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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4 毫秒
1.
刑讯逼供行为的证明难导致对刑讯逼供行为的程序性制裁难以落实,程序性制裁难以落实、对刑讯逼供行为实体处罚的不确定性和象征性是刑讯逼供治理效果差的首要原因;遏制刑讯逼供的理念定位错误是刑讯逼供难以治理有效的重要原因。在事后制裁作用有限的情况下,侦查阶段刑讯逼供的防范应将视角转向对侦查行为的外部监督制约,建立对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并重构完善已有的规范侦查人员讯问程序的制度,确保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辩护权的有效实施,使良法得到善治,构建侦查人员不敢、不能实施刑讯逼供的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2.
作为公务员尤其领导干部,勤政清廉本是应有之义,问题是不勤政、不廉洁之人之事在当今已成顽疾。当我们从所谓深层次的"制度"上探究时,往往忘却从最基本的命题"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入手一窥其究。公务人员尤其官员的勤政与其德行学养的关系中,"个体"的内因如何对执政、勤政,实有明显的关联影响。在当今做官切莫忘记或丢掉优秀的"官文化"传统,做一个好官应从最基本的德行学养做起。  相似文献   

3.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50条明确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但第118条也同时保留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第118条不仅在法律逻辑上与第50条相悖,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会增大刑讯逼供的风险。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规避矛盾冲突,确保立法目的的顺利实现,第118条"如实供述的义务"规定应当废除,如不废除,应对第118条进行合理解释或者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侦查人员在长期的侦查工作中,容易滋生心理上的职业弱点,形成某种挫折心理。这种心理上的“职业病”,干扰着侦查活动的进展,影响着侦查效果,严重的还会导致侦查活动的失败。本文就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常见的挫折心理的产生、表现及调适的方法作了些分析。  相似文献   

5.
2012年《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从法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来看,我国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具有如下特点: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基础,以防止冤假错案为目标,以审前被告人供述的合法性为审查重点;优先适用办案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对证据合法性进行调查的最后保留手段等。为保障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顺利实施,需要立法明确:侦查人员出庭时的证人地位,并规定与普通证人不完全相同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规定当庭证言与"情况说明"不一致时的证据取舍;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权利。为减少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阻力,需要做到:完善配套制度,充分体现公、检、法三机关分工合作原则的精神,取得侦查机关的支持;加强对侦查人员出庭知识的培训,提高侦查法治化的水平。  相似文献   

6.
浙江温州市中级法院判处一名所谓的“毒贩”死刑,但令人震惊的是,此案竟无任何物证、人证,拿来当证据的口供又是侦查人员严重刑讯逼供、伪造签名等违法行为的产物。尽管死刑判决书漏洞百出,浙江省高院也在五年内两次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定案”,但喊冤者关押了八年仍未得到公正裁决。  相似文献   

7.
刘艺超 《学理论》2012,(35):146-147
新的国内立法对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已经有很大的进步,但是仍有不完善之处,并且刑讯逼供的现象仍然屡见不鲜。从刑讯逼供的视角出发,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浅析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适用的困境并且分析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有传统思维的影响、滥用侦查权以及固有的工作模式等。提出诸如明确"非法证据"的界定、完善惩罚制度和后续救济手段、深化保障人权的思想及建立相关配套措施等整改方案,以达到使该规则在我国更好的适用、减少刑讯逼供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安全优先的刑事诉讼法目的配置体系为刑讯逼供现象提供了本源,立法上对非法自白证据采用规则的回避为刑讯逼供提供了存在的价值.因此,笔者认为,要控制刑讯逼供现象的发生,必须抑制其本源,否定其价值.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应当从立法上调整刑事诉讼目的体系配置,兼顾安全和自由,确立无罪推定原则和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沉默权;另一方面是确立非法自白证据的排除性规则.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几个新的视角分析了刑讯逼供现象产生的原因,认为刑讯逼供是审问式诉讼的必然结果,也是特定角色之间--案件直接调查者与被调查者间固有的矛盾体现.提出控制刑讯逼供须尽早确定无罪推定原则、证据排除规则,并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持沉默的权利;改革我国的公安人事制度,改变现有的侦控完全分离的模式,加强对侦查工作的执法监督和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0.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体现了刑事诉讼的基本规律,也是确立审判中心主义的必然要求。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形成了"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模式,侦查人员很少出庭作证。要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必须对侦查权进行有效的司法控制,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化是较好的切入口,也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关键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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