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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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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7’刑法改变了用诈骗罪"包办"所有诈欺类行为的立法技术,将部分涉金融的诈骗犯罪单独设置一节。然而,同样是金融领域的诈骗犯罪,刑法却仅在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以及恶意透支中明确规定了"非法占有目的"。即使如此,"非法占有目的"该是所有金融诈骗罪共有的主观超过要素,其中,除了信用证诈骗罪中的"骗取信用证"是短缩的二行为犯,其他类型均是断绝的结果犯。对于主观的超过要素,单纯使用司法推定的方法过于单薄与粗糙,文章通过"三破除,一反思,一肯定"的方式,提出证明"非法占有目的"需要"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2.
信用证诈骗罪类型较多,应从行为方式、行为人主观状态等各个方面入手认定处理。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行为属民事违法行为,不应当构成信用证诈骗罪。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信用证的行为,应定为信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属结果犯,应以占有财物的结果是否发生为既未遂标志。此外,在认定信用证诈骗罪时,还要注意其与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相近犯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3.
软条款信用证是信用证的一种特殊类型,其存在有一定的必然性,对于在信用证中开立软条款的行为不能认为都构成信用证诈骗罪。软条款本身可以是就将来的主观心理的事实进行的欺骗,因此即使没有其他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欺骗行为,也不影响信用证诈骗罪的成立。在判断行为是否利用软条款实施信用证诈骗罪时,应当注重从开立软条款的目的及软条款的表现形式方面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4.
我国有关信用证欺诈的立法在实体上存在着很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在程序方面过于零散、不严密,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不便。为了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有必要细化《刑法》关于信用证诈骗罪的规定,完善《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保全的规定,制定系统的信用证欺诈法,并吸收国外一些成熟的立法和司法经验。  相似文献   

5.
本文首先引入刑事立法技术、制度设置及价值观念的分析框架,对金融诈骗罪的主观罪过进行了再研究,认为非法占有的目的是金融诈骗罪主观方面的应有之义;针对单位实施的信用卡诈骗等犯罪的疑难问题,提出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的解决办法;对实践中出现的几种特殊情形是否属于贷款诈骗罪中“以其它方法诈骗贷款”之情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对信用卡诈骗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最后从刑事立法与司法角度,提出若干防治金融诈骗罪的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6.
信用证诈骗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日益频繁发生的一类犯罪行为,对信用证诈骗罪本质特征的认识不一是造成司法适用产生诸多争议的根本原因所在。信用证诈骗罪的本质特征为双层次平面结构,其客观行为不仅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而且也侵害了公私财产所有权,信用证诈骗行为的内在关系在双层次本质特征的制约下呈现出多种行为样态,导致司法适用过程呈现出相应的复杂性。结合信用证诈骗的本质特性和刑法理论进行仔细剖析,是最终获得合理的司法认定结论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7.
论贷款诈骗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分析了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二个最基本要件: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和非法取得贷款的手段。对其中之一的非法占有目的要件结合实践,加以深入探讨,并对贷款欺诈行为与贷款诈骗罪作了认定,指出了刑法关于货款诈骗罪的立法缺陷  相似文献   

8.
一、信用证诈骗罪的立法变迁 信用证被誉为“国际商业的生命线”,但这条生命线日益受到信用证欺诈的威胁和破坏。我国1979年刑法典只规定了诈骗罪,并没有规定信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作为一种独立的犯罪,首先规定在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  相似文献   

9.
贾学福 《工会论坛》2003,9(3):93-94
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此“非法占有”不同于民法上之规定 ,应联系主客观方面加以认定 ,以此来区别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的故意仅指直接故意 ,不包括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贷款金融业务的日益发展,诈骗贷款的违法犯罪活动也随之产生并愈益严重。由于立法等多方面的原因,司法部门在对这类犯罪的认定和处理上存在一定难度。在认定贷款诈骗罪时,应从其犯罪构成要件四个方面去把握,同时要注意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贷款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以及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行为应如何处理等问题。  相似文献   

11.
信用证诈骗案件是近年来多发的一类经济犯罪案件,其常见犯罪手法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付随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利用信用证"软条款"进行诈骗等。对于该类案件的侦查,应当有针对性地采取侦查措施,主要有分析信用证运作流程,寻找侦查突破口;收集查证相关单据凭证,为认定犯罪提供关键证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外逃;树立深挖犯罪思想,努力追缴赃款赃物;加强合作,建立查办信用证犯罪的协作机制等。  相似文献   

12.
信用证欺诈已给国际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我国是信用证欺诈的主要受害国之一,因此,研究信用证欺诈问题尤显重要。信用证欺诈的产生有其原因及其表现形式,买方、卖方和银行预防信用证欺诈应尽快采取预防措施,进行国际合作和建立海事网络。  相似文献   

13.
信用卡诈骗罪的刑法适用存在众多的理论争议。借记卡属于信用卡范畴,信用卡诈骗罪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单位实施本罪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以共同犯罪处理。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信用卡的恶意透支。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信用卡诈骗罪多发,尤其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虽然这只是个罪,但其影响已经超出个罪的范畴,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在刑事审判实践中,通过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客观方面构成要件的解读,发现这一个罪中存在两个悖论。其主要原因是该罪的入罪门槛过低,刑罚权的干预范围过大,同时法律条文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要修订该法条,可以借鉴德国立法模式,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行为从信用卡诈骗罪中剥离出来,独立成罪。  相似文献   

15.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司法认定中部分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一种便捷的金融结算工具,信用卡已逐渐被社会大众认可并广泛使用。但由于信用卡的使用是以持卡人个人的身份信用为基础,信用卡业务具有与生俱来的风险性。近年来,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增势相当明显,随着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亦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16.
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原系两种泾渭分明的犯罪,由于信用卡的特殊性,即必须通过机器才能识别、使用,理论界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定性问题广存争议。实际上,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应定性为属于刑法196条第2款第3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典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完全按盗窃罪论处是不妥当的,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此行为可能按盗窃罪,或信用卡诈骗罪或诈骗罪处理,故建议删除该款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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