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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杭婧 《学理论》2009,(24):82-83
技术出资是技术持有者参与企业经营,获得资本增值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吸引技术,吸引人才的重要方式,在法律实践中有着广泛的运用。在技术出资的实务中,企业的非技术出资人和企业在接受技术出资时会面临很多风险,比如技术的权利瑕疵风险、技术的质量瑕疵风险、技术的价值变动风险等,本文针对这些风险提出法律的防范对策:  相似文献   

2.
李语熙 《学理论》2013,(14):137-138
股东抽逃出资对于企业健康运营和经济秩序维护有极大的危害,现行法律对于股东抽逃出资所需承担的责任规定较为宽泛,且其责任范围导致抽逃出资行为的违法风险与收益严重失衡。同一企业的其他股东往往是最有可能知悉和监督股东的抽逃出资行为的主体,应当从源头上遏制股东抽逃出资,守住股东出资的"第一关"。  相似文献   

3.
朱亚南 《学理论》2013,(23):168-169
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形现今已屡见不鲜,其本身就是对公司财产权的一种侵犯,而由此产生的股权转让纠纷难免对公司利益造成侵害,当然,同时不利于涉及的其他守约股东及公司债权人利益。我国目前对于股东瑕疵股权转让后的相关民事责任承担尚有较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如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转让后责任承担的主体等。瑕疵股权转让后对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希望公司在瑕疵股权转让纠纷下利益可以得到较好保护,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4.
厉艳红 《学理论》2012,(17):111-112
国内外债权出资问题一直颇有争议.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肯定债权是否可以出资.纵观各国立法与我国实务,应切实确定债权出资的合法地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债权出资体系,规避债权的不利因素,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与稳定.  相似文献   

5.
庄斌 《学理论》2009,(27):190-191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资格的认定是当前公司实务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依据认定股东资格的一般原则,可以将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划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类。而出资瑕疵、隐名等情形下股东资格认定,应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6.
刘雨萌 《学理论》2013,(4):121-123
公司的成立和存续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是公司资本,而形成公司资本最重要、最基本的途径是股东出资。但在我国,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屡见不鲜,严重侵害了其他股东、公司和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由此引发的诉讼也层出不穷。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动因来入手,分析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本身、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的性质与承担形式,并结合最高院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中关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方面的规定进行理解和剖析。  相似文献   

7.
国家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过公司制改革,我国国家出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已基本建立,但是仍然存在用人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不到位的问题.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切实落实用人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建立和完善国家出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国家出资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8.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做出如此规定的原因是上述资产无法进行贷币估价,且转让困难。但当今社会商事活动中融资手段极其多样,此种规定限制经济活动进一步发展。且从比较法上来看,英美法律多已放开此种限制。我国也应该与时俱进,对禁止股东用上述资产出资的规定进行重新评估与讨论。  相似文献   

9.
曾缨 《学理论》2012,(5):70-71
我国现行法律对隐名股东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隐名出资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却日渐增多。为此对隐名股东显名诉请应加以严格限定,只有具备显名之必要以及诉请明确等条件,隐名股东的显名诉请才能得到支持。  相似文献   

10.
知识产权出资不仅要满足确定性、现存性、可评估性、可转让性和收益性五个要件,而且还需满足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特定要求;现行公司法抬高知识产权出资的上限,体现了私法主体自治与国家经济秩序管理之间的平衡关系,符合公司作为经营主体的内在要求;契约自由、意思自治作为民法理念的基石,在解决知识产权出资问题上应予以充分体现.  相似文献   

11.
网络谣言借助网络平台得到了快速传播,对互联网信息安全与信息自由提出了新的挑战,也是各国预防社会风险的新问题.维护互联网信息自由,保障信息安全,需要对网络谣言依法阻止、制裁.正确区分信息自由与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注意信息瑕疵、不良信息、危害信息与恶意造谣的法律标准,完善政府、社会与公众的信息发布、信患传播机制,健全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是预防、治理网络谣言及其社会风险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2.
当前,侦查阶段的瑕疵证据主要表现为:总体上普遍存在瑕疵证据,但就个案而言瑕疵证据数量并不多;瑕疵证据集中在实物证据,且主要是书证类瑕疵;言词类瑕疵证据数量较少等.存在瑕疵证据的原因是:法律规定的矛盾造成对瑕疵证据认识不统一,办案压力导致侦查机关取证粗糙,辩方对瑕疵证据的制约作用十分有限等.有效减少和规范瑕疵证据要求,法官要充分认识到审查瑕疵证据的重要性,解决法院审查瑕疵证据的时间问题,注重瑕疵证据的补救方式及审查等.  相似文献   

13.
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目前已被要求作为企业法制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任务。法律风险管理根植于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但有独立的法学理论、法律规范解释和司法实务研判支撑,同时也借鉴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等诸多学科的分析框架和工具,用于法律风险的管理过程之中。因此,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是一个涵盖了法律风险识别、法律风险评价、法律风险控制、风险机制测评的动态循环体系。  相似文献   

14.
文婧 《学理论》2014,(1):136-138
公司出资的制度安排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的紧张博弈,公司法不能简单顺应公司的效率取向,而必须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必要时需要对公司的逐利行为进行理性限制。合理的公司出资制度,必须体现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15.
大学生创业会面临资金、技术、竞争、市场、环境、管理、决策、团队、人力资源流失等各种风险,这些风险都或多或少包含了法律风险,并贯穿大学生创业活动始终。若不能有效抵御和防范,会提高创业成本,制约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与此同时,高校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很少关注创业中的法律问题,学理界也很少从法律风险、抵御及防范角度进行研究。本文拟从分析大学生创业中面临的法律风险人手,剖析大学生创业中面临高法律风险的原因,进而探讨抵御、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不存在法条竞合关系,二者有着明确的界限。对虚假出资罪不应当仅从字面意思上进行理解,而应当从行为侵犯的具体客体着眼进行实质的理解。虚假出资罪主要侵害了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其危害性是现实的,而虚报注册资本罪只是侵害了未来相对债权人的利益,其危害性只是可能的。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其他受损失的股东;虚假出资罪的客观方面则必须存在其他受损失的股东,必须具备"欺骗其他出资人"这一特征。  相似文献   

17.
赵树文 《理论探索》2013,(1):121-124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针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补充清偿责任的性质、主体与适用条件作出了相关规定.其缺失是:未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连带补充清偿责任,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排除在公司设立时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补充清偿责任主体之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补充清偿责任适用条件的操作性较差.为此,需要明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与股东之间承担连带补充清偿责任,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设立时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补充清偿责任主体,增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适用条件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8.
孟庆雪 《学理论》2013,(15):114-115
合同是企业生产经营效果的直接体现,合同与采油厂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密切相关,合同领域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尤为重要。通过对采油厂合同签订、履行、终结各个环节中法律风险的分类分析,系统归纳合同领域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并为采油厂整体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供研究依据。  相似文献   

19.
陈任 《理论导刊》2001,(1):20-21
国际技术转让健康、有秩序地进行,依赖良好的法律环境。要发展本国的对外技术进出口,提高本国的整体经济水平,就必须不断地完善本国的涉外技术转让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则是这一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在国际技术转让活动中,一国对本国和他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态度如何、程度如何,将直接影响到本国在国际技术转让市场中的地位。从微观角度看,所转让的技术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已成为技术品质担保的重要部分。也就是说,如果一项技术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存在瑕疵,技术受让方可以对该技术存在瑕疵主张权利,更为严重的是将影响转让方…  相似文献   

20.
王胜 《行政与法制》2000,(11):18-19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应按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未缴足的,应按合营合同的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赔偿损失。根据《关于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合营各方或单方不按期出资的表现形式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分为三种:(1)合营各方在规定期限内均未出资的(即合营各方均根本违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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