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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其实质在于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对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实行制约,以保障国家机关始终代表人民的利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这种监督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做好这项工作,主要应该正确认识和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指导思想上要强化三个意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先导。新形势下的人大监督工作,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用思想上的新提高,促观念上的新突破,带动监督工作的新发展。首先,要冲破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强化市场经济意识。过去,我们有的同志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总认为搞计划经济好,搞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甚至以此  相似文献   

2.
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职权,是"整个国家监督体制中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①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考察新形势下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首先要认识地方人大在这带全局性根本转变中强化其监督职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强化地方人大的监督职能,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践告诉我们:市场经济要有效地运行,一方面不能没有政府,但政府行  相似文献   

3.
法律监督,作为法制本身的一个重要内容,实质上是通过以权力制衡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从而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的过程,依照宪法规定,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人民检察院。本文就权力机关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关系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工作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如何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摆在各级人大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本文从宏观角度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几个问题谈些看法。一、在指导思想上,要把行政执法监督摆在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地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和社会管理逐步纳入法制轨道,行政立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地位越来越突出,行政机关的执法任务也越来越重。据统计,我国目前有百分之八十的法律有赖于行政机关执行,几乎每一个行政部门都担负着若干项法律、法规的执行任务。因此,行政机关能否严格执法,直接关系到我国绝大多数的法律、法规能否得到有效实施。从行政执法的现状来看,尽管各级政府对行政执法给予了高度  相似文献   

5.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成效。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新形势下,强化代表的职责意识,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课题。《代表法》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要发挥好代表作用,首先要使代表树立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我们主要抓了两方面工作。一抓代表活动网络落实。组织落实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前提。我们在抓好代表  相似文献   

6.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依法行使立法、决定、任免、监督等项职权。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政。这是坚持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体现。几年来,我们区政府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提高认识,摆正位置,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基本思路,自觉主动地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全面推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一、坚决执行政府工作报告,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每年初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  相似文献   

7.
随着党的十四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就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确立的监督观问题,谈几点看法。一、监督要有主体观念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最经常的实践活动。在这种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中,作为监督主体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着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并处于主动地位。监督工作能否搞好,在一定程度上要看监督者的主体意识树  相似文献   

8.
围绕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把监督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不断赋予监督以新的内容,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其正确决策,依法办事,减少失误,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从而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近几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在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职能,落实监督措施上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应当看到,监督不力仍然是人大工作中突出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要求人大加强监督工作。从各级人大的监督实践来看,需要从总体上搞好"五个结合":一是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要使监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国家通过宪法赋予的,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检察机关既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也要自觉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以保证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级检察机关要增强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意识,牢固树立尊重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观念,正确处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关系,自觉地把检察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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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要依法治国,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通过学习十五大报告,结合连续几年参与执法检查工作的体会,我认为从人大来讲,法律监督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水平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提以下几点建议:1.对本届全国人大加强法律监督、开展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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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是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当前能否遏制腐败现象,关系到民心的向背、国家的安危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我们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保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责任感和自觉性,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职权,为遏制和反对腐败现象作出贡献。邓小平同志说:"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要落实邓小平同志关于廉政建设要靠法制的思想,一是要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要制定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三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不受制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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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依法治国,不仅要有完备的法律和健全的执法司法制度,还要有完善的监督制度。失去监督,宪法和法律就难以正确实施,国家机关的权力就得不到有效制约,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就得不到很好的实现。因此,加强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加强监督是保证宪法、法律顺利实施,树立法制权威的需要实现依法治国,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这就要求国家和地方立法机关按照经济和社会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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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法律监督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秦滇章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绝对离不开健全的法制建设;而法制建设的一项基本内容,就是宏观经济管理的法律监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要能够驾驭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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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大监督属于权力机关对执行机关的监督,它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代行的是人民的权力,由宪法和法律确定其监督的权限、对象、范围、程序和方法,因而相对于其他监督具有权威性、至上性和法定性的特点。这一特点决定了人大监督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要充分维护法制的尊严和原则。在当前的工作实践中,要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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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在行使监督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不仅在监督内容和范围上有所扩大,监督形式有所创新,而且注重跟踪监督,监督实效有了提高。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在日趋加强,纠偏效应逐渐明显。但是,由于这样和那样一些原因,人大监督的实践离宪法、法律和人民群众对权力机关的要求还有差距,与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也不相称,仍未摆脱监督不力、监督不实的低水平工作状况。要改变这种状况,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有效地行使监督权,保证国家权力按照法律设计的要求正向运作,我们认为要切实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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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依法确认"赔偿的最终机关是法院赔偿委员会。但在实践中,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都有可能成为赔偿义务机关。所以,按照"任何人不能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的法理原则,必须对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和对《国家赔偿法》的实施进行监督。根据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这个监督权应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我国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由此可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以保证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立法本身的内在要求,是立法权的延伸。实施监督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国家机关某些环节上的专横和独断,防止权力的腐败和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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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的个案监督工作,近年来一直是在争议中不断深入、规范和发展的。本文试图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就人大个案监督的依据谈一些粗浅看法。宪法原则——依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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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一府两院”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执行情况以及“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执法守法情况。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健全与其相应的监督方式,实际上对执法机关的守法执法监督处于无章可循、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的状态,其监督功效甚微,对执法机关缺乏根本的约束力。这也是长期以来地方人大对执法机关监督疲软的重要原因所在致使执法机关少数人徇私枉法、为官不廉,搞官僚不正之风、引起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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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反监督永远是一对矛盾,这种矛盾在任何社会都存在。尤其在我国法制还不够健全,权大于法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的今天,矛盾的主导方面,肯定是有权的被监督者。从总体上讲,我认为监督的有效性必须从三方面解决: 1.被监督者——有实权的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干部,首先必须树立公仆意识,强化法律高于一切、权力是人民给的这一观念,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监督者,又都是监督对象。只是由于社会分工不同,有些人手中的权力更大一些。但越是权力大,越要接受监督,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对国家的损失更大,对人民的危害也更大。因此,在今天,我们要特别强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政规、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公仆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只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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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以及较大城市立法迅速发展,各方面立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发挥。越是要发挥各方面立法的积极性,越要加强对立法的宏观监督控制,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协调。这方面的研究和工作应予重视和加强。一、立法监督的涵义我们所说的立法监督,是指对立法活动的监督,主要是指对立法文件的监督。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机关,对有关机关制定的法律性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相互矛盾和协调,进行检查并作出处理。立法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消除法律、法规之间的抵触和不协调现象,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概括地说,立法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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