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9 毫秒
1.
吴国平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4):90-97
非婚同居现象在我国已经日益公开和普遍,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制定一部专门调整非婚同居关系的单行法律或法规,对非婚同居关系加以适当规制,显得十分必要.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婚同居关系应当予以一定程度的类似于婚姻效力的承认和法律规制,从立法上赋予非婚同居当事人以类似于婚姻当事人的部分权利和义务,并侧重于为处理非婚同居关系终止时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非婚同居现象呈逐渐增多趋势,而尚未有体系化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制,以致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应理性分析非婚同居的实质,对非婚同居现象立法规制,构建我国的非婚同居法律制度,以明确非婚同居的界限、财产及子女的权利等。 相似文献
3.
王富超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10,(6)
当前,我国非婚同居现象与日俱增,非婚同居人群集中,社会对非婚同居现象宽容度增大,我国非婚同居在立法和司法解释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建立非婚同居关系的有效立法模式对处理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以及与子女的关系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论非婚同居的立法规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高留志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6):70-74
由于非婚同居的合理性以及因其引发的纠纷不能在当事人间化解 ,对非婚同居进行立法规制是必要的。从尊重个人生活自由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出发 ,立法应当以双方均不具有配偶的非婚同居行为为对象 ;规定非婚同居当事人间不具有姻亲关系 ,但当事人有日常家事代理权 ;在非婚同居关系中止时 ,若为公平考虑 ,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另一方予以经济补偿或经济帮助 ;非婚同居本身可由当事人的亲友或邻居以证人证言的证据形式予以证明 相似文献
5.
非婚同居中女性合法权益的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凤章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4):22-26
长期以来 ,人们不加区别的视各种非婚同居为非法 ,道德上加以歧视 ,法律上不予保护 ,非婚同居的成本大多由女性独自承担 ,其结果不但不能有效的减少非婚同居 ,反而使女性的权益遭受日益严重的侵犯。本文所做的就是力图在区分侵犯第三人利益的非婚同居和单纯的非婚同居的基础上 ,结合婚姻法、民法的有关规定 ,对非婚同居中的女性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6.
吴国平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93(6):22-24
近年来,非婚同居现象在我国已呈普遍和公开之势,而目前法律上对非婚同居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如何规制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从立法上将非婚同居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给以一定程度上的法律规制,是完善我国民事立法进程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7.
武秀英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4):111-114
非婚同居被有些人认为是自主选择其生活方式最便利和利益最大化的两性组合。因此,非婚同居不象婚外同居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那样受到人们较为强烈的道德指责,越是如此,我们越应该看到,在现代文明和谐的社会中,非婚同居不是一种合理的、真诚的两性关系,更不是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婚姻依然是人类两性结合的基本形式。我国法律对非婚同居的冷遇且不予保护的基本事实,为我们评价或选择两性生活方式提供了一个最基本的法律标准。我们有理由认为,非婚同居不仅是和谐两性关系中的杂音、噪音,更是个人与社会权利冲突、关系紧张的直接原因。我们可以对非婚同居行为少一些道德上的指责,但我们更应该在尊重个人权利的基础上,保护婚姻家庭,构筑和谐社会的根基,对法律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相似文献
8.
王绍霞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06,27(4):58-62
近年来,传统的婚姻家庭思想观念正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非婚同居现象的增多是其主要表现之一。而这一现象在我国却没有得到完善的法律法规的规制,由此引发了许多纠纷。因此,应当从维护合法婚姻的权威和保护相关当事人正当权益出发,理性分析并界定非婚同居的法律地位,参照和借鉴国外有关立法经验,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非婚同居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9.
钱叶卫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2(3):91-93
我国非婚同居现象日益突出,由于其不受相关法律规范,引起了大量的社会纠纷。要树立人们对婚姻的信心,应建立婚前财产保护制度,设立婚姻教育制度和示范性的契约婚姻制度,建立维护完整婚姻和保障离婚自由的价值平衡机制,通过完善这些相关制度以减少非婚同居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0.
严鸿雁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3,(3):22-24
针对大学生非婚同居现象的蔓延,我国许多高校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可行的、科学的教育方法.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传统落后。为教育与引导大学生的非婚同居行为,高校应创新思想教育体制,并组织网络社区讨论等活动以开拓道德教育方法,对大学生开展科学的性道德和婚恋观教育。 相似文献
11.
何群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2):132-136
当代社会婚姻的主流主体是一男一女的结合,但不是唯一主体。婚姻当事人是生活伴侣,必然同居,这是婚姻内在的本质要求。异性婚姻仍然是一种与人类社会共存亡的身份形态,值得倍加遵从与推崇。生活伴侣是一种有别于婚姻及单纯意义上的同居,而为法律认可的身份关系,同居也是其内在的本质要求。为法律认可的生活伴侣或同性婚姻,我们只能以待异性婚姻一样的视角“平等”待之。与受法律认可的婚姻或生活伴侣无关的同居:一是违法同居,不予以法律保护;二是理论上认可的合法同居,依据契约身份关系及现代民法的基本原则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12.
不婚同居的法理学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魏清沂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1):55-62
不婚同居作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已不可否认的冲击着我们的婚姻家庭生活 ,也挑战着现行的法律。本文就不婚同居及其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社会学的探讨和分析 ,认为不婚同居将可能成为一种人类两性关系的新形式 ,与婚姻形式并行不悖。因此 ,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变革和两性关系新的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将成为婚姻家庭部门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13.
刑法上的事实同居,指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二人未经登记而自愿持续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的事实状态。事实同居广泛存在于现实中,其本质特征是双方物质上及精神上的相互支持以致不分你我,具备了法律婚姻的实质要件。与民法的注重形式要件不同,刑法认定犯罪侧重于实质要件。法律婚姻的效力在刑法上也适用于事实同居,如财产的共同共有权利、同居义务、相互抚养义务,从而影响财产犯罪、遗弃罪、强奸罪、重婚罪的认定。 相似文献
14.
张卫英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4(2):59-61
重婚罪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有配偶”、“重婚”、“结婚”等概念的理解,应结合有关立法及其相关立法精神来进行。前婚是非法同居关系的,由于欠缺重婚罪的犯罪要件,不构成重婚罪。 相似文献
15.
网络婚姻的法律问题探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段媚媚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9(6):79-82
网络婚姻作为网络迅速发展的产物,具有自身独有的特征,如,虚拟隐蔽性,便利性等。网络婚姻涉及到不少的法律问题,如网络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是否能成为离婚的法定事由,是否能基于此理由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其是否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包括同居、忠实义务在内的配偶权。对于这些问题,目前我国相关法律中未作出明确规定。网络婚姻所涉及的上述相关法律问题,需依赖法律来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6.
幸福的婚姻家庭不是无拘无束的挥舞个性和自由的平台,现代青年在男女平等、经济独立和传统婚恋文化两种作用力下挣扎纠结。结婚率下降、离婚率升高,同居不婚人群越来越庞大。建立以法律制度为中心,学校教育、行政干预、舆论引导等各方面配合,多手段调控婚姻家庭系统的社会综合管理体系将会有助于建立更为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 相似文献
17.
方霞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1):95-96,105
婚姻自由原则是婚姻法中的首要的基本原则,对保障其实现的两个禁止性规定及其本身的操作执行都存在很多的因难,越来越多的同居现象的出现,从婚姻自由的角度看,它的存在是合理的,为了保护同居者个人的利益,尤其是弱者一方的利益,法律应对同居作出合理规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