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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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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析人身危险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身危险性应当是初犯可能性与再犯可能性的结合。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罪过均有区别,不可混淆。讨论人身危险性对立法、犯罪预防、量刑与行刑均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制度与人身危险性理论息息相关,人身危险性意蕴下的"再犯可能性"直接关涉到社区矫正的实践运转与目标实现。在社区矫正中关注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既是确立社区矫正界限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行刑个别化原则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要求。国内外把人身危险性理论局限于对服刑人员的危险性评估及行刑中的分类管理,这一静态化、单向化的适用具有诸多弊端。基于人身危险性理论研究的现实价值与薄弱现状,应当从社区矫正前整体评估、矫正中分类管理、矫正后行为反馈三方面来践行人身危险性理论的运用前景。  相似文献   

3.
人身危险性作为一种犯罪可能性有其存在的根据和条件.在劫持人质事件处置时,对劫持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评估是危机处置的基础.对劫持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时,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个人基本情况与犯罪的行为表现等与犯罪人相关的各种因素,采用静态分析、动态评判相结合的人身危险评估方法.  相似文献   

4.
人身危险性一词发源于19世纪中后期的刑事实证学派,也就是近代学派。人身危险性最早是犯罪学上的术语,后来逐渐也成为刑法学上讨论的热点。就我国目前的刑事立法来看,刑法学上的人身危险性仅指再犯可能性,但是随着该理论的深入研究和发展,初犯可能性被纳入到刑法学上必将成为一种趋势。评估人身危险性我们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犯罪人基本特征、犯前表现和犯后表现,而不应包括犯中情节。人身危险性在刑法上的功能也日趋突出,分别表现在定罪、量刑和执行上,尤以执行最为显著。加强人身危险性的研究,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保安处分制度也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人身危险性是被告人的再犯可能性,根据报应限制功利的原则和报应让步功利的原则,法官在量刑时可以对人身危险性较小的被告人从轻处罚,但不能对人身危险性较大的被告人在其犯罪严重程度所对应刑罚的基础上加重处罚。  相似文献   

6.
按照西方刑事社会学派的观点,刑罚的主要任务不是对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进行报应,而是以预防再犯和保卫社会为目的。近年来,将人身危险性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因素也开始引起我国刑法学者的关注。刑法适用中的人身危险性主要针对的是正在被追诉的犯罪嫌疑人的再犯可能性,其最终目标是通过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科学评估进而有效解决定罪和量刑的问题,达到预防再犯罪的目的。在实践中,应当对人身危险性评估进行科学操作,并形成有效结论,以便于刑法中的准确适用。  相似文献   

7.
人身危险性是刑事政策科学化的重要支柱,是体现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二者之间存在密切联系。"承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刑事政策和"严打"的具体刑事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人身危险性是质与量、稳定性与变动性的统一。从人身危险性视角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出,是对犯罪现象和犯罪人客观规律的尊重,是刑事政策研究科学化的重要成果,是对人身危险性的认识由形而上学到辩证统一的转变。从人身危险性视角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可以从探求人身危险性评估的科学方法、健全犯罪分类理论、完善立法和改善司法等方面寻找途径。  相似文献   

8.
人身危险性是刑事实证学派的理论核心。人身危险性理论重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在犯罪及其处罚中的作用,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着天然而密切的联系,体现人身危险性的各种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在定罪、量刑及行刑中得到充分、合理的运用,有利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人身危险性成为定罪的根据,有助于调和定罪过于僵硬的问题。基于人身危险性的刑罚个别化可以使刑罚裁量有效合理,起到特殊预防的作用。相对于定罪和量刑,人身危险性在行刑中不但是对犯罪人施以何种处遇的依据,而且还能对原判刑罚进行修正,使之更有利于犯罪人的改造。  相似文献   

9.
人身危险性是随着刑事实证学派的兴起而产生的,并在刑事实体法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人身危险性在刑事程序领域中的适用仍没有得到学者们的重视。在刑事程序的视野下来研究人身危险性问题将会给人身危险性理论自身的完善起到推动作用,构建以人身危险性为中心的犯罪预防体系,并将其与刑事司法体系区分开来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0.
人身危险性研究已经开始进入一个逐渐完善并全面发展的阶段,但在对人身危险性测量的要素选择上却过于静态类型化,不能充分反映人身危险性的动态变化趋势。于人身危险性研究中引入动态变因要素,结合已有的非变量因素将有助于人身危险性的理论完善并为实践测量提供新的发展路径。  相似文献   

11.
刑法中的危险概念有多重含义。在我国,刑法中的危险应当是一种行为的危险,而不是行为人的危险。这种行为的危险是指作为行为属性的危险,是结合了主观危险与客观危险的概念。我国刑法中的未遂犯不是危险犯,未遂犯中的危险不是结果发生的现实可能性,而是法秩序对该行为所作的一种规范性评价。行为人的行为只要符合构成要件,那么就具有一般意义上的抽象危险性。  相似文献   

12.
危险犯的危险是指危害行为所造成的具体危险状态;危险犯概念的界定不应考虑其犯罪形态。我国刑法中的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所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了具体的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  相似文献   

13.
论变态心理犯罪的特点及其预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变态心理犯罪的根源是犯罪行为人的精神异常。变态心理犯罪没有明确的动机或其动机十分荒谬,其犯罪行为依心理变态的不同表现而具有不同的特点,变态人格和性变态者的犯罪行为较为复杂、隐秘,而精神病患者与智能缺陷患者的犯罪行为却较为简单、突然。基于变态心理犯罪的根源、危害和我国精神卫生工作的现状,预防这种犯罪行为的立足点就是减少变态心理的发生和对业已发生的变态心理进行积极有效的治疗。  相似文献   

14.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险犯,其本质在于通过投放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是指多数的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的安全。危险状态的存在意味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齐备,从而构成既遂;否则,不足以成立既遂,根据情况,可能成立未遂或者预备、中止等形态;危险状态出现以后,即使行为人采取积极的措施消除这一危险状态,仍然属于危险犯的既遂,而这种既遂和实害犯的中止存在着法条竞合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期待可能性--刑事政策的理性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期待可能性在刑法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应从考察其哲学意义出发.从刑法哲学价值论上看,它是刑法的人道性价值在犯罪论体系的体现;从刑法哲学认识论上看,它是以实体理性为主旨,对形式理性的补充.传统理论把期待可能性局限于有责性的范畴,没有认识到期待可能性的违法阻却作用.期待可能性的刑法阻却作用,不仅渗透到有责性,也渗透到违法性,具有"出罪"的刑事政策功能,是刑事政策的理性选择,对刑事立法和司法都具有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6.
信赖原则是一项体现着时代精神的原则,它的产生和发展是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下过失犯理论发展的结果。信赖原则适用于"数人参与活动,并对危险防止具有协力分担义务"的场合,它的适用应当受到社会相当性观念的限制。我国应确立这一原则,以适应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目前由于理论界对吸收犯与连续犯、牵连犯的争论不断,经常导致在实际案例中三者的认定不清,从而产生不同的司法结果,尤以牵连犯与吸收犯为甚。因此,在认定吸收犯与牵连犯时,应运用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单复对应关系这一可行性较强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8.
共同犯罪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尤为突出。实践中,运用共同犯罪的一般理论认定毒品共同犯罪案件时也产生了许多问题。无论是从刑法理论层面还是从司法实践层面,都有必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通过分析和论证,对当前的司法实践给予启示和指导。  相似文献   

19.
片面共犯在刑法上并无规定。其与实行犯组成的犯罪形式由于不符合共同犯罪条件,可定名为片面共同犯罪。对片面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应按刑法一般原则定罪处罚,而对片面共同犯罪中的片面共犯应根据实行犯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遵循一定的原理,决定是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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