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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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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防卫行为侵害第三者法益包括四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防卫行为的结果发生于第三者,对此应采用综合分析说,视具体情况分别成立紧急避险、假想防卫或普通犯罪。第二种类型是侵害者利用第三者之物,防卫者反击时损害该物的情况,这应成立正当防卫。第三种类型是侵害者将第三者的人身作为工具加以利用,防卫者反击时伤害到第三者的情况,这也属于正当防卫,但在成立条件上应从严解释。第四种类型是防卫者利用第三者之物导致该物损害的情况,对此需视情况分别成立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  相似文献   

2.
论偶然防卫     
偶然防卫是正当防卫制度中一个非常特殊的问题,表面上它产生与正当防卫相似的防卫效果,但实质上它是一种不能完全排除其犯罪性质的行为。基于行为人主观罪过的不同,偶然防卫可分为故意偶然防卫和过失偶然防卫。对偶然防卫行为的处罚,应在考虑行为本身及其所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必要限度的基础上,根据偶然防卫行为的不同类型而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3.
当前,正当防卫制度在相当大程度上陷入价值不彰、功能不显的困境,主要原因在于对正当防卫制度的结构缺乏充分认识,从而严重影响了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基于正当防卫的本质乃是一种权利行使制度这一认识,正当防卫应当构建“防卫前提→防卫行为”的宏观双层构造和防卫行为中“行为→结果”的微观双层构造,并在这种复双层结构中实行“防卫前提优先于防卫行为”“行为优先于结果”的顺次判断检验机制,如此方能充分释放认定正当防卫的规范判断的路径指引功能,并在司法实践中得以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通说对防卫意思的理解标准过高,限制了正当防卫成立的范围,应予修正。犯罪的危害性是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客观危害与主观违法意图的统一,防卫意思是阻却防卫行为行为无价值属性的主观正当化要素。防卫意思的内容是认识到防卫行为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并且没有主导的积极加害意图。防卫意思中不包括对不法侵害人损害结果的希望与追求。防卫意思可以和加害意图共存,过失行为中也可能有积极的防卫意思,可以肯定过失的正当防卫。  相似文献   

5.
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在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中大相径庭。在英美法系中,正当防卫的成立采用主观标准,以行为人为视角,以"真诚而合理"为纽带构建体系。英美法系主观化标准的引入有利于弥补大陆法系正当防卫制度的不足。以防卫限度为例,行为过当说、结果过当说、二重标准说各有不足,究其原因,大陆法系在正当防卫成立条件上均以客观事实为标准,因而机械生硬。除此以外,客观标准在对假想防卫主观心态、未成年人防卫限度等问题的解决上捉襟见肘,引入英美法系主观判断标准颇有裨益。  相似文献   

6.
在偶然防卫是否成立正当防卫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上,理论界存在很大的争议.立足我国《刑法》,偶然防卫因缺乏防卫意识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但根据防卫结果的不同应当加以区分:偶然防卫意外保护的法益优于侵害的法益时,由于行为最终产生保护法益的结果,不成立犯罪;意外保护的法益与侵害法益相当时,行为最终产生无法益侵害结果是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并且行为具有对法益的危险性,成立犯罪未遂.  相似文献   

7.
论警察防卫     
警察防卫与正当防卫是两个不同范畴的内容和概念。有人认为警察防卫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是正当防卫的特殊方式,这种认识是不妥当的。因为,执行公务时,警察的公民身份不再有具法律意义,其唯一的法律身份就是警察,所以把警察防卫仍归入正当防卫之范畴的观点,是不科学的。 一、警察防卫的对象 防卫对象作为警察防卫理论的核心内容,它应该是“不法阻碍人民警察执行任务的行为”。其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8.
在拐卖妇女犯罪中依法规范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既是正当防卫制度中“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立法精神体现,同时也能更加全面有效的保护被拐妇女合法权利。在拐卖妇女犯罪中认定正当防卫行为应准确把握以下因素:非法拘禁行为可以作为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也能成为防卫对象;防卫限度的判断要考虑双方力量对比以及进一步造成损害的现实可能性;认定防卫过当时综合考虑不法侵害人的过错程度和不法侵害的周期长度。  相似文献   

9.
防卫过当概念探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学界对防卫过当的定义有失科学 ,这源于学者对我国刑法第 2 0条第二款规定的错误解读 ,该规定不是对防卫过当的定义 ,只是对其中构成犯罪的情形做了规定 ;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条件是“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而不是“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防卫过当既可以构成犯罪 ,也可以是一般违法行为 ,还可以成立意外事件 ,其主观上可以欠缺过错 ;防卫过当可以存在假想防卫中 ,成立假想防卫过当  相似文献   

10.
刑法理论中 ,在犯罪与正当防卫之间存在一种中间行为形态 ,称为瑕疵防卫。瑕疵防卫是不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全部基本要件的防卫行为。具有防卫因素 ,但又不完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 ;兼有犯罪因素 ,但又不完全具备犯罪构成要件 ,这是瑕疵防卫的基本特征 ,也是“瑕疵”的内涵所在。在刑事立法中 ,瑕疵防卫可称为排除犯罪性的非正当防卫 ,瑕疵防卫的基本特征决定了这是一种应受适当惩罚但又不能处以刑罚的行为 ,对其可适用非刑罚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1.
传统的刑法理论要求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主观的正当化要素,即包含了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的防卫意识。然而,对防卫意识中意志因素,即防卫目的的要求,其本质是一种对动机的立法,也是一种道德立法。为了实现正当防卫的法确证功能及刑法的一般预防功能,法律只须要求从客观上看来,行为人认识到了不法侵害,实施了在允许限度的防卫行为,便足以成立正当防卫。对防卫动机过高的要求,一方面,存在难以探测行为人内心的弊端;另一方面,违背了正当防卫实现其法益保护的功能,不利于公民防卫权的实现。因此,只要行为人认识到了不法侵害行为,便可满足正当防卫的主观正当化要求。至于防卫动机,则只是当防卫行为超出必要限度时,作为一个量刑要素予以考察。  相似文献   

12.
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都是一种防卫行为,它们都是从防卫行为开始的,由于其他主客观因素的差异,造成了法律 意义上两种不同的损害结果。它们之间不是一种转化关系,而是一种防卫异质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警察暴力行为通常被称为"警察防卫",理论界对其主要存在正当防卫说、特殊防卫说和职权行为说三种观点。警察暴力与警察防卫在内涵和外延上是有所区分的,有必要重新定义警察防卫的概念。警察暴力行为可分为防卫型暴力行为、控制型暴力行为和制止型暴力行为。在不同情形下,警察暴力行为具有不同的性质:警察在自身权益遭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暴力行为具有《刑法》中正当防卫的性质;警察依法以控制相对人为目的而实施的暴力行为具有职权行为的性质;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采取的暴力行为具有正当防卫与职权行为双重性质。  相似文献   

14.
被害人的防卫行为是指被害人为了使其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反击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防卫行为进行不同的分类;假想防卫、挑拨防卫、偶然防卫等不属于防卫行为,无限防卫不是单独的防卫类型;瑕疵防卫是指不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全部基本要件的防卫行为,它包括不适时防卫、反向防卫、过当防卫和非法目的防卫等;非法目的防卫是指出于保护自己所持有的非法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等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防卫行为,它分为纯正非法目的防卫和不纯正非法目的防卫;条件成熟时可对瑕疵防卫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正当防卫论有必要从权利的视角出发,对其进行重新审视。其原因在于审判实践长期持法益衡量论,使得在正当防卫中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始终成为优先保护的利益,但这会侵害防卫人的自我决定权,使正当防卫变为被动的事后防御性措施。正当防卫的本质除法益保护之外,它还是一种权利。因为,正当防卫的制度利益就是优先保护防卫群体的防卫权。但是,这种防卫权不同于其他权利,它是一种合法暴力权:反击侵害人的防卫权应是合法暴力权;防卫紧迫性时行使的防卫权应是合法暴力权。正当防卫本质论上向合法暴力视角的转向,必然要求明确合法暴力权的使用条件。即,防卫人使用合法暴力权必须具备防卫意图和实施行为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刑法学界,关于社会危害性,存在两种尖锐对立的观点,我国刑法学界通说认为.社会危害}生是犯罪的本质;另一种反对派的观点认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作为犯罪的本质.不能把犯罪与危害社会行为区别开来,应当逐出刑法学领域。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在于两派学者只顾自言自语。而未弄清楚社会危害性实际上是一个可以从多维视角界定和分析的概念。  相似文献   

17.
防卫意思是成立正当防卫必不可少的主观条件,但其内容不应像我国传统刑法理论所认为的那样:只能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而应当是:只要认识到不法侵害的存在,就算防卫人基于其他动机(如报复、教训)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也应当认定其具备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不仅包括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也不能排除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8.
<正>当防卫案件在现实中有其复杂性,防卫行为并不是瞬间完成的,如昆山砍杀案,是一个过程,对此类防卫行为进行定性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并且严格按照法条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条件来进行。昆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已对于海明的行为定性为正当防卫做出了详细的解释,该解释在刑事政策上是值得肯定的,但在法律上是值得讨论的。该案件研究的基础是于海明的防卫行为,但刘海龙的侵害行为同样是本案的关键,不能以简单的理由认定于海明的防卫行为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进而轻易地认定其防卫行为是一个整体。该案件的防卫行为是分阶段的,侵害行为也是分阶段的,不同阶段防卫行为对最后正当防卫的认定是有影响的。因此,应当分阶段分析于海明的行为,综合判断其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相似文献   

19.
间接正犯理论一般承认"利用他人合法行为"的间接正犯类型。然而,根据支配理论的基本观点,在利用他人合法防卫行为的间接正犯类型中,行为人并未完全对防卫人形成犯罪事实上的支配关系;利用行为的非法性与防卫行为的合法性也不具有等价性,传统观点对行为人实行行为未从法益侵害事实角度进行合理、完整的不法分析;从法哲学的角度讲,合法行为无法产生不法后果。应当重新审视"利用他人合法行为"的定性问题。  相似文献   

20.
论新刑法中正当防卫权之强化赵国强一、关于正当防卫基本概念之思考正当防卫的概念,目前理论界主要有两种表述方法。一些学者认为,正当防卫就是采取对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反击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正当防卫就是为了使公共利益、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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