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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所谓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因在村民中分配不平等,致使不分或少分征地补偿款的村民与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之间引发的纠纷.因征地而补偿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青苗补偿费以及农民今后生活的安置费三种.土地补偿费是给集体的,安置费是补给以土地为唯一生活来源的村民,青苗补偿费是补给承包地的青苗所有者.实践中纠纷较多的是安置费的发放纠纷及青苗费的补偿纠纷.  相似文献   

2.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村委会依法管理村集体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承担着对本村内部事务自治管理的职能。传统的行政法理论把村委会排除在行政主体之外,认为其行政行为不应列入司法审查范围,这种理论不利于村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村委会的自治权不同于基于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基于基层人民政府委托而行使的行政权力,其中,村委会在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权力时,其实施的行政行为可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此时,村委会的行政主体地位成立。  相似文献   

3.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加大,城市化进程跨入高速时代.在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过程中,因利益分配产生的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凸显,无论是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还是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均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问题,其直接涉及到村民的切身利益,而在司法实践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却争议颇多.因此,正确厘清成员资格的界定标准、确认部门和救济途径,以及在我国现行法律下的可行性操作,是和实践关系密切具有现实意义的课题.  相似文献   

4.
根据《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协助乡镇政府工作是村委会的法定职责。但在现实中,一些乡镇政府把村委会当作其下属行政机构,沿用传统领导方式向其下达行政命令,村委会主任被乡镇违规撤换的现象时有发生,越位侵权现象较为严重;少数村委会以“自治”为由,拒绝乡镇政府指导,公开抵制协助职责,导致国家发展任务无法落实,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法律对村委会的相关规定出发 ,以村委会之村务管理权的法律基础和性质为切入点 ,分析了有关村委会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村委会的诉讼主体资格 ,并在此基础上讨论对宪法赋予村民的自治权的司法救济之道  相似文献   

6.
本刊讯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针对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出现的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专门起草了《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试行)》对"外嫁女"、"入赘女婿"、服兵役人员、考上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务工人员等特殊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认定作出了规定。据介绍,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项目开发和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对农村集体土地征用面积不断增多,导致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大幅上升,特别是涉及以"外嫁女"为代表的部分群体主张  相似文献   

7.
作为土地征收中最为重要的三个主体,地方政府、村委会和农民的行为逻辑深刻影响着征地进程和征地后果。通过对三个主体在征地中呈现的发展逻辑、中介逻辑和抗争逻辑较为系统的梳理发现,农地非农化的过程产生了巨大的土地增值利益,而当前征地冲突的发生也是源于各主体对于增值利益分配的共识难以达成。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村委会和农民的话语权不平等,难以形成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为此,土地征收的有序推进与土地利益的合理分配,需要从法律维度、利益维度与主体维度上统筹协调,明晰土地利益关系,找准利益平衡点,缩小主体博弈空间,以达到三重维度间的深度耦合。  相似文献   

8.
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过程中,存在着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不顺、宗族势力干扰等因素.要解决这些问题,党和政府应着力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要建立利益关联机制,通过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提高班子带动村民发家致富和管理村务的能力;通过加强民主政治教育,调动村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二要规范利益分配机制,加强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畅通村民民主参与村务管理的渠道,督促村委会落实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地方政府行为偏差、基层集体组织功能异化和农民土地所有权主体身份模糊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许多问题和矛盾的主要原因。制度供给不完善、产权关系模糊造成地方政府往往突破应有边界,过度介入土地流转,特别是集体土地产权主体虚化加剧了政府的不规范行为。村委会并非真正意义的集体土地产权代表,其土地控制权更多来源于政府支持,村集体内部没有建立有效的集体土地产权委托代理机制,村民民主权利体现不充分。应寻求村民原始产权的有效实现途径,探索集体土地所有者代表新形式,改变村委会土地控制权的获取方式,由国家赋权变为村民集体协议授权。  相似文献   

10.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产生和确立直接改变了过去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二元组织结构,在理论上形成了"三足"分工制衡的组织架构,即党支部掌握决策权、村民委员会掌握执行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掌握监督权。然而,由于村庄派系的普遍存在和操控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和监督活动、村"两委"书记主任寻求上级的庇护、在公共理性普遍缺乏的环境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寻求"搭便车"不愿履行监督职责等因素的影响,所以村务监督委员会普遍表现出弱监和虚监的特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完善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强化村民和精英的素质教育和民主参与实践,是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功能的根本。  相似文献   

1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革是目前学界关注的热点。笔者认为 ,我国物权法应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主体应界定为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所有权的行使应由经董事制改造后的村民委员会即村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 ,同时物权法应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予以充实  相似文献   

12.
破坏村委会选举行为入罪论——刑事分析与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以来,村民自治的实践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的民主欲求。然而,破坏村委会选举行为亦愈演愈烈,刑法规定的“破坏选举罪”却无法将此种行为涵摄其中。本文在分析这种行为发生机理的基础上,对相关的刑事立法政策、刑法规范设立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具体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村委会主体资格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内容与立法定位不相符,模糊了村民会议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界定。这一立法现状,使得相关司法实践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引,尤其是难以判断村委会作为独立主体的可诉性。村委会是否单一独立主体,是否具有诉讼中的主体资格,成为司法界决定是否受理以村委会为原告或被告的诉讼时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因此,推进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在实践中作有益探索和经验积累的同时,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14.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贫困地区从根本上解决好村级组织“有钱办事”的问题,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只有开拓创新,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政策、机制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才能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相似文献   

15.
冲突表现为三种情形 :国家法律不禁止的行为 ,村规民约予以禁止 ;国家法律保障的权利 ,在村规民约里被剥夺 ;国家法律予以界定的行为 ,在村规民约中也有界定 ,但内容不一致。冲突的根源为 ,乡村同时存在法律所承载的国家权力和村规民约所承载的村庄治权。另外由于一些地方法律供给不足 ,村民更倾向求助村规民约。协调两者的冲突有三条路径 :界定之路、融通之路和解放之路  相似文献   

16.
完善村级财政制度、建立土地信息网络和改革村干部的职能,完善农村土地管理行为,预防在土地管理中村干部腐败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村委会因其在乡级政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成为农村中最主要、直接的“权力”组织机构。从理论上说 ,它应是现代法治进驻农村的重要载体 ,对村委会组成人员、工作内容进行分析的结果表明 ,有些农村村委会很大程度上成为家族势力的寄生载体。这样现代法治失去了进入农村的依靠 ,面临着无法深入农村的尴尬局面。  相似文献   

18.
乡规民约的法治功用及其当代价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乡村组织存在之日起,乡规民约便产生和不断衍生发展,并在传统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纵观历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仍然不能忽视乡规民约的价值和作用.回顾乡规民约产生的历史,揭示乡规民约的伦理性特点和法治功用,提出乡规民约的当代价值,旨在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村民自治的新途径,期望在健全和完善乡规民约的建设中,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根据党章和《村组法》规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活动中具有核心领导地位是不可质疑的,然而,当众多专家学者着重研究如何处理农村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关系时,在部分贫困村却是另外一种境况:由于经济不发达等原因,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被严重削弱,村民自治组织也呈涣散状态。文中从农村集体经济、党的自身建设、后备干部培养等方面提出了贫困村村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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