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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4):55-56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6]1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全省养殖业健康发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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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2,(12)
(2 0 0 2年 9月 2 7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活动。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动物 ,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本办法所称动物产品 ,是指动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种蛋以及未经加工的胴体、乳、脂、脏器、血液、绒、骨、角、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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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14)
问:据英国媒体报道,英国爆发口蹄疫可能是由于英国一家中国餐馆从远东非法走私进口的肉类引起的。有人猜测这些肉类来自中国,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国政府部门对口蹄疫一贯采取各种严格的防疫措施,目前在中国没有发生口蹄疫。中国对进出口肉食产品实行严格的检验检疫。需要指出的是,欧盟尚未允许从中国进口猪、牛等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因此,英国发生的口蹄疫与中国毫无关系。有关猜测是没有根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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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13)
<正>鲁牧防发[2015]3号各市畜牧兽医局:为了加强我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无疫区)外引(过境)动物的管理,预防、控制规定动物疫病发生,维护无疫区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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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4)
正(2018年6月11日)沪府规[2018]10号为加强对动物及其产品的疫病防控和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从本市指定道口运人动物及其产品通告如下:一、运输动物及其产品进人本市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随车携带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等证明,并在指定的市境道口运人,接受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防疫监督检查,包括进行查证、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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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6):79-81
<正>晋农规发〔2023〕3号各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3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全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办法第一条为优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促进我省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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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4):59-63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规范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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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河南省委副主委 王立东 省政协委员 王中全
事由:我国目前采用的肉品卫生检疫方法仍是1959年11月1日由农业部、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及商业部联合颁发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以下简称《四部规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饮食习惯的改变、新的动物疫病的出现等,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国际肉类贸易增多,《四部规程》中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目前肉品卫生检疫的要求,存在着应用范围过时、检验范围不全面、寄生虫的检验及处理办法不科学、没有关于抗生素及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等)残留量的检验及处理办法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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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2):237-25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条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词养、捕获的其他动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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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报》2008,(18)
姜大明省长签署第206号省政府令,公布《山东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渔业养殖的,应当依法取得养殖证。渔业养殖单位应当建立水产品生产记录,对渔业养殖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使用和停用日期,疫病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收获、捕捞日期等进行如实记载。水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2年。因工程建设占用水域、滩涂,给养殖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给予补偿。渔业增殖实行项目管理制度。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业增殖项目的实施和监督。从事水生动物的苗种培育、养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水生动物防疫条件。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应当依法进行检疫;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必须强制补检。经检疫不合格的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应当予以销毁。水产品生产单位以及从事水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单体或者批次的水产品进行包装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办法》自2008年10月10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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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3,(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其他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动物防疫法》和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本条例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生乳、蛋以及未经加工的胴体、肉、脂、脏器、血液、绒、骨、角、头、蹄等。本条例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本条例所称动物防疫,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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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7)
<正>京农发[2014]260号各区县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要求,我市对犬只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为进一步做好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狂犬病的发生与流行,我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管理办法(试行)》,对职责分工、强制内容、免疫点认定与撤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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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汉文)》2004,(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于2004年3月26日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特此公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防疫工作,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活动。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本条例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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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8,(9)
序号 标题关于发布《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检疫采样管理办法》及其采样标准的通知关于实施《关于旅客携带伴侣犬、猫进境的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有关废旧物品进口检疫管理的通知发布日期(1992)农(检疫)字第15号1992年6月27日(1993)农(检疫)字第3号1993年12月12日农检疫发(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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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7,(4)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动物防疫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健康及其产品安全并进而保障人体健康的一项系统性工作,有其特定的科学规律,从动物引种、饲养、屠宰、加工到流通等环节都需要实施防疫和监督。检疫作为防疫的重要内容和预防、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