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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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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行政垄断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兰兰  刘婧 《行政论坛》2004,(2):62-63
行政垄断是一种超经济垄断,其实质是行政权力的滥用。从行政垄断的特征及成因来看,不能依据反垄断法来判定行政权力的合法性,而应根据宪法和行政法对行政权力加以限定。因此,我国行政垄断可从完善宪法,有效约束政府权力;完善行政法,合理规制行政权力;运用反垄断法处理“不合法”的行政权力三方面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2.
伴随着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型,反垄断法的本质属性也发生了跃迁,与此相适应的是,行政垄断应该被纳入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在反行政垄断法律关系中,主体组合表现为反行政垄断规制主体和反行政垄断受制主体.行政垄断不能等同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其分为具体的行政垄断行为和抽象的行政垄断行为,以及积极方式的行政垄断与消极方式的行政垄断.它们都应当纳入反垄断法的调整范畴.行政垄断受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可分为政府机关和被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法律责任以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上述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尚不完善.  相似文献   

3.
<反垄断法>作为"经济宪法"的基本理念与内容结构,与当前先进的国际竞争法律接轨,通过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三类主要垄断行为的规制,构建了反垄断法体系的基本框架.<反垄断法>作为"经济宪法"的实施必须打破行政垄断.<反垄断法>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这是中国特色的"经济宪法"的核心所在.<反垄断法>作为"经济宪法"实质是关注民生、保护民利的深层立法,体现了反垄断法的民生意义和民生价值.  相似文献   

4.
杨慧 《行政论坛》2009,16(3):48-51
所谓合法形态的行政垄断是不存在的,凡行政垄断都具有违法的本质.在此前提下,根据行政法学有关理论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行政垄断不仅仅是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更准确地讲,应该是行政主体违法行使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常见的对行政垄断的形式的列举存在逻辑上的缺陷,也使立法难以具有针对性.而依行政法学关于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将行政垄断的形式划分为抽象行政垄断行为和具体行政垄断行为至少具有两个方面的优势:即在逻辑上,可以对行政垄断的外延进行周延的列举;在法律上,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形式的行政垄断进行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5.
行政性垄断是一种滥用行政权力 ,限制、排斥或妨碍市场竞争的行为 ,其危害十分明显 ,中央已加强了反行政垄断的举措 ,反垄断法也将呼之欲出 ,根除行政性垄断在我国已不再遥远  相似文献   

6.
垄断是一个歧义较多的概念 ,从不同的角度分析 ,其所展示的内涵各不相同。垄断与反垄断法密切相关 ,要制定一部科学而又切合我国实际的反垄断法 ,首先必须界定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 ,而反垄断法规制对象界定的前提是对垄断涵义进行全面、系统的界定。只有这样 ,才能搞清楚我国未来将制定的反垄断法到底要反什么样的垄断 ,即我国反垄断法将以何种垄断作为其规制的对象。  相似文献   

7.
行业行政垄断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的时代产物。行业行政垄断的时代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必须通过具有针对性的反垄断法律,依法对其有效规制,以实现提高经济效率,保障市场公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目标。同时,规制行业行政垄断,对于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行政垄断法律规制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法虽设立专章规制行政垄断行为,但相较其他垄断而言,其责任设置明显偏软偏轻。本文从行政垄断的概念及特殊性出发,主张摆脱单一责任形式,以复合责任构造行政垄断的法律责任。在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法、跨学科研究法等研究方法,较为深入的阐释了行政垄断法律责任设置的相关问题,希翼能对其规制提出有效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行政垄断是转型期中国的一大突出的垄断现象。它不仅限制公平竞争,侵犯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且是腐败的根源之一。近年来出台《反垄断法》的呼声很高,有人认为《反垄断法》应重点规制行政垄断。但《反垄断法》酝酿了七、八年,仍出不了台。个中原因虽不十分清楚,但笔者认为,用《反垄断法》来规制行政垄断确实存在一些棘手问题。  相似文献   

10.
公用事业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公益性行业,在以往西方反垄断法理论和规制理论中,一直被列入反垄断"豁免"制度中。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资源的新发现和替代资源的出现,公用事业自然垄断的传统边界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因此,政府规制的范围和方法也应该随之进行调整,就我国公用事业而言,应是结构规制与行为规制并重,注重公用事业的公益性。  相似文献   

11.
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完善的反垄断立法。根据垄断的产生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垄断分为经济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特殊性,行政性垄断构成了对市场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的主要危险,因此,未来我国反垄断立法必须将行政性垄断行为作为其首要任务进行重点规制。  相似文献   

12.
余焯和 《行政论坛》2011,18(5):74-76
行政司法上诉机制建立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回归前,它是保障澳门居民权利和自由的重要手段,也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贯彻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然而,行政司法上诉机制至今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必要诉愿的刚性削弱了司法监督力,行政司法上诉机制的性质过于狭窄,规制行为监督力不足,独立规章不符合法律先立原则,政治监督过强,以行政法规废止法令、违反合法性原则,行政诉讼原则着重形式多于实际等。回归后,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发展迅速,行政行为因而变得越来越错综复杂,完善行政司法上诉机制就成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3.
宋国涛 《学理论》2014,(8):23-24
湖北省人民政府开展的"清理规范省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本质上是行政自我规制的表现,具有全面强化行政自我规制等多重积极价值。例如:全面强化行政自我规制;加快回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切实完善预防腐败的机制建设。但由省级行政机关主导的行政权力改革受制于现行法律和行政管理体制等因素,而存在多方面局限如下:"权力清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无法彻底实施;"权力清理"中职权依据难以得到实质规范。  相似文献   

14.
孟雁北 《团结》2012,(5):38-40
行政垄断行为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之后,政府有关部门仍然试图按照自己的意志统治市场的表现,是计划经济的一种残留形式。由于我国适应市场经济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还在建成和完善之中,市场竞争还会因为不正当的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而受到限制,因此我国《反垄断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  相似文献   

15.
胡峻 《理论探索》2015,(3):110-114
对不良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是实现社会公正与维护行政行为公信力的需要,是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运行的需要,是行政行为正当性的基础,是保障公民正当权益的需要。其可行性在于:现行法律制度已经明确了对部分不良行政行为实行司法监督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中已有对不良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先例,对不良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的外部条件已成熟。对不良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的具体措施是:对不良行政行为进行司法问责,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对不良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完善对不良行政行为司法监督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6.
强化激励和放松规制是垄断型企业高管薪酬激励的基本目标取向,也是检验薪酬激励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准。经济转轨过程中要正确处理薪酬规制与薪酬激励的关系:薪酬机制运行之初,加强规制与强化激励可并行不悖,激励机制一旦完善,规制应自动退出。所以,构建垄断型企业高管薪酬规制机制,需选择最优规制强度以促成企业利益相关者目标函数的一致性,此举之关键在于建立垄断型企业高管权力的制衡机制。在分析我国垄断型企业高管薪酬规制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政府规制路径、市场化规制路径和企业微观规制路径等三重垄断型企业高管薪酬规制建议,以期明确界定政府、市场、企业各自职能,强化规制责任,提高规制水平,促进我国垄断型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行政垄断是行政违法行为 ,反行政垄断必须控制与规范行政权力。《行政许可法》在立法精神与宗旨、反对部门保护和地方保护主义、限制与监督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等各方面均表现出一定的控权理念和强烈的反行政垄断的特征。这些特征和表现说明《行政许可法》也具有反行政垄断的功能 ,是反行政垄断的途径之一 ;反行政垄断应开阔思路 ,多管齐下 ,尤其不能忽略行政法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行政授权机制在实践中呈现三类授权行政样态:立法授权、行政授权以及"社会授权".立法授权实质是行政于立法边界之重塑,以调整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权限,行政机关获得行政自主权,可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对自主权进行控制;行政授权实质是按照功能主义重新配置行政职权,实现权力在行政层级机关之间的有效转移,针对被授权行政机关权限的扩大,可从事中层级和事后权限两方面进行监督;"社会授权"其实是授权"社会",以实现内部权力"外化",其结果是行政权转化,社会组织获得更大的"自治权利",可从任务判断标准、合规制策略、司法审查多元性方面进行控制.建构中国特色授权行政理论体系是发挥授权机制组织法保障功能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9.
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关注的是某一实体的正义,而忽略程序的不公,现实生活中,程序使用不当,自由裁量权过度是导致行政权力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解决自由裁量权过度这个问题上,理论论证和实践经验都表明,行政实体法已无所作为。程序正义就是相对于实体正义而提出的,具有不同于实体正义的独立价值,对于规范行政行为,规制行政权力腐败具有积极的作用。要有效实现程序正义,控制公权力滥用、公权力异化,根本性途径就是制定行政程序法,从制度上、从法律上长远规制行政权力腐败。  相似文献   

20.
横向垄断协议的反垄断规制政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阎桂芳 《学理论》2010,(27):149-151
禁止垄断协议是各国《反垄断法》的重点内容,已成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法》的三大支柱内容之一。从分析横向垄断协议的概念入手,借鉴美国、欧共体等国外对横向垄断协议规制政策及实践,针对我国横向垄断协议规制政策的现状,提出了完善我国横向垄断协议规制制度的建议,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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