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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2 毫秒
1.
网络黑灰产业链中常见的上游行为主要有侵犯信息与虚假流量两类。利用能够规避或突破网络安全防护系统的软件技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想象竞合,而利用破坏性程序软件虚假注册的行为则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现行刑法无法对恶意注册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应通过刑事立法增设“妨害信息网络管理秩序罪”,以保护包括互联网实名制在内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实践中可以以“大于半数规则”作为量化标准推定网络中立业务平台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中“明知”的成立。刑法应当密切关注人工智能技术与网络黑灰产犯罪结合带来的破坏。  相似文献   

2.
网络犯罪分工日益细化,形成了“流水线”式作业分工,滋生出与之相关联的黑灰产业链。黑灰产业为网络犯罪“输血供粮”,危害严重,对其如何加以有效规制,已经成为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必须面对的问题。立足当下,对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的刑事规制应立基于积极解释的立场,用足用好刑事立法现有规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堵截性罪名,并注重实现刑事规制的罪刑均衡。着眼长远,针对当前刑事规制的困境,应当注重分析相应黑灰产滋生的原因,完善相关前置法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真正实现对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3.
生效案件已经暴露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罪质不明、追诉标准阙如、司法竞合处置有失妥当、积极适用的司法导向淡薄等问题。基于“利用信息网络”的行为特质,应明确《刑法》第287条之一的网络独立预备犯之立法旨趣,是一般性罪名,起基础性的规制功能,取代《刑法》第287条发挥司法兜底之用。不宜限制解释“其他、等‘违法犯罪’(信息、活动)”,扩张解释更符合第287条之一法定的相对有限的一般性规制功能。“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是限制刑罚处罚的提示性规定,本罪在实践中与关联犯罪的实质竞合概率应极低。应确认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的具体法益内容,固化其释法机能。应明确“情节严重”的具体追诉情形,注重通过案例指导制度提供持续性的司法供给。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从司法适用角度来讲,该现象有悖于健康、正向、精准的犯罪打击预期态势。伴随着案件数量的急剧增长,司法实践对本罪适用产生了一系列难题。如何从网络犯罪的构成要件适用上实现实质入罪和实质出罪,是刑法理论和刑事实践的一个重要议题。司法实践中需要基于当前网络犯罪频发的背景,剖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要特点和原因,总结司法疑难问题,厘清本罪的犯罪构成,细化犯罪认定方式,进而为探寻本罪的准确适用提供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5.
由于立法的不明确和社会现实的复杂性,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在理论界争议颇多,在适用上也存在一定困难.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的内涵和外延,并就重大损失的认定以及计算方法,非法获取行为是否应入罪,犯罪主观方面是否包括过失等疑难问题的探讨,在理论上有助于深化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识,在实践上可以准确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6.
计算机犯罪危害很大,现行刑法规定需要完善,刑法第285条犯罪客体应扩大,第286条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应改为行为犯,还应在侵犯财产罪中增设窃用计算机系统服务罪,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增加滥用计算机罪。  相似文献   

7.
寻衅滋事罪的“公共场所”有广义、狭义之分,面对寻衅滋事罪司法扩大化适用问题,应对本罪中的“公共场所”及该罪司法解释中的“公共秩序”作合理的限制解释。广义的公共场所包含网络公共领域,狭义的公共场所不包含网络公共领域。寻衅滋事罪的“起哄闹事”行为可以发生在广义的公共产所,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仅指狭义公共场所秩序的严重混乱。通过这种限制解释,扭转本罪扩大化适用的境遇。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适用呈活跃态势,逐步成为我国刑法体系中案件数居于前列的罪名。对此,司法规则体系及时调整,明确传导司法限定的基本立场,但效果尚不明显,亟须在构成要件和竞合处断两个方面作进一步强化。按照司法限定的基本立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要着重把握被帮助对象的准确查证、主观明知的严格认定、罪量要素的妥当把握等问题。就竞合处断而言,要根据罪刑均衡原则的要求,妥当划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范围,准确界分其与适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以共犯论处的情形。  相似文献   

9.
刍议洗钱罪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纵观当今立法现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洗钱罪进行立法完善: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扩大为所有的严重犯罪;明确洗钱罪的主体包括上游犯罪本犯;间接故意和过失也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修正洗钱罪的客观要件;将洗钱罪归属于“妨害司法罪”中;适当加重洗钱罪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0.
破坏生产经营罪本身的构成要件含糊不明,加之为顺应我国经济体制的变化,使法律适应客观形式的发展,1997年刑法将破坏集体生产罪修改为破坏生产经营罪,并对之进行体系结构归属调整。但也为此使刑法学者对破坏生产经营罪产生诸多争议。如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客体,还是复杂客体。特别是此罪容易与其他相关犯罪混淆,给司法实践带来不便。通过重新界定生产经营的内涵、犯罪的目的等,对其进行合理的限制解释,并将其与一些极易混淆的犯罪加以比较,进一步明确此罪。  相似文献   

11.
证明对象海量化以及证据与罪量的证明关系发生变化,使得在打击网络黑灰产犯罪时,对其罪量的司法证明问题成为当前的最大难题。现有罪量司法证明应对方案没有给予中国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事实以足够关注。在对现有方案检讨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两高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刑事审判参考》及相关典型案例的系统梳理发现,对于网络黑灰产犯罪罪量的司法证明,我国司法机关业已形成了一套证明方法,其分为三个环节:公诉方基于综合认定得出推定数量;辩护方针对推定数量承担证明责任;公诉方对反驳进一步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2.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理论研究重心已逐渐从早期的罪性之争转移至探究本罪的解释与适用,主要是"明知""情节严重"与"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解释与适用。本罪的"明知",仅指明确知道,在行为人否认"确知"或辩解仅"疑知"时,应结合相关认定标准,通过司法推定方式证明其"确知"。对"情节严重"的认定,应从非法获利状况、帮助行为情况、帮助下游犯罪造成的损害以及再犯罪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关于"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不应对此处"犯罪"进行限制解释;本罪可以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但最终仍应根据本罪第3款规定择重罪处罚。  相似文献   

13.
一修订后刑法对罚金刑的全面补充和修改1.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现行刑法保留了罚金刑作为附加刑的地位,但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1979年刑法分则中只有22处罚金刑的规定,涉及20种罪名,主要针对贪财、图利、损毁公物和妨害公务等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从现行刑法分则的犯罪整体类别上看,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个别犯罪(如建筑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增加适用罚金刑;对几乎所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适用罚金刑;另对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中的个别犯罪(如绑架罪)、对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大部分犯罪、对贪污…  相似文献   

14.
自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伊始,学界聚讼纷纭。基于此,可在明晰帮信罪立法背景的基础上,将本罪界定为帮助行为正犯化,同时剖析作为本罪核心要件的“明知”和“犯罪”,得出“明知”包括“明确知道”和“应当知道”两部分、“犯罪”应被解释为“符合犯罪行为意义上的广义犯罪”之结论,实现对本罪司法适用环境的优化,提升本罪定罪量刑之效率与精准度。  相似文献   

15.
"网络寻衅滋事"犯罪是传统寻衅滋事罪在网络空间的新型表现形式。通过对"网络寻衅滋事"犯罪的具体行为形式对其侵犯的法益问题进行分析,对公共场所的界定及其公共秩序与公共场所秩序的区别,分析现行司法实践中的诸多弊端,建议完善网络寻衅滋事犯罪相关问题的立法。  相似文献   

16.
《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假冒注册服务商标行为符合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要件,但并未针对侵犯注册服务商标的刑事追诉标准进行区分和明确。刑事理论和司法实务均以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数额认定和评价侵权行为。目前对侵犯服务商标刑事打击不力,既有现有刑事追诉标准规定不清、在互联网犯罪形态适用不能的因素,也有服务的无形性、易变性、即时性等特征导致对服务商标保护的程度与尺度具有独特性的因素。因此,从法秩序统一的角度,回应现实司法需求,参照通过信息网络方式侵犯著作权入罪标准,合理引入用户注册数、点击次数等扩充“其他严重情节”内涵,同时基于服务商标区别商品商标的特性区别,以升维打击为策略,通过提高数额标准,完善服务商标刑法保护的合理边界。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三种网络犯罪,旨在规范发生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净化网络空间。在法律适用中,应合理界定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来源与内容;应将第287条之一中的"违法犯罪"解释为"犯罪";应以行为人对于他人犯罪是否具有认识来界定中立帮助行为与帮助犯之间的区别。同时,应明确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体是狭义的网络服务提供者,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主体是广义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仅限于实际知道与有理由知道,而不包括"应知"。为此,就要清理同新增网络犯罪条款存在冲突的相关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八)》)以从严惩处的刑事政策为指导,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进行了修正,由此为司法实践依法严惩此类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结合修正内容,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问题以及食品安全犯罪的量刑问题加以解析,以利于促进修正后的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19.
诬告陷害罪是一种常见的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目前,学术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对该罪的定义、犯罪构成、既遂标准、一罪与数罪的区分等基本问题尚存在着分歧。本文从该罪的立法原意出发,通过对各种代表性观点的比较,辨析出符合立法原意的该罪定义和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20.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存在法律条文表述简单、犯罪客体认定混乱、客观行为特征非法性规定笼统、利诱性认定有失准确、公开性认定虚化以及社会性外延模糊等状况,导致司法认定范围不断扩张,致使正常民间借贷融资活动存在刑法规制的风险。基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应限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扩张适用,该罪犯罪客体应限定为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公众资金安全,对客观行为要件特征要进行形式上和实质上的认定,以此保证刑法惩罚犯罪与保障权利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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