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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2款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于证据合法性的证明发生困难时,侦查人员或其他人员可以出庭说明情况。由于侦查人员或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与证人出庭作证存在区别,因此,应当明确侦查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范围、出庭说明情况的程序及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2.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3)
15、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对于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 相似文献
3.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7,(2)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制度。对侦查人员出庭制度的确立进行前瞻性考量,为完善该制度作一些有益的探索,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文拟从四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探析:一是明确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内涵、特征;二是明确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系证人的诉讼角色定位;三是具体分析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程序设计,包括程序启动、出庭、说明情况、交叉询问、退庭、核对笔录等作证环节;最后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策略进行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4.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课题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4,(2):40-42
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现象偶有呈现,但这种形式的出庭是否具有排除非法证据的功能、是否能体现证据质证的程序要求,这些疑问都有待从理论和现实进行考证。本文从反贪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所具有的独特属性出发,以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所体现的特征为论证对象,展现反贪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机制构建的理论所求与现实所需。 相似文献
5.
展中华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1):77-81
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对贯彻直接证据原则、排除非法证据、推进庭审模式改革和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受司法体制、考核机制、法律认知和诉讼观念等制约,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普遍存在出庭率低、流于形式等问题。因此,要摒弃特权思想,正确理解法律规定,改变公检法关系,以刑事诉讼价值为导向,改革侦查人员考核机制。 相似文献
6.
牟绿叶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34-41
两大法系国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情形可以概括为“控方证人”和“普通证人”两种模式,两者体现出截然不同的诉讼理念和价值取向.中国的侦查人员基本不出庭作证,实践中通行的是“情况说明”模式,主要通过提交书面说明材料的方式作证.这种模式的形成与我国的诉讼结构、庭审方式、业绩考核制度和国家赔偿制度等因素息息相关.两个证据规定明确要求侦查人员在法定情形下必须出庭作证,但无论是法律规范还是司法实践都表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这个难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保障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实施,必须改革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审判方式,构建以裁判为中心的纵向诉讼构造,提高庭审效率和律师辩护技巧,加强对被告人权利的救济 相似文献
7.
英美法谚云:“警察是法庭的仆人,其主要是指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①由此可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制度,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客观现实的制约,该制度在我国一直难于落实,严重影响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2010年,最高检和最高法等部门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首次提出讯问人员应当出庭作证;2012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亦明确规定侦查人员负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这是我国刑事司法变革融入世界证据立法的具体体现,无疑是历史的进步。然而,侦查人员该以何种方式出庭作证?侦查人员作证的范围该有多大?在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同时应如何保障出庭作证侦查人员的人身权利?诸如此类的一系列问题显然不容忽视。我们拟以刑事案件中“情况说明”的运用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8.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21,(3)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情形,规范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程序。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背景下侦查人员履行诉讼职能的重要手段,是保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侦查人员出庭的诉讼地位是特殊证人。为了化解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难题,侦查人员应当规范取证行为,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完成对取证行为合法性的证明;立法应当赋予侦查人员作证豁免权,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侦查机关应当改革现行考核机制,用定罪率替代破案率,并将法院对证据的采纳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相似文献
9.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利于贯彻直接言辞原则,抑制侦查人员非法取证,排除非法证据,推进庭审改革,提高诉讼效率。但是,因受司法体制、考核机制、法律认知、诉讼观念的制约,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运行效果不佳,普遍存在出庭率低、流于形式等问题,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为此要摒弃特权思想,树立现代刑事诉讼理念;正确理解法律规定,认识到现有法律制度已赋予侦查人员证人身份;改变公检法关系,构建庭审中心主义诉讼模式;以刑事诉讼价值为导向,改革侦查人员考核机制。 相似文献
10.
孙赟昕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1,11(4):22-24
在西方法治国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十分普遍的现象。由于我国的法律传统、诉讼观念、文化背景的影响,相关配套法律规定的缺失和实践中的诸多问题,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基本理论入手,在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 相似文献
11.
刘保珠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4):94-97
《刑事诉讼法》第188条在规定强制证人出庭制度的同时也赋予了亲属强制出庭豁免权,有人认为这标志着我国亲属拒证特权制度的建立;有人认为这仅仅是证人强制出庭制度下的例外情况,众说纷纭.我们在肯定第188条解决了证人出庭难问题的同时,其所规定的亲属强制出庭豁免制度的弊病也在实践中逐渐显露.因为此规定,以至于出现了被告人希望亲属证人出庭而亲属证人拒不出庭,被告人无能为力的尴尬局面.这一制度建立的初衷并没有达到,反而引起对这一制度存在意义的讨论. 相似文献
12.
庄乾龙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8,8(3)
卧底侦查所获证据材料的证据能力受到诉讼模式的影响,建立"混合诉讼模式"的证据能力制度是解决其所获证据能力的关键所在;卧底侦查所获言辞证据、实物证据的特殊性要求建立与其相适应的证据能力规则;确立与我国诉讼模式相符合的证据能力制度,构建以"利益衡量"为标准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设置卧底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是完善我国卧底侦查所获证据能力制度必不可少的条件。 相似文献
13.
目前在我国的刑事审判中,由于传统的书面审判模式在实践中的延续,证人、检察官和法官对证人出庭作证态度消极,证人出庭作证缺乏经济保障和安全保障,导致证人出庭作证率非常低。法律应该明确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和必须出庭作证的范围以及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建立证人出庭作证的保障机制和证人保护制度,以保证法庭审理的公正和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4.
在刑诉法确立的实体性作证制度下,侦查人员并无就侦查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出庭作证的资格与义务。因此,要解决侦查人员的出庭作证问题,应首先提出新的作证形态。与实体性作证相对应的作证制度,程序性作证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提供了理论支持并口阐释。侦查人员的程序性作证不仅可以使被告人的辩护权并口质证权得到切实有效的行使,亦有助于遏制侦查人员的程序性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15.
王勇哲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5):47-53
在盗窃、抢夺、诈骗等三种侵财刑事案件的立案上,有人主张以公安部规定的立案数额标准为准,有人主张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犯罪数额为准。前种主张在理论上存在问题,后种主张在实践上更不合理。究其原因,在于犯罪但书制度要求有"罪量"标准,有关方面却因工作要求不同而难就量化标准达成一致。加之犯罪但书制度还有许多缺陷,所以解决办法应是取消犯罪但书,仅按行为结构和性质决定是否立案,并设置、适用更多轻缓的刑罚。然而,由于犯罪但书制度难以遽然取消,所以稳妥的做法是坚持执行低于犯罪数额标准的立案数额标准,并不再以经济发展、人均收入提高等理由而提高,为最终取消犯罪但书制度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16.
李燕峰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3):117-119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2013年《刑事诉讼法》都对侦查人员出庭有相对明确的规定。当前关于侦查人员出庭的意义和价值近乎形成共识。但由于相关制度的疏漏、保障措施的缺乏,使得司法实践中很难确保侦查人员按规定出庭,难以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对相关法律条文及侦查人员出庭的司法现状分析来看,现阶段不宜轻率地让反贪侦查人员从幕后走向前台,而应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建立应对保障措施和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张毓菲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20,32(2):95-102
庭审实质化改革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重要性日益彰显。考察2012年1月至2019年11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383份裁判文书,发现侦查人员出庭率低、出庭作证效果不明显。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运行效果不佳的原因主要有:立法规范的模糊性、检察机关的消极态度、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意愿低。应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界定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明确侦查人员拒绝出庭作证的诉讼法后果、强化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保障等。 相似文献
18.
代温世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3(5):73-78
当下中国的能动司法不同于西方的司法能动主义,其理论表达和实践形态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各地区、各层级人民法院的积极实践,使得能动司法遍地开花。但是,能动司法也应有必要的限度。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就要求能动司法在展开的同时,注意人民法院是国家的,而非地方的,以防出现司法地方化的问题;注意人民法院是专司审判职能的审判就关,而非履行其他职能的国家机关,以免能动司法变成了"盲动司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