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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近年来,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引发各种问题,轻则接收到各种莫名其妙的推销、骚扰信息,重则引发各类犯罪,例如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合同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这些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公民信息的保护也面临越来越严峻的环境和考验,尤其是在当今数字化的信息时代,如何有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是一个紧迫的社会现实问题。所以,有必要基于案例,分析目前审判实践中该类刑事案件的基本特征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2.
在企业大规模侵犯个人信息的严峻态势下,如何准确把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单位犯罪的特征与规律,并建构一套完备的治理体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单位犯罪呈现出涉及行业多元化、地域分布集中化、信息多样化、行为单一化等特征,其治理存在查处率低、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为有效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单位犯罪,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需要实现协同治理、社会共治,加大处罚力度,完善归责体系,加强数据合规建设。  相似文献   

3.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的金融展业逐渐迈向互联网金融时代。网络金融交易、网络投资理财和网络购物、网络借贷等新型网络金融已成为一种新的互联网金融业态,逐渐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尽管互联网金融推动了金融混业经营的创新发展,但网络诈骗、信息被盗、数据泄露等导致个人财产受损和不法侵害的犯罪行为已悄悄来到公民身边,相关部门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打击与治理困难重重。因此,加快公民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进程,完善与构建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4.
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制定,可有效地遏制当今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现象,但司法实践认定此罪较复杂。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个人信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情节严重"的认定要从信息的数量、信息的保密程序、涉及信息的行为次数、信息扩散的时空范围、受害者的精神状况、物质损失数额等方面考虑。  相似文献   

5.
对网络诈骗进行研究,应充分了解网络犯罪的基本特征.网络犯罪就是信息化的犯罪.网络诈骗是通过操作个人信息实现诈骗目标的行为,从发展趋势看,网络诈骗对个人信息的依赖程度会越来越高.治理网络诈骗的关键,在于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虽然个人信息相关人对这一信息的利益不能看作一种独立权利,但保护个人信息对于维护公民的人身、 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对刑法中的个人信息应从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加以界定.对于网络诈骗的定罪,应充分认识其特点,并与处理线下犯罪有所区分.预防网络诈骗,应实现多部门配合、 公私联动、 跨法域合作的机制,并将信息管理作为建立合作机制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6.
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司法实践中本罪的认定存在一些普遍性的认识分歧,如仅有手机号码的信息是否属于公民个人信息、批量信息来源不明时能否认定为非法获取、向下属或者同案犯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是否属于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公开商业类信息所涉个人信息是否应予以排除等等.建议结合公民个人信息的权利属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特点和规律、刑事立法本意以及刑事犯罪的基本理论等方面探寻上述争议问题的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7.
当前,电信诈骗的新特点是:公民个人信息遭泄露、使用高科技手段;犯罪模式向产业化、企业化发展;受害群体从逐步扩大。对于大陆地区:补卡攻击诈骗的侦防对策是静态密码设置要复杂;对陌生信息进行有效甄别;及时报警,紧急止付等。对于假冒黑社会人员进行诈骗的侦防对策是:严厉打击网络黑市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在此类犯罪的发源地行专项整治斗争;沉着冷静,将计就计,及时报警。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包括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对个人信息的理解应从广义上把握,即将个人隐私也纳入个人信息的范畴。两罪所要求的情节严重具有各自不同的内容,而不应统一解释。对事前无共谋,事后帮助他人出售非法获取的信息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运用新技术作为犯罪手段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侵害的案件层出不穷,如何区分技术创新和违法犯罪活动是司法机关面临的新课题。网络犯罪违法性的本质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秩序的干扰或者破坏,对象型网络犯罪往往会侵害双重或者多种法益,但无论最终被认定为何种罪名,在审查判断过程中都需要首先对该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进行分析,才能判断该行为是否需要当做犯罪处理。司法机关应当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对网络犯罪是否具有违法性开始分析,从侵害法益、行为模式、危害后果三个维度整体进行判断,整体复盘、抽象新型网络犯罪的行为本质,准确作出认定。  相似文献   

10.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关系到隐私权和财产权的保护,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案件在不断增长,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网络诈骗的形势严峻。网络诈骗犯罪种类较多,具有非接触性、隐蔽性、分散性、专业性的特点。针对侦查讯问僵局以及办案过程中的串并案等问题,侦查人员要转变侦查思维,落实网络阵地控制,加强协同作战,及时固定证据,挽回损失。深化科技强警原则,充实人才队伍层次,建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防止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1.
在互联网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现出诸多新情况、新特征,主要表现为犯罪数量的高发性、犯罪实施的便利性、犯罪主体的多元性、犯罪行为的智能性和犯罪危害的广泛性。受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影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升级,对侦查、惩治、防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之我国缺乏统一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刑法》的相关规定还存在许多疏漏与不足,从而导致惩治该类犯罪面临着诸多现实困难。为了应对严峻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确立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的刑事政策,完善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立法规定,明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司法适用标准,加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法律监管与执行,加强惩治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国(区)际合作。  相似文献   

12.
<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增设的犯罪,其罪名应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从犯罪构成上看,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犯罪对象是有关单位管理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其客观行为是侵犯,具体行为方式表现为出售、非法提供、窃取或者其他方式.在具体认定时,应注意正确处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竞合关系.此外,本罪在立法技术、罚金刑设置等方面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3.
"手机短信木马"类新型网络盗窃犯罪具有传播速度快、隐蔽性强、犯罪成本低、迷惑性强、团伙分工明确、打击难度大等特点,并已形成由买卖个人信息、制作植入木马病毒、盗刷、线下转移资金等组成的、职业化明显的黑色产业链。该新型网络盗窃犯罪一旦蔓延扩展,不仅会严重侵害公民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也将危及到移动支付产业的健康发展,社会危害性极大。分析研究"手机短信木马"类新型网络盗窃犯罪模式、作案手法及其特点,切实加强宣传防范和预警研判,构建专业侦查打击机制,完善移动支付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移动支付平台安全建设,是有效防控其滋生蔓延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4.
信息社会背景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现象日益严重。刑事立法顺应了惩治此类犯罪的社会需求,将该类行为入刑,但相关规定还应加以细化、完善。刑罚预防应当与犯罪预防相结合,只有做到事发前预防、事发后严惩才能真正遏制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事件的频发,从而真正做到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严密保护。  相似文献   

15.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生活的安宁,且对电信诈骗等犯罪具有帮助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作出界定,将识别性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该司法解释第五条和第六条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的规定存在差异,法律工作者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应当对这一区别予以重视。另外,将筛除重复和不真实信息的责任归于嫌疑人一方,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相似文献   

16.
人肉搜索行为得以开展的关键在于被搜索对象的个人信息被不断地共享和整合处理,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视野下探究人肉搜索行为的入罪具有实践规制意义。但在该类犯罪视野下,人肉搜索行为的入罪规制面临三大疑难:一是人肉搜索行为的"犯罪化"评价陷入了价值争议的窠臼,二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实践认定面临困境,三是人肉搜索行为过程异常复杂,对其进行司法审查需跨越诸多前置性的评价障碍。  相似文献   

17.
网络黑灰产业链中常见的上游行为主要有侵犯信息与虚假流量两类。利用能够规避或突破网络安全防护系统的软件技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想象竞合,而利用破坏性程序软件虚假注册的行为则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现行刑法无法对恶意注册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应通过刑事立法增设“妨害信息网络管理秩序罪”,以保护包括互联网实名制在内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实践中可以以“大于半数规则”作为量化标准推定网络中立业务平台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中“明知”的成立。刑法应当密切关注人工智能技术与网络黑灰产犯罪结合带来的破坏。  相似文献   

18.
从裁判文书网有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判决中可以看出,对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定位,违法所得范围认定,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下游犯罪的罪数关系,是实务界仍存有分歧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受到刑法保护;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所得不应当扣除成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下游犯罪属于牵连犯,但应当例外地予以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9.
个人信息的开示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利于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也会造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构建一个合理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需要从完善立法、规范公权等方面加以努力。  相似文献   

20.
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手段,移动支付对支付体系的变革产生了深刻影响,随之产生的违法犯罪问题也不容忽视。目前在移动支付运营过程中出现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应从制度上突出沉淀资金安全保障,健全行业协调机制;用户应增强安全意识,谨慎使用支付平台交易,杜绝网络赌博;技术上应从移动终端入手,采取多种验证机制,从通讯网络入手,提高交易安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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