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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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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区矫正作为实践国际刑罚改革理念的一种行刑制度,以追求刑罚的教育目的和实现犯罪人的再社会化为宗旨。对社区矫正实质内容的合理框定是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基石;对社区矫正国际化的全面认知是完善我国社区矫正的现实依据。中外社区矫正的理论根基、立法体系、执行主体范围、矫正类型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借鉴社区矫正的国际化经验,探寻社区矫正的本土化,将有助于实现社区矫正制度的中国化。  相似文献   

2.
现阶段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实践中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大多数学者比较注重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立法、矫正项目、矫正队伍等问题,忽略了农村地区、流动在城市的外来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并解决好这些问题,对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健康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张凯  朱晓杰 《学理论》2015,(6):64-65,70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河北省自社区矫正试行以来,在制度建立、机构设置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矫正制度实质化、矫正队伍专业化以及矫正措施精细化等方面仍有不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借鉴国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完善风险评估、个案矫正等制度,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吸纳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落实分类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帮助等措施,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发展。  相似文献   

4.
实践中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之对象与内容的不同认识,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因而亟须厘清。从我国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来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对象应当是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相关执法或司法活动,而不包括有关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志愿者等参与社区矫正的活动以及社区服刑人员本身的活动。从我国对社区矫正性质的界定来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内容范围应限定为社区矫正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执法或司法活动,而不包括执行之前的审判和监狱、看守所的行刑活动或者执行完毕之后的继续帮教活动。  相似文献   

5.
徐小淞 《学理论》2014,(8):121-122
在我国,所谓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犯人置于社会上,由我国的司法行政机关,在矫正期限内,对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等方面进行矫正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然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长期受我国刑罚传统观念的影响,忽视了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利保护,甚至一些监管措施使得一些权利受到了不应有的侵犯,违背了我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宗旨。因此,如何保护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利将会直接影响到社区矫正的效果。  相似文献   

6.
储洁印  袁泉 《学理论》2012,(6):38-45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建立并积极探索更多类型的非监禁刑方法,推行社会矫正制度。目前,我国尚无社区矫正立法,"两高两部"关于社区矫正的界定和适用范围过于狭窄,《刑法修正案》(八)只对三种社区刑罚进行了规定,不完全适应中国国情。本文在考察外国社区矫正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刑法实践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探索社区矫正的界定和适用范围,提出完善建言,以期有益于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完善。本文认为,在我国适当扩大社区矫正的范围具有重要意义。社区矫正不应被定位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应定性为刑事处遇措施,应将劳教人员、被酌定不起诉人员以及刑满释放后的高危人员等纳入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7.
《学理论》2017,(12)
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作为当前城市社区管理的创新,有效地推动了城市社区治理的现代化。衡水市杨树社区作为较早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城市社区之一,在管理中积累了重要的经验,但也出现了社区成员参与意识不强、参与渠道不畅以及参与主体结构不均衡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由于政府定位不清、社区利益机制缺失以及社区居民归属感的缺失所导致。杨树社区所存在的问题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因此,在进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从政府、社区、居民三个角度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在矫治罪犯、降低再犯率和降低司法成本等方面发挥着制度优势。《刑法修正案(八)》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对社区矫正都有明文规定。但由于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法律规定难免简单笼统,社区刑罚和社区矫正的具体实施还有很多困难。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制度的改革中明确矫正主体,制定配套的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9.
方士雄 《党政论坛》2004,(12):37-38
一、依托社区网格,覆盖"两新"组织党建 董家渡街道在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过程中,按照陈良宇同志提出的"在社区网格化管理中,我们党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的要求,坚持"社区党的组织核心化"原则,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党的建设.  相似文献   

1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推动社区网格化管理向网络化治理的转型,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以及社区的善治就成为新时代的必须。网格化管理的功能与困惑参半,其有限性在于它虽然通过行政力量实现了国家与社区个体的联结,却无法通过行政力量来重建社区的内部联结。只有根据网络逻辑再造社区治理体系,重构生活空间和科层组织的合作系统,避免成为既有科层组织的延伸和附庸,才能克服网格化管理自身的局限性。从网格化管理到网络化治理的转变,意味着"一元领导"到"多元共治"的转变,重新明晰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等主体间权、责、利边界,构建平台型政府与社会的合作网络,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为社会力量赋权增能,把"原子化"的居民组织起来,使基层社会形成一个有自治能力,能够互助合作、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共同体,实现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体现了刑罚执行由监禁迈入非监禁的人道化阶段,其实施也已在世界许多国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而社区矫正目前在我国尚未建立统一体系,在适用对象、适用范围等方面的研究也有待加强。本文以社区矫正对象为切入点来构建我国本土化的社区矫正模式,希冀对该项制度做出有建设性的探索和研究。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经济、有效、人道的刑罚执行方法,代表着刑罚执行的未来走向。但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总体发展水平比较低,尤其是缺乏一个成熟完善的社区矫正法律体系。社区矫正对象的界定、矫正工作的内容和措施的具体化、矫正机构的专门化、法律依据的明晰化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推广。  相似文献   

13.
曾艳莲 《学理论》2013,(20):122-124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刑罚执行方式,具有开放性、社会化等特点。尽管根据我国现有的规范性文件,司法行政部门是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社区矫正中依旧有着独特的地位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正街镇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是城市基层网格化管理的枢纽,承上启下,其运作情况直接关系到城市网格化管理的效能。当前,一些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推进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构建市、区、街镇以及居民区的四级网格治理体系,实现了城市综合管理与社区自治的良性互动;二是找准网格化管理职能定位,进一步增强  相似文献   

15.
陈秀图 《学理论》2013,(24):249-250
为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发展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新型的行刑方式在全国试行。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制度的背景之下,广州市萝岗区司法局与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法律系共建社区矫正志愿服务项目。笔者主要通过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活动的过程、构建保障体系、开展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活动的意义进行阐述与分析,为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6.
周凯 《学理论》2010,(22):117-118
为了预防和控制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应当在思想上改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陈旧观念,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就业帮教措施、提供心理咨询援助,公检法司要明确责任并各司其职、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加强对矫正人员的惩戒职权,大力推行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减刑工作。  相似文献   

17.
屈春芳 《学理论》2009,(25):179-180
随着我国社区矫正制度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社区矫正课程,以培养适应中国社会发展需要的社区矫正人才就成为当下高校课程建设的重要任务。本文拟从社区矫正制度的发端、传承以及现阶段在我国的试点现状为切入点,深入分析我国社区矫正人才培养课程面临的困境,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社区矫正人才的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对接路径。  相似文献   

18.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在做出社区矫正决定前进行调查,不论是对社区矫正决定的依法准确做出,还是对日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抑或是对教育矫正罪犯、促进罪犯回归社会,都具有重要的价值。虽然我国不少地方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已经开展了这种调查工作,但在调查的主体、调查的程序、调查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等方面,都参差不齐,亟待统一。裁决前调查制度包括三种类型,即量刑前调查、假释前调查和暂予监外执行前调查,其中最重要的是量刑前调查。  相似文献   

19.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缘起、问题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思想的产生与演进反映了现代社会对刑罚及行刑思想的理性探索。社区矫正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符合行刑由严酷走向宽缓的国际趋势。我国实施社区矫正制度的前景取决于社会刑罚观念、社区的发育成熟度以及相关法律的完善程度。目前,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施行中存在以下问题:其一,重刑主义思想在人们心目中的根深蒂固;其二,社会基础层面社区发育的不成熟;其三,法律规范层面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有待完善。我国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实施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其一,营造"宽严相济"思想的社会氛围;其二,进一步塑造社区矫正所需要的社会基础;其三,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20.
2004年3月以来,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结合本区实际,大胆破解城区工会工作难题,确立了“全覆盖的体系、一体化的机制、有活力的组织”的城区工会网格化核心理念,提出了以工会管理体系网格化、基层工会干部职业化、工会工作评价民主化等“三化”为主要支撑的理论体系,在全区开展探索和实践。在试点的基础上,今年3月起已在全区11个社区(镇) 工会全面推行,实现了全区工会网格联网管理和运作。全区被划分为45个网格,设立了社区(镇)工会网格工作站,涵盖了全区312个小区工会和所有基层工会组织,形成了以区总工会领导下的、社区工会为中心、网格工作站为辐射单元、小区联合工会等基层组织单元点的城区工会网格化组织管理体系和以网格工作站为基本维权服务单元的全区联网维权服务体系。城区工会网格化管理工作探索赢得了全总、市总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周玉清批示:上海市杨浦区网格化的工会工作经验是一种城区工会工作的创新,值得总结和推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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