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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1 毫秒
1.
中国法治现状与公民法律文化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前,我国公民的法律文化大致还是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为主导的。这已经成为中国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突出的制约因素。如果要使其从法治化的阻滞力变为法治化的内在驱动力,则必须进行转型或重建。而现代的公民法律文化应该以权利文化、权力制约文化、程序正义文化为核心。  相似文献   

2.
传统文化续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江 《瞭望》1991,(30)
大概是去年前半年吧,我在《珍珠滩》上发过一篇谈传统文化的文章。以后又有几次接触到这个问题,包括最近读了王元化同志写的《传统与反传统》一书,又有一些想法,因此,再写一篇续谈。 《传统与反传统》这本书中说:“我不否认儒家在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但是我不同意文化传统只能定儒学为一尊。”这可算得是中肯之言,堂堂的有5000年文朋史的中华民族,2000多年封建社会的灿烂文化,如果要说古代的传统文化的话,我以为至少应该举出以下三大项,即古代思想(世界观、人生观、政治法律观点、伦理道德观念等)、古代艺术(文学、音乐、绘画、戏剧、建筑、雕塑等)、古代科技(医学、天文学、农学等在内)。这也仅是举其大者。我的意思是,传统文化不能单举古代学术思想一项,即以古代学术思想而论,也不止儒学一家,除儒家外,还有墨家、道家、法家、兵家等,都有独立研究和批判继承的价值。毛泽东说过;“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继承这一份珍  相似文献   

3.
正历史上,中国在很长时间,总是"在传统内变",主流文化始终还是在汉族文化传统系统里面作调整,这是因为在古代中国,无论是佛教、三夷教、伊斯兰教,还是明清天主教,始终没有任何文化可以挑战和改变这个汉族中国文化,所以,变化都是在传统内部的调整、适应、改革、变化。但是,到了晚清,由于坚船利炮、西力东渐的原因,中国不得不"在传统外变",不得不越出传统,文化就面临危机。  相似文献   

4.
《学理论》2015,(12)
中国古代并没有现代法的权利的概念,甚至可以说对于老百姓来说,权利观念并没有真正形成,因此对于私人财产权的保护是十分有限的。在缺乏权利观念的法律传统下,中国古代土地立法制度也存在着对私人财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旨在通过以现代财产权的角度,探讨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不足,总结出其对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的启示。  相似文献   

5.
赵丽敏 《学理论》2010,(15):90-92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因此,农民权益保护问题历来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尽管当前我国在农民权益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当前农村的消极影响依然是农民权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我们要重视传统法律文化对农民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同时通过在广大农村建设现代化法律文化,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以达到真正的保护农民权益。  相似文献   

6.
科建构中国的法治社会需要先进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学理论与法治理念为指导,但一个国家的法治文化是与它的文化传统息息相关的。尽管说中国传统文化是以伦理道德、宗法规则为精髓,但也并不缺乏传统自然法之资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及其制度设计基本上因袭的是现代西方法律体系中的制度规范,而如何在移植西方法律技术的同时,研究那些看起来合理并且在其母体社会也行之有效的制度的背景因素,研究特定制度得以发生特定功效的社会和文化环境,特别是研究我们的“本土资源”与外来事物间以怎样的途径加以融合,才是实现中国法治路径的应然选择。  相似文献   

7.
法律文化在法律制度变迁中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与现代法治文化相悖离。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形成过程中,东方独特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和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哲学起了决定性作用。重构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以及"规则性道德"与"德性道德"关系是实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换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8.
《学理论》2018,(11)
中国传统文化有着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历史积累,对于中国的法制建设更是有着深远影响。当前中国现代法制建设中,虽然吸收了西方法律思想及相关内容,但于中国的环境、文化土壤多有不适,需要用传统文化的巨大根基,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本文先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与外延进行界定,通过阐述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律文化的特征,以此来分析中国传统文化对我国当代法制社会建设的启发。  相似文献   

9.
张莉 《团结》2009,(6):38-41
同在众多大陆法系国家一样.行政法在当代中国被看作是有别于民法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然而.权力不分、行政权居于主导地位的中国政治、法制传统不利于这种带有控权特征的部门法在中国产生和发展。在古代中国.县令既是行政官又是法官,承担着税收、治安、邮政、教育、  相似文献   

10.
陈荣荣  古世平 《学理论》2013,(16):33-34
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需要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内在联系。对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互动融合等内容展开探讨,并认为坚持中国的社会主义特色,必须要继续和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现代化的互化,使马克思主义真正具有中国的性格、中国的气象、中国的风韵,使我国古代的传统文化真正意义上获得其现代的形态。  相似文献   

11.
《学理论》2020,(12)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妇女工作主题经历了从"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到"全面发展"这一具体化演变,这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贵在落实,崇尚实干"的执政理念高度吻合。新中国成立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妇女运动与妇女解放"仍然是党的妇女工作主题;改革开放初,强调妇女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而对妇女自身的发展较为忽视,1995年北京世妇会的召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标志主题的第一次变化;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主题讲话标志着主题的第二次变化。  相似文献   

12.
社区结构是行为主体为满足居民需求而选择的获取和利用资源的方式及由此形成的相互关系。物质资源对行为主体的相互关系的决定性影响以及主体观念对相互关系的能动作用共同改变着社区的结构,透过物、关系和观念审视社区结构生成和演变所揭示出的内在的规律和发展的逻辑,为解释当前社区体制改革所面临的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3.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实质是“党纪”严于国法,即“纪严于法”。党纪的严格性应有一定边界。其本质上是党员特殊身份与公民普遍身份何者为先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念与执政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如何协调的问题,是党内法规“姓党”与“属法”如何同时体现的问题。依此,党纪之严,涉及党员基本权利时应与宪法法律相协调,对党员设置更高标准时应根据不同主体分别设计,约束党员内心活动时应配套执纪细则。同时,党纪应限缩绝对服从事项,保障党员权利,并根据党纪的不同类别具体决定党纪“行为模式”的抽象程度,确保其一定程度的明确性和可预期性。  相似文献   

14.
《学理论》2020,(11)
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指出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原则,这对新时代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当前我国基层领导干部存在着责任感(是否愿意干实事)和领导力(是否有能力干实事)两大方面的短板,解决这些短板刻不容缓。为此,在完善基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要选拔高素质人才,引进高水平人才。在健全基层领导干部管理方面,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领导干部素养;完善激励机制,形成物质精神双重关怀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形成全方位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5.
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有着几千年封建传统的东方大国从根本上确立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并且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第二代领导集体吸取了前人的经验教训,把改革引向政治领域,开辟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时代;第三代领导集体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和境界,为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6.
《学理论》2017,(6)
作为执政党,必然有力量。究其实质,执政党的力量之源来自于自身力量,来自于人民力量,来自于国际力量。深入探讨执政党的力量之源对于进一步增强执政党的力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王英文 《学理论》2013,(13):10-11
当今国际局势错综复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四处兜售其发展理念和价值观念,给世界带来的不是和平与稳定,而是动荡与不安。从当今世界发展现状和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出发,阐述了中国发展模式的正确性以及对世界的深远意义和影响。  相似文献   

18.
谭仕荣 《学理论》2011,(7):38-39
领导干部只有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高学习能力、驾驭市场经济能力、依法执政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才能培育其综合能力,才能肩负起领导责任,才能当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  相似文献   

19.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从实践“三个代表”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时代要求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深刻阐述了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辩证统一性,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基本立场和观点,又鲜明地反映了时代进步和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实践发展的要求,为推进新世纪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科学指导。  相似文献   

20.
污染环境罪主观方面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八)》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进行了重大修改,罪名也变为污染环境罪.一般认为,修改前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过失犯罪,但对于修改后的污染环境罪是故意还是过失犯罪,理论上颇有争议,存有过失说、双重罪过形式说及故意说等观点.但过失说及双重罪过形式说均不能正确反映本罪修改的实质意义,不利于正确认定污染环境罪,不利于有效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因而不足取.无论从文理的角度,还是从论理的角度,污染环境罪都应当是故意犯罪.将污染环境罪解释为故意犯罪,有利于惩治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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