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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公安机关认定交通事故行为人侵权责任是否成立的标准。实施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了交通事故、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与发生交通事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侵权责任成立的三个基本构成要件,而侵害人具有过错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侵权责任成立的又一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2.
婚姻家庭领域的权利义务包括人身和财产两方面,夫妻双方都享有各自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以保证对方权利的实现。然而现实生活中婚内侵权现象从未淡出过婚姻家庭领域,婚内侵权现象越来越危害家庭伦理和社会秩序。夫妻侵权责任制度具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填补受害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救济功能。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法律都对此有明确规定。借鉴域外国家的相关制度,分析建立夫妻侵权责任制度的理论依据,探讨我国夫妻侵权责任制度构建的根基,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夫妻侵权责任制度服务。  相似文献   

3.
侵权归责和强制保险是机动车事故责任制度的核心,<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机动车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和强制保险作了原则性规定.新近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特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专列为一章,规定了机动车相互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分离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侵权责任的归属问题等.准确理解两部法律的关系和具体规定是依法合理认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4.
作为人工智能最大应用场景,无人驾驶汽车可以有效地减少人类驾驶活动的负外部性,但其也对现行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制度产生了不小的冲击。可以尝试在我国现有侵权责任规范体系之内,探析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分配的解释论路径。引入强制产品责任保险制度和安装汽车"黑匣子",也是必要的补充措施。  相似文献   

5.
再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第三人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形下,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义务的规定违背侵权法的基本精神,与先进国家的做法相悖,且不符合设立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初衷。故因第三人侵害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安全保障义务人与实施侵害行为的第三人应按各自过失大小或原因力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不排除在某些情形下,安全人保障义务人与侵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6.
深入研究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补偿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体制和机制,对于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维护受害群众根本利益,实现社会公平,确保社会科学发展、有序运行、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无过失补偿制度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救济的重要保证,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仍然是损害赔偿制度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7.
《侵权责任法》关于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规定遭到了不少理论上的质疑,以民事责任能力制度为理论基础审视现行法律的规定确实有逻辑上的困惑,据此作出合乎逻辑的调整却未必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转换成监护责任的承担问题,重新审视现行法律会发现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具有合理性。据以重构未成年人侵权制度的理论基础———民事责任能力制度本身的价值也是值得怀疑的。  相似文献   

8.
在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义务,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安全保障义务人仅承担补充义务的规定违背了侵权法的基本精神,有悖于先进国家的做法,且无法实现设立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初衷。故在此情形下,安全保障义务人与实施侵害行为的第三人应按各自过失大小或原因力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不排除在某些情形下,安全人保障义务人与侵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9.
农民集体所有权和集体成员权益的侵权责任法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集体所有权受到侵害时,为了确保被侵权的集体及时行使侵权责任请求权,应当建立各集体的侵权责任请求权行使的代表制度、代位诉讼制度和诉讼支持制度。所有权被侵害的集体提起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请求的,应当按照有利于维护被侵害人权利实现的原则适用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及其他另有规定的法律。侵害集体所有权与侵害集体成员权益是密切联系而又相互独立的民事案由,侵害集体成员权益是指侵害集体成员在集体所有权行使过程中的共益权和利益分配的自益权,不同于集体成员独立享有的财产权,应有不同的类型划分。  相似文献   

10.
对于肇事者无法查明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而言,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主要有"由可能的肇事车辆承担按份责任""由可能的肇事车辆承担连带责任""由可能的肇事车辆承担补偿责任"三种不同的观点。但这三种不同的观点都是值得商榷的。究其原因在于通过侵权法上的方式对肇事者不明之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予以救济,课以可能的嫌疑车辆责任,将使得无辜的人担责,涉嫌对人们的行为自由造成过度的限制。对此,应通过社会保障的方式对受害人予以社会化救济,以弥补侵权责任法救济方式的不足。在肇事者无法查明时,对于"肇事者"应承担的责任部分,由国家和社会来分担损失,以实现损害救济与行为自由之间的妥当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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