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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试论隐名代理制度的引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名代理 ,指享有代理权的代理人 ,以代理人身份或仅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发生表意行为 ,而该行为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制度。一般而言 ,隐名代理与显名代理相对应。隐名代理作为一种法律制度 ,得到了英美法系国家立法的肯定 ,而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中 ,则严格坚持显名主义。就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代理制度而言 ,也是以显名为必要条件。面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与挑战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发展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法律制度呈相互交融的趋势 ,这些都将对代理制度体系带来一定的冲击。…  相似文献   

2.
论表见代理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论表见代理李文柱*一、概述代理(Agency)是指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代表被代理人同相对人订立合同或为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①。代理制度是民商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尤其在商法之中,“代理可以比作商法的四肢,没有代...  相似文献   

3.
本文在分析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公司代表制度法理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外国立法,指出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存在排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造成董事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影响公司的运作效率和缺乏有效监控机制等缺陷,并提出实行“董事会代表与意定代表并存,意定代表优先”的制度、明确公司代表人权责、加强对代表人行为的监督等立法建议,以完善我国公司代表人制度。  相似文献   

4.
一人公司制度的引进和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规定在公司人格、责任能力及其责任形式等方面存在一系列理念和适用的新问题。基于企业的经济学原理和契约性质,法人性质的实在说和代理人理论较好地解决了法人人格的有机组织体、独立的意思和行为的论理基础,并由此扩展到法人独立的刑事人格、犯罪能力和受刑能力。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主体的原理以及单位人格的部分否定都要求对现行单位人格的刑事否认制度进行反思。在揭开公司面纱,直接追究自然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得追究其单位人格责任。  相似文献   

5.
表见代理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法律设立表见代理制度旨在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建立安全、高效的经济运行机制。本文通过对有关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学说的阐述,对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内涵、构成以及具体实践操作进行了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6.
法人的代表人并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有时还包括其他工作人员,因而《合同法》第50条关于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在相对人为善意时越权行为有效的规定,应作扩张解释,对其他有代表权人的越权行为同样适用。本文分析了其他工作人员界定为法人的代表人和代理人的区分时,其行为效力的差异。  相似文献   

7.
在法人侵权的问题中,何种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法人行为,对于法人侵权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在法人企业中,一般可以代表法人作出行为的主体主要有法人机关、法定代表人、其他工作人员以及法人的代理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机关在代表权限内的职务行为是法人行为;法人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行为,而因执行职务的侵权行为不是法人行为;代理人的任何行为都不能视为法人行为。  相似文献   

8.
民法总则出台成为梳理法人分支机构理论的契机。商号化的分支机构并未改变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也无法因商号取得财产能力,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民事诉讼法将取得营业执照与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在诉讼主体上分别对待值得反思。民事诉讼法要与民法保持逻辑统一,不应将分支机构放入非法人组织中。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法律地位有代理说和代表说之争,在民法总则规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可将分支机构负责人视为法定代表人,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责任以加强交易安全,保护受害人,也符合比较法上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9.
关于董事、公司与董事之间的法律关系 ,英美法系国家的学者中有信托关系说、代理关系说和特殊关系说。大陆法系国家的通说是委任关系说。这些学说都存在有片面性和局限性 ,其中任何一个学说都无法包容我国的实际情况 ,从而不能加以简单的移植。我国公司法人、董事和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是多层面的 ,即根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及其法律行为适用不同的法律关系 ,这主要有委任关系、代理 /代表关系、信托关系以及雇佣关系等。因此 ,公司董事拥有多重法律身份和相应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0.
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历来有契约说和单独行为说两种不同的学说,本文试从各国立法的比较研究为视角,对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阐述采单独行为说的理由。  相似文献   

11.
我国新《公司法》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明确规定提起诉讼的股东为原告,但是对公司诉讼地位没有明确。通过对学界各观点的分析得出,公司一般情况下应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特殊情形之下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  相似文献   

12.
大陆法系刑法学之“责任”与我国大陆地区刑法学中的“刑事责任”存在本质区别,故对“责任本质”的考察不应立足于我国大陆地区之“刑事责任”。责任的“本质”应该与责任的“基础(或对象)”、“内容(或判断要素)”相区分。目前,在“责任本质”学说方面,存在道义责任论、社会责任论与法的责任论的对立。  相似文献   

13.
2011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1条至第5条对公司设立阶段发生的债权债务做出了规定,填补了《公司法》立法的不足。司法解释的出台使得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有利于交易安全的维护。但是对于设立中公司的地位,司法解释并没有给出定义,学界对此争论不下,赋予设立中公司形式上独立的法律地位,有利于维护设立中公司自身的合法独立利益。  相似文献   

14.
股东代表诉讼兼有代位诉讼和代表诉讼的双重性质,股权中的共益权是股东诉权的基础。实践操作面临的诉讼主体、举证责任、诉讼费用的计算、诉讼结果的归属等问题有赖于程序法的界定,其间必须突破现有的传统理论,民事诉讼法不妨以此为契机做出调整,以推进整个经济法制的发展和繁荣。  相似文献   

15.
违法性在大陆法系的三阶层犯罪成立体系中,仅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一个层次,与我国刑法理论中的刑事违法性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但是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与我国的犯罪论体系中的部分概念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虽然我国的犯罪论体系并未对违法性进行独立判断,但是在整体上亦可以起到与大陆法系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违法性层次相同的出罪作用。  相似文献   

16.
公司的权利义务必须通过公司代表行为来实践 ,因此公司的代表制度是公司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 ,但平时我们所谈的均是董事层面的代表 ,本文称为对外代表权 ,然而实践中经常发生这些享有对外代表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 ,却无法被追究的现象 ,本文考察了公司代表制度的两种主义 ,并提出在我国应该废弃原先的法定代表人唯一代表制 ,而引进西方的监事代表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为了保证代表或议员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同时也为了保证由代表或议员组成的代表机关或代议机构能够正常地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必须要对代表或议员的人身自由给予特殊保护。这种特殊保护的制度目的不是要赋予代表或议员超越于一般公民之上的不平等的特权,而是为了要保证由代表或议员组成的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能够有效地行使国家权力。因此,在法律制度上必须赋予代表或议员以一定的人身特权,但是,为了防止代表或议员滥用这种权利,各个国家在代表或议员人身特权制度方面都确立了比较严格的规范制度,一是司法机关限制代表或议员的人身自由必须经过代表机关或代议机构的许可,这可以视为代表机关或代议机构自身相对于司法机关的防御权;二是对于并不会实质影响到代表机关或代议机构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的代表或议员的人身特权加以必要的限制,以防止代表或议员滥用这种人身特权来谋取特权和私利。结合我国现行宪法、组织法和代表法的规定,探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依法享有人身特权的条件、内容、程序以及法律限制,旨在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各种侵犯代表人身特权的行为以及代表滥用人身特权的行为提出相关的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犯罪本质理论研究应当在中国法治的语境中进行,并着力解决中国法治对刑法学提出的突出问题。社会危害性理论是在社会政治论域中对犯罪本质的认识,无法适应法治的要求;法益侵害说也不符合中国法治的实际;犯罪本质的规范违反说才是当下中国法治建设中的有关犯罪本质的理论。  相似文献   

19.
我国2013年《公司法》修正案关于公司设立时出资问题的规定彰显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自治理念,《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进一步细化了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出资瑕疵的补缴责任来确保公司资本的充足和真实。但是学界对《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是否合理存在争议,本文拟从有限责任公司瑕疵出资发起人补缴责任的法律属性、《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足额发起人连带补缴责任的合理性以及债权人成为出资补缴请求权主体的理论依据三个角度出发,探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瑕疵出资的补缴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20.
在1978—2008年的30年中国法治进程中,法律史学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从此前的薄弱基础出发,借改革开放之春风,观照历史服务现实,成为中国法治30年进程初期的显学,为法制建设提供了及时的思想资源与理论支持;随后,它鉴往观今,深入总结历史经验,继续助推法治进程。同时,它传承学术、推陈出新,提升品质、深化研究,使法律史学科得以迅速发展。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30年的努力和累积,中国的法律史学将有更加辉煌的前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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