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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入刑,作为盗窃罪的行为方式之一在客观上没有数额和次数的限制,使得许多司法实务者认为扒窃由"结果犯"变成"行为犯",即只要实施扒窃行为即使没有窃取财物仍然构成犯罪既遂,因而对于一切扒窃行为都要定罪处罚。文章认为,虽然扒窃行为没有数额和次数限制,但是扒窃与普通盗窃所侵犯的法益是一致的,其仍属于结果犯范畴。对扒窃行为的认定要受刑法总则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的制约。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公共场所扒窃的行为日益增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降低民众社会安全感。为此《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增加三种盗窃罪情形,即"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但是对"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中这个顿号含义的不同理解造成司法实践对"扒窃"案件处理的不一。对此,无论从扒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入手还是回归立法本意,都应理解为有"扒窃"行为即可入罪,而不需要"携带凶器"等附加条件。  相似文献   

3.
扒窃型盗窃罪于2011年得到《刑法修正案(八)》认可,是司法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诸多争议和疑难之处,造成了定罪量刑认定的困惑。从扒窃型盗窃罪的定性入手,对"公共场所"对扒窃型盗窃罪成立的作用、"不得重复评价"原则在扒窃后转化型抢劫罪之认定中的适用、法院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又自动投案的行为认定等六方面疑难问题加以解析,有利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第64条规定,对犯罪工具的没收限定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但我国《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性质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引起了理论界的争论,导致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不统一.通过对各理论观点的梳理,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探讨“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本质内涵,重新构建认定标准,解决“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在司法实践适用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三种新型盗窃行为归入盗窃罪中,并没有规定盗窃数额的限定,从而扩大了盗窃罪的适用范围,加大了盗窃罪的打击力度。自从三种新型盗窃罪的规定出台以来,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较多问题,诸如对新型盗窃罪中"户"、"凶器""扒窃"内涵的界定,新型盗窃罪的入罪标准及犯罪形态等。为了正确适用《刑法》,准确地打击盗窃犯罪分子,实现刑法保护机能和保障机能的统一,笔者认为有必要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三种新型犯罪的理解适用及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以期待新的司法解释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理论根据立法的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的需要,从更有利于打击和遏制犯罪出发,对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深入而有益的探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刑法对受贿罪的补充、修正和完善提供了理论支持。然而,1997年新《刑法》颁布后,关于受贿罪的成立要件具体内容规定的模糊性和现实生活的无比复杂性,决定了受贿罪有关问题的司法认定成为司法实践经常遇到的难题,也成为关于受贿罪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就"利用职务之便"的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有关共同受贿犯罪的若干问题以及受贿罪的犯罪对象的范围作以探讨。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八)》从法律层面将扒窃"入刑",有效拓展了对盗窃罪的打击范围和力度。但对于第三十九条增加三种盗窃罪情形,即"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中间这个顿号含义的理解歧意造成司法实践对"扒窃"入刑认定的差异。笔者基于对扒窃惩处难这一由来已久的命题,就如何正确认识这一重要法律条文细节及恰当运用,深入思考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8.
文章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对2011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以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新旧法律适用中的疑惑。  相似文献   

9.
盗窃罪是普遍的犯罪现象和司法机关的打击重点。《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客观方面及相应的刑罚措施作了修改完善和补充,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和"扒窃"三种行为,赋予了盗窃罪新的丰富内涵。文章主要对以上三种行为进行分析,指出了司法实践的难题及处理对策。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八)》首次从法律而非司法解释的层面将扒窃“入刑”,加大了对扒窃这一多发性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拓宽了对盗窃罪的打击范围.由于没有出台相关细则,司法实践中扒窃罪的具体认定存在较大争议.笔者对争议较大的几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为严厉打击腐败犯罪、严密刑事法网,我国《刑法修正案(七)》新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但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我国刑法中其他相关犯罪规定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有关规定,在立法和概念上的关系亟须厘清,这是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前提,也是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的基础。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扒窃案件发案率持续增加,且团伙作案、流窜作案、惯犯作案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扒窃写入刑法,从犯罪形态、停止形态、定罪量刑这三个角度出发对扒窃型盗窃罪进行司法认定研究,以此有效解决扒窃入刑后标准模糊、界限不明等争议。  相似文献   

13.
为严厉打击腐败犯罪、严密刑事法网,我国《刑法修正案(七)》新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但是,我国《刑勘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我国《刑法》中其他相关犯罪规定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有关规定,在立法和概念上的关系亟需厘清,这是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前提,也是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的基础。  相似文献   

14.
《刑法修正案(八)》在法律上正式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但是,《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社区矫正制度的规定仍存在诸多缺憾。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与推进,作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我国刑法加以进一步完善已成为必然的选择。对于《刑法修正案(八)》中确立的社区矫正制度有必要从立法上作进一步的完善:一是应当在刑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为司法行政机关;二是应当在刑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为目前试行中的"五种人",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三是应当在刑法中确立社区矫正前的社会调查制度,明确调查评估主体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及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专门增设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将商业秘密纳入到刑事法保护范畴。该罪在适用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和争议,也不符合TRIPS协议中有关规则。本文立足于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对商业秘密的概念、犯罪客体以及司法认定等相关问题予以探讨,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一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6.
《刑法修正案(七)》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纳入刑法规制范畴,但本罪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疑难问题亟待解决。文章从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公民个人信息与隐私的关系,"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依据,行为方式的完善,"情节严重"的细化,行为主体以及罪数形态几个方面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我国传统刑法理论在认定共同犯罪方面也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另言之,是认为成立共同犯罪必须首先满足成立犯罪的全部条件,这种认定方式不仅导致共同犯罪在理论上存在不少争议,并且也为司法实务中司法机关处理具体问题创造了不少难题。2013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7条对污染环境罪共同犯罪之一种情形做了规定,对其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共犯理论,并有助于解决司法实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七》影响力受贿主体的刑法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刑法修正案七》的顺利通过,我国刑事法得到了进一步扩充与完善。刑法第388条之一的规定对传统贿赂犯罪的主体作了扩展。“近亲属”、“关系密切人”等概念用语因其规定的不统一、用语的模糊性,给刑事司法带来认定上的困惑。因此,对该新增罪主体作出较为明晰的刑法上的界定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危险驾驶的规定,对于严厉打击以飙车、醉驾为代表的危险驾驶行为,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具体实践中,却面临着认定故意与过失的困境,坚守罪刑法定与满足民众情感的困境。醉酒驾车致人死亡的主观罪过形式的判定应当围绕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运用"知"、"欲"构造分析判断。司法实践中,凡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无欲"态度的犯罪都应认定为过失犯罪,不能以认识因素的明知,否认对危害结果的排斥。  相似文献   

20.
坦白是我国刑事政策中重要内容之一,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表现。《刑法修正案(八)》更是第一次将"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法律化,将其明确体现在刑法中。进而,凭借《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也首次完整的在总则中确立了"自首和坦白从宽"的刑事立法。笔者拟结合自首的基本原理及其司法解释对坦白予以分析,认为在认定坦白的过程中,应当从坦白的本质出发,即:犯罪分子自身的认罪和悔罪,以及为司法机关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对行为是否构成坦白进行考察。同时,针对司法实践中适用坦白可能出现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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