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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商标权侵犯在先著作权是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一种。大多数国家采用尊重在先权利原则、权利丧失原则、利益平衡原则来协调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虽然我国针对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冲突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制,但为了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仍需对在先著作权人停止侵权的请求权——撤销权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2.
伴随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日益滋长之势,如何确立和适用证据来解决网络著作权纠纷,已成为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需要直面的难题。在网络著作权侵权证据方面,我国应该效仿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在原有诉讼法体系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现有的证据制度,从动态与静态两个方面对法官认定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加以区分。同时,我们也应当在奉行"非歧视性"原则,在遵循现阶段"自由心证"主义、力求"客观事实"的基础上,适当地引用英美法系的证据可采性规则来限制法官"自由心证"的程度,为法官的具体裁判行为提供一种可"授权性"的法律依据,从而在遵循法定诉讼程序过程中,推断出符合法定证明标准的事实,作为法官裁判的基础事实。  相似文献   

3.
随着两岸民间交往的日趋密切,民商事纠纷频发,平行诉讼问题日益凸显,不仅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可能危及司法权威和互信,影响两岸正常的经贸往来.因此,平行诉讼问题已成为两岸司法实务界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寻求规制两岸民商事平行诉讼问题的理性设计,应对民商事管辖权制度进行自我完善,同时兼采不方便法院原则、受诉在先原则及承认预期理论等国际通行规则.  相似文献   

4.
对不同类型的纠纷,农民对纠纷解决机制的选择表现出不同的偏好。总体而言,农民对自我解决与民间调解的偏好要大于司法解决,只有在自我解决与民间调解"失灵"时或在部分"涉外纠纷"中司法解决才能获得农民的青睐。农民这一"司法置后"的选择偏好是由中国农村的社会状况、纠纷的特点以及不同纠纷解决机制的优缺点共同决定的。研究这一选择偏好及成因对中国农村法治建设有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5.
论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是著作权侵权行为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一个核心问题。我国《著作权法》未明确规定归责原则,学界也对著作权侵权责任、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以及著作权精神损害赔偿等问题纠缠不清。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研究首先要建立在对侵权行为的正确界定上,这就离不开对著作权侵权之财产与精神两方面损害赔偿的正确认识。  相似文献   

6.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纠纷日益繁多。与传统著作权侵权相比,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具有主体广泛、方式多样、行为不确定等新特点,由此也带来了侵权责任的新发展。不仅如此,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新特点还动摇了传统的著作权侵权司法管辖的基础,使确立新的管辖理论成为必要。  相似文献   

7.
在一个利益多元、价值多元的时代,家事纠纷的解决机制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在这些机制中,家事调解既符合世界发展的趋势,又有深厚的本土基础。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能动司法"的概念,这为中国特色家事调解机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家事调解契合家事纠纷内在特质,有利于实现和谐司法;家事调解尊重当事人的主体性,有利于增强司法民主;家事调解能快速解决家事纠纷,有利于合理分配国家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相似文献   

8.
司法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途径,但不是唯一的途径。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司法发挥作用的程度通常受制于行政和社会自身之解纷机能的出色作为。故此,应当理性地正视司法的有限性;并树立"综合司法改革"理念,在定位于最后屏障的前提下,将司法改革置于整个社会改革体系之中,正视并充分整合行政与社会自身之纠纷调处资源,以促成社会矛盾解决机制的多元化格局。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网络购物市场规模的迅猛扩张,涉网络交易平台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与日俱增.为此,本文梳理了我国所有相关民事判决,并对司法实践认定平台提供者著作权侵权责任中的重要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立足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网络用户与权利人之间利益的协调与平衡,我国应引入间接侵权责任概念、谨慎适用避风港原则、适当加重平台提供者的事前审查义务、导入相关刑事责任,并从技术支撑等方面探寻根本出路.  相似文献   

10.
微博虽有140字的限制,但承载"微信息"的微语录、微小说、微电影等"微表达"如具备独创性、客观性和可复制性,仍可以构成著作权保护对象,属于数字化的网络作品。所以微博的发展产生了新型的著作权保护客体。但"微时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也衍生了新的侵权方式,微博用户抄袭享有著作权的"微作品"或平面媒体未经同意将"微语录"商业出版等侵权行为不时发生,微博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屡遭侵犯。然而,目前关于保护"微作品"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存在滞后性,"微作品"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类型还未明确。鉴于此,本文拟通过探讨"微表达"的类型、"微作品"的认定、微博著作权侵权行为及保护现状,从立法、司法、行政、技术和用户五个层面提出完善"微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11.
"云计算"环境下对著作财产权、著作权限制及作品概念界定等方面均产生了不同影响,著作权法应从其保护作品信息这一实质出发,认定不征得作者同意即使未获得原件或复印件而在网上利用作品也是侵权;只要能获得信息就满足了已"接触信息"这一法定许可、合理使用的前提条件;"云计算"环境下也不得破坏关于作品要件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思想与表达两分法是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这一原则的立法与审判实践都有着各自的特色。目前,我国著作权法对这一原则没有做出规定,这和思想与表达两分法原则这两个范畴的含义难以界定有关。对思想与表达两分法原则含义的把握,应同时从制定法与判例法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我国著作权法有必要确立这一原则,并在司法审判中使用与之相配套的方法论。  相似文献   

13.
著作权法将表达权利化而非将思想权利化,并非意味着思想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法律的保护分为权利、法益和自由资源.法律对于权利给予直接保护,对于法益给予反射保护,对于自由资源则持不置可否的态度.著作权法将表达权利化给予直接保护,将思想作为一种法益给予反射保护,对于进入公有领域的表达和思想则作为自由资源不对其进行干涉,但对于这些自由资源的运用不能违背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著作权法的此种处理方法是法律技术使然.  相似文献   

14.
惩罚抑或补偿:著作权法中的法定赔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定赔偿在著作权损害赔偿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著作权立法及司法实践强调法定赔偿的补偿功能,主张适用全面赔偿原则。但从比较法及著作权法律价值来看,法定赔偿还应具有惩戒功能。针对故意侵权者,我国应构建具有惩罚性的法定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5.
信上蕴含了“作品”“隐私”“财产”“文化遗产”等多种法律价值,因此,其在世界各国著作权法中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我国著作权法没有对书信予以特殊规定,其多属于文字作品及未发表作品范畴,不仅书信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难以适用,且其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期限、公众知识获取、隐私权等制度间的冲突亦不易协调。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我们应借鉴国外立法例把书信作为“特殊作品”予以规定,并专门构造其发表权制度,以协调其间的价值冲突。  相似文献   

16.
《大清著作权律》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版权保护的成文法,尽管只是短暂适用,但其价值却十分巨大,它所显示的理念与我国传统的版权观念相比有着革命性的转变。清末版权法律文本产生的主观诱因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和近代思想家们对作为西方“舶来品”的版权制度进行“主体性反思”的结果。  相似文献   

17.
研究著作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直接关系到《民法》、《著作权法》的应用,以及著作权案件的正确处理。著作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指侵害著作权的损害事实或者法律规定的涉及著作权的其他事实已经发生,确定行为人对自己的行动座依何种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著作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要结合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并根据侵犯著作人身权和侵犯著作财产权的不同,予以分别适用。  相似文献   

18.
数字图书馆职能及相关法律问题初探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国家数字图书馆的建设 ,标志着我国图书馆事业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由于数字图书馆馆藏形式、服务手段、服务功能发生了变化 ,必将带来包括法律方面在内的一些新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图书馆法 ,著作权法正在修改之中 ,为此 ,对图书馆应适当放宽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 ,并要全面规范法定许可的条件 ,同时 ,数字图书馆也要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后危机时代,视频网站行业的知识产权竞争及争议日益激烈,而与之相关的国际通用的“避风港”原则是否完全适用于国内新兴网络产业的疑问,涉及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人及最终消费者的利益平衡问题.土豆网胜诉案,凸显了我国侵权责任法合理注意义务的重要地位.然而,与美国Digital Millenium Copyright Act(DMCA)数字千年著作权法案中“通知与删除”程序对避风港原则合理注意义务规定相比,我国避风港原则对该义务的立法认定尚属模糊.时此,应当细化对网络服务合理行为的法律认定标准,包括对著作权人滥用通知共同侵权责任的认定、国家自主研发的网络过滤软件之推广、合理注意义务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标准的认定,以及网络著作权统一管理体系的创建等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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