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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现行监所检察机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发挥。对此,应从立法上明确派驻检察监督方式以增强其权威性;将监所检察职能定位为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建立起以派驻检察为主的同级监督或者提高一级监督模式;厘清派驻检察、监所检察、派出检察院机构各自的权限、职责,基层监所分设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机构,各司其职、互不干涉,派驻检察仅受其派出检察院和上级监所领导与业务指导,并对其负责。  相似文献   

2.
监所检察部门对于分押分管活动必须进行有效的监督,通过完善目前的派驻检察机构设置,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督程序,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分押分管检察监督工作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3.
传统的监狱检察实行“派驻检察”模式,其常态进驻的运行机制建立在便利监督的理论基础之上,因独立性不足而面临着检察质效不佳的现实困境。以问题为导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了改“派驻”为“巡回”的试点,以“独立监督”为理论基础的“巡回检察”模式,面临着改革成本与成效的双重质疑。试点地区将传统经验与试点方案结合起来,选择了“派驻+巡回”的新模式。三种监督形态下,监狱检察也得以从形式层面进入到了强调有效检察的实质层面。以监狱检察的三种模式勾勒出来的监狱检察制度的改革之路,呈现出现阶段更加理性、务实的改革观。  相似文献   

4.
量刑建议权制度的构建既有理论依据又有现实基础;量刑建议应采用确定的量刑建议并作为审判活动监督、提起抗诉的参考依据。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做法是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虽然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加以健全与完善。民事抗诉应定位于中请再审之后,将申请再审规定为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的前置程序;更应定位在涉及公权利的范围内,而对不涉及公权利的案件则采用检察建议的形式,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从而构建检察抗诉与检察建议并存的检察监督格局,真正起到统一司法、个案公正以及衡平各主体利益的作用。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权的监督局限于职务犯罪侦查权,锁定在诉讼程序范围,没有充分体现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职能的宪政定位。拓展人民检察院的行政检察职能,设置专门的行政检察机构,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权的法制监督,发展行政检察制度和国家行政监督制度的必然要求。对检察建议的法理基础、性质地位、功能定位等的认识,理论与实务上有多种不同的主张,研究检察建议的基本问题对于立法、司法与法学研究具有现实意义,尤其对明确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完善检察建议的程序、发挥检察机关的综合治理职能具有重要价值。对监管场所实行派驻检察,是中国检察制度的重要特色之一。基层监所检察实行“科室合署办公模式”是派驻检察组织形式的深化和具体化,是提高驻所检察工作效率和监督实效的极佳路径。  相似文献   

5.
为适应形势的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传统“监所检察”变更为“刑事执行检察”。这一变更不是简单的部门称谓的变化,而是涉及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工作理念的重大变化。但是,现实中还存在法律支撑不足、工作机制不健全、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力量有限、监督角色被同化等诸多与刑事执行检察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笔者通过对当前以派驻检察为主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现状的分析,试图找出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障碍,寻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出路。  相似文献   

6.
监所检察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能,目前主要通过在监管场所设置派驻检察室的模式来行使检察监督权。长期以来。这种设置派驻检察室的监督模式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派驻检察人员与监管场所“同化”的问题最为突出,导致监督效果不佳。需要借鉴国家审计监督模式的经验,改目前派驻检察为主的监督模式向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并重的过渡模式,并最终实现巡回检察为主的监督模式。  相似文献   

7.
论监所检察监督权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相关法律对于监所检察监督权的规定很少,而且对监督权的实现没有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实践中,常常出现检察无权、监督无力的情况。完善监所检察监督权体系,增设监督权、回归监督权、加强监督权,监所检察部门独立进行检察监督,对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刑罚正确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合法进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监所检察监督具有监督刑罚被合法、公正地执行和保障受刑人人权的基本职能。当前监所检察监督重点任务之一是与减刑假释相关的刑罚执行,从减刑假释相关检察文本的梳理,可以检视出监所检察监督职能的法律"表达"存在紧张性,而地方的检察监督实践则从监督姿态、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和监督措施等方面不断丰富着其内涵。  相似文献   

9.
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主动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需求,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创新性检察监督制度。尽管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巡回检察宣传开展不深入、巡回检察干警业务能力跟不上新时代监狱检察工作发展等问题。应从革新监督理念,打造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格局,完善“派驻+巡回”检察方式,建立健全巡回检察案件化办理模式,借助“外脑”等方面提升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质效,本文从监狱巡回检察理论认知、监狱巡回检察的实践分析、对监狱巡回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思考等三方面对监狱巡回检察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是实现民生检察与化解社会矛盾的要求,为此,我国推出了派驻基层检察室制度。但因基层社会法律权威与法律信仰的不足、自身拥有法律资源的有限性、基层检察机关推行派驻时的司法成本等局限而无法达到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预期目标。因此,派驻检察实践应注重促进法律知识化普及,提升基层社会法律权威,构建必要的奖励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11.
为强化对财产刑执行的检察监督,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将财产刑执行监督职责赋予了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但监所检察部门在履行该项职责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现阶段监所检察部门应在履行职责、延伸职责中着手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并通过完善立法、深化内部体制创新和加强外部配套措施建设来构建财产刑执行监督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2.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到底应当由检察机关的哪个内设机构承担,存在不少争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定了"分段审查"模式,实践中上海市检察机关探索了"归口审查"模式,归口监所检察部门统一办理。然而,监所检察部门不论是职责定位、业务精通程度还是人力资源配置,都不如侦查监督部门更具有归口的优势。因此,在当前检察职权配置和运行机制下,将羁押必要性审查归口侦查监督部门,监所检察部门保留建议权,是更加合理和规范的选择。  相似文献   

13.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能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存在如下比较突出的问题:一、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过于原则,不易操作。《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狱法》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现有的法律只是规定了检察机关负有对刑罚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权力,但如何监督没有具体规定,各地监所检察部门在实践中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摸索出一些方法,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制订的具体监督方法也不同,其中不乏有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现象,所以,要尽快解决各地刑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不统一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刘建 《海南人大》2006,(10):50-52
中国政府一贯尊重和保护罪犯的人权。1992年8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白皮书,对中国政府和司法机关在保护罪犯的人权政策、原则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归纳和总结,阐明了我国在保障罪犯人权问题上立场和观点。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人权保障机制中,检察监督保障具有特殊独立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本文重点就监所检察概念和特点、罪犯的人权及其保障、监所检察保障罪犯人权内容和方式等问题进行探讨。一监所检察,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对看守所、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劳动教养管理所…  相似文献   

15.
现行法律把检察机关在减刑活动中置于事后监督地位,使得检察监督权力无法充分发挥。这个问题存在已久了,是制度建设上的问题,我们基层干部只能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以现代执法理念作指导,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检察权力去发现减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一线监所检察干部的视角探索实际对策,谋求解决方法,追求最佳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6.
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改革,是深化检察改革的内容之一,重点应当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改革刑罚变更执行法律监督机制,由事后监督模式变为同步监督模式。二是完善监外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改革现行的监外执行执法主体,建立相关的工作衔接机制。三是改革现行的派驻检察机构,实现派驻检察室单独设置,加强法律监督力量。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在上述三个方面采取了一些改革举措,经验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17.
赋予检察机关社区矫正监督权,对社区矫正开展执行监督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应针对当前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建议完善相关立法,完善配套工作机制等方式加大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  相似文献   

18.
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监督管理工作,是监所检察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当前监外执行监管工作中,仍存在着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必须主动改进法律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加大对监外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努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相似文献   

19.
监所检察工作承载着刑罚执行监督的重要法律职责,适应现代刑罚执行制度的发展,必须深刻透析监所检察制度现状,认清监所检察工作的“瓶颈”,从监督理念、立法完善、体制改革等方面寻求完善路径,推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2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相结合的实践产物。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机制的检察制度,是不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没有中国特色社会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机制的行政诉讼制度,也是不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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