独立性、建立有效的对行政不作为的监督制度和科学的行政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合理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及改革行政审判体制等方面克服和防范地方保护主义。  相似文献   

20.
论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以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为己任的反垄断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之一,而其功能的有效发挥离不开一个权威、独立的执法机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确定是中国反垄断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也是行政管理学和行政法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首先分析国外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置及其职能,作为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计参考。在确定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时要考虑到反垄断法本身的特点、现有相关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外国经验的比较借鉴等因素,通过中西方政府职能的发展比较,对我国反垄断执行机构的地位作出合理的定位。最后,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置,要遵循权威独立、依法设置、精干效能等原则。据此,不宜在现有机构中指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而应该单独创设专门的执法机构,其可以称为"国家反垄断委员会"或"国家公平交易委员会",并只在中央和省两级设立。这是由于反垄断法更注重维护宏观经济秩序、防止市场竞争不足从而具有政策性、灵活性和行政主导性的特点决定的。这样的机构应拥有调查检查权、审核批准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裁决权,并应拥有对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国务院各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行政垄断行为)直接进行处理的权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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