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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对于社会危害性严重、违法数额巨大的恶性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行为应当由刑法加以惩处。该罪的客体是证券交易市场的价格管理秩序及其相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包括: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其他方法”包括利用职务便利抬高或者压低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和扎空等。判断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行为包括异常现象的监控和调查。应当注意行为人操纵故意的把握。  相似文献   

2.
在金融管理领域,证券、期货犯罪随着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而产生。文章对涉及证券、期货犯罪的几个疑难问题如内幕信息、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杭萧钢构案件等展开分析。  相似文献   

3.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刑事立法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时下,强调用法律手段惩治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行为已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共识,各国和地区出于维护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秩序的需要,均十分注意通过刑事立法加强对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惩治。但是,由于世界各国和地区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全一样,有关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刑事立法模式、内容、刑事责任、罪名等的规定也有很大的差异,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有利于我国刑事立法的进步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与该信息相关的交易行为的犯罪行为的罪名归纳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比较适宜。本罪的立法对于保护广大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密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促进我国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未公开信息是指,证券、期货交易活动中,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对证券、期货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其范围应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尽快做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正确认定本罪。  相似文献   

5.
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具有数量不多、危害严重、以单位犯罪为主、手段多样、隐蔽性强和被害人具有无意识性和不特定性等特点。应当从本质上判断新型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中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信息敏感期的判断应当客观和准确。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是否需要作出违法行为行政认定的问题不可一概而论。证券、期货犯罪行为的证据标准应当结合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把握。违规批露、不批露重要信息罪中损害结果应当以股票市值下跌量为依据。  相似文献   

6.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客观方面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操纵证券、期货价格罪的客观行为方式表现极为复杂 ,由于事实上行为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操纵股票、期货交易价格 ,我国刑法借鉴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对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方式采取明文列举并辅之以必要概括的形式加以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 1 82条的规定 ,本罪客体方面的具体行为方式有诸多表现 ,如联合操纵和连续买卖、通谋买卖、自买自卖以及以其他方式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  相似文献   

7.
外汇按金交易作为金融市场的衍生品,是近年来随着外汇期货交易在我国兴起的一种新型的外汇炒卖方式。由于缺乏监管,此类行为扰乱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秩序。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进行规制,在发生大量的经济纠纷时法院无法按统一的标准进行审理。只有界定外汇按金交易的法律性质,才可以将情节严重的外汇按金交易给予刑法评价,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8.
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拓宽了人们的投资渠道,但由于专业理财知识匮乏、求财心理急切,投资者陷入非法炒金骗局的案件时有发生。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件特点鲜明,如公司不具备经营黄金期货的资质、行为已符合黄金期货交易的特征、保证金比例远低于行业标准等。侦查人员要能根据案情特点准确界定案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经侦阵地控制、电子证据提取固定、追缴赃款赃物等侦查工作,尽可能地减小损失、维护稳定。  相似文献   

9.
由于期货交易所特有的价格变化频繁、保证金制度对冲机制等情况,期货交易过程中往往存在大量的风险。为此,需要通过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完善监管工作措施等途径,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期货投资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10.
美国“三振出局”法案体现了其“两极化”刑事政策的“重重”特点。三振出局法案引发了关于其合宪性、是否减低犯罪率和占用司法资源等相关争议。从理论上分析,“三振出局”法案注重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设置目的可归结为“威慑”、“隔离”,属于客观的累犯制度。尽管中美两国在刑事立法和刑事政策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但美国“三振出局”法案对于我国完善累犯制度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党的十八大以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为深化司法领域改革的重要课题。调解与传统的诉讼、仲裁制度相比,具有简便高效的优势,能够有效节约中小投资者的纠纷解决时间和费用,也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五十六条亦确立了强制调解制度。文章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期货和衍生品纠纷调解机制发展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期货行业现状和《期货和衍生品法》的相关规定,探寻我国期货和衍生品纠纷调解机制的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12.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是 1997年刑法设立的新罪名 ,1999年 12月 2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又将其改为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此罪的设立和适用引起了刑法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的关注与争议。对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立法基础、概念与构成要件、认定、处罚等若干问题的探讨 ,有助于正确认定此罪 ,准确适用刑罚。  相似文献   

13.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严重破坏了我国对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应从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表现、主观方面、罪与非罪的界限等几个方面对该罪加以认定.  相似文献   

14.
随着电子商务和网购市场的发展,职业差评师和网络水军在购物网站或微博等社交媒体上制造肯定性的或否定性的虚假客户评论,不但侵犯了消费者、竞争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干扰了正常的网络交易秩序。由于网络行为本身的隐蔽性特点导致法律规制上一系列困境,比如立法保护呈现归责主体不全面、义务规定不完善、法律规定不统一的状态;司法保护中取证难导致的事实认定难;执法保护中的监管难。克服该困境可以在借鉴美国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现有的立法规定;挖掘自力救济的潜力克服司法保护中取证难问题;发挥行业自律以克服执法保护监管难问题;并提高广大网民的媒体素养和法律素养,从源头上遏制网上虚假的客户评论。  相似文献   

15.
网络直播带货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商品展示、导购的一种新型购物方式。随着新冠疫情的出现以及网络直播经济的发展,新型产业下的经济形态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对产品功能和质量的虚假宣传,然而网络技术手段的更新以及违法行为的隐蔽性给行业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带来了难题。要破解直播带货中违法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困境,需要将法律中的相关条款有机结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部规则及司法适用适度优化和调整,以补强该法对直播带货规制的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16.
虚假诉讼行为严重危害司法秩序,需要设立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制。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率先将虚假诉讼行为剥离出来,进行明确规定,2015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更是增加专门的虚假诉讼条款,将虚假诉讼行为独立入罪,实现了刑民立法上的对接,但在条文设置上和适用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探讨。笔者对虚假诉讼刑民法律对接进行思考,并对《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虚假诉讼条款加以分析,提出一些实践中如何刑民结合打击虚假诉讼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数据爬取行为是大数据时代下的产物,主要通过网络爬虫技术获取数据资源,它为市场经营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违法的可能性。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下对数据爬取行为的司法治理因法律规制的空缺陷入多重困境,本文通过对案例的分析阐明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认定数据爬取行为的标准不明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性质分析不全面、司法裁判思路单一等问题,以数据爬取行为不正当性为切入点,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提出细化数据爬取行为的认定标准、全面分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优化司法裁判思路等有针对性的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18.
虽然《广告法》和广告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促进广告事业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曾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广告市场规模的急剧扩大,《广告法》和广告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性和不适应性逐渐显现。本文主要从明确界定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全面协调虚假广告的监管体系、科学甄别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和不断完善虚假广告的赔偿机制四个方面,探讨了如何加强对虚假广告的法治监管。  相似文献   

19.
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证券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是理解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理论依据,《证券法》颁布以前,主要依据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法》颁布以后,已由《证券法》作为理解本罪的主要理论依据,并且《证券法》对有些问题作出了补充和修改;而现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修改,涉及期货犯罪内容的增加,期货方面的法规如最新的《期货交易暂行条例》等也成为了理解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新的理论依据,因而笔者认为应当根据《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期货法规的规定重新研究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20.
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证券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是理解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理论依据,《证券法》颁布以前,主要依据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法》颁布以后,已由《证券法》作为理解本罪的主要理论依据,并且《证券法》对有些问题作出了补充和修改;而现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修改,涉及期货犯罪内容的增加,期货方面的法规如最新的《期货交易暂行条例》等也成为了理解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新的理论依据,因而笔者认为应当根据《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期货法规的规定重新研究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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