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4 毫秒
1.
我国的抽象行政行为作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应的学术概念,是政府重要的行政行为,它被现行有效的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地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予以排除。目前为止,虽然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明文规定可以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审查,但是这样的规定依然改变不了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不足以及对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监督不力的状况。所以,新行政诉讼法应当将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继续修改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仍然有所必要。  相似文献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 ,抽象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但抽象行政行为违法的现象是大量存在的 ,而且抽象行政行为违法往往是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原因。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同样是行政行为 ,违法同样都会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行政相对人 )造成权益的侵害。“议行合一”说不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的理论基础 ,无论是从现实的需要还是从行政法理论的发展趋势角度来看 ,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既具有可能性也具有必然性  相似文献   

3.
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似乎成为理论界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和观念,这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悖于行政诉讼的宗旨。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对于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密切与行政复议的合理衔接,实现司法对行政的有效监督,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4.
试述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行政管理中 ,一般抽象行政行为的数量和适用频率及其影响远远超过行政立法行为 ,而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抽象行政行为均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笔者在文中权衡现行体制下抽象行政行为对行政管理的作用 ,从其纳入行政诉讼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出发 ,探寻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途径和条件 ,提出将纳入行政诉讼范围的抽象行政行为界定为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的观点  相似文献   

5.
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关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的规定已经不符合我国的社会现状。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既符合世界各国的主流趋势,也是我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不足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应当将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终局裁决纳入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采用概括式规定法院应该受理的行政案件 ;以相对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作为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不能全面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某些内部行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为应当受到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7.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划分质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划分质疑杨解君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学上对行政行为所作的一种基本分类,也是我国行政诉讼法采用作为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标准。这种分类已为法学界普遍接受,有的学者已将这种分类引入法律行为的分类中。①但笔者以为,无...  相似文献   

8.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是行政法学界对《行政诉讼法》的一大贡献,但是这种划分存在逻辑上的错误,由于划分标准难以统一,造成实践中识别困难,故建议立法上取消这种划分,抽象行政行为直接纳入诉讼审查。  相似文献   

9.
我国目前监督抽象行政行为的机制存在着严重弊端,其中我国行政诉讼法把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就是其主要表现之一。从理论依据来看,人民主权原则需要司法审查,分权制衡原则包含司法审查,司法独立原则要求司法审查,法治原则呼唤司法审查。因此应当把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从而使我国人民法院司法监督的范围更广,更充分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过于狭窄,出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势在必行。当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并非是无限的,应处理好行政权与司法权以及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之间的关系。可从扩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建立行政公益诉讼以及扩大行政诉讼法的权利保护范围四方面做起。  相似文献   

11.
我国行政诉讼法正在修改之中,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是其中的热点问题。但是,对应当将哪些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之后法院如何进行审查,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应当将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都纳入司法审查;关于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最终审查权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相似文献   

12.
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几点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行政诉讼法多元化的诉讼目的不利于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 ,应确立保护相对人合法权利为唯一目的 ;过于狭窄的受案范围不能适应日益扩大的公民权利的救济需求 ,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与公民的政治、经济、劳动、教育等权利的救济均应纳入受案范围 ;现行行政诉讼法将利害关系人排斥在原告范围之外 ,显然与立法宗旨相违背。而将被告恒定为行政机关使大量行使公权力的其他组织的行为不受司法监督。因此 ,行政诉讼的原被告范围均有扩大的必要。行政诉讼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扩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中国加入WTO ,过于狭窄的原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已经不能适应WTO形势及其相应规则的需要 ,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势在必行。当然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并非是无限的 ,应处理好行政权与司法权以及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之间的关系。可从扩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建立行政公益诉讼以及扩大行政诉讼法的权利保护范围四方面做起  相似文献   

14.
此前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缺位,造成一些规范性文件越权错位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各界公认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本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力度较大,并确立了对于规范性文件的附带性审查制度。对此应立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理论以及对修改后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制度建构、法律适用的分析论证,着力从司法审查对象、范围的界定、原告资格、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审查效力等方面构建,以此推动修法后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实际运行。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有关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的问题,已引起法学理论与实务界的普遍关注。但就我国人民法院是否拥有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行政立法行为是否归属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法行为应否纳入法院受案范围等三个问题还有值得商榷的必要。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因此人们断定人民法  相似文献   

16.
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可诉,是我国行政诉讼法自颁布以来在法理学研究领域的研究焦点之一。本文即从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一种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17.
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可诉,是我国行政诉讼法自颁布以来在法理学研究领域的研究焦点之一。本文即从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一种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18.
当前,随着抽象行政行为的逐渐增多,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现象已日趋严重,但由于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不得起诉抽象行政行为,使得相对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屡屡被诉和司法监督的乏力形成的鲜明对比,应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9.
现实中,存在不少因行政机关抽象行政不作为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在本质上是行政机关放弃或者懈怠履行自身的职权,进而侵害相对人权益。我国行政诉讼法也需要借鉴西方国家对抽象行政不作为司法审查的实践,区分抽象行政不作为的不同情形,确立对抽象行政不作为司法审查的原则,通过确认违法、拒绝适用、责令作为和确立指导性案例等方式,促使行政机关积极施政。  相似文献   

20.
当前,随着抽象行政行为的逐渐增多,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现象已日趋严重,但由于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不得起诉抽象行政行为,使得相对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屡屡被诉和司法监督的乏力形成的鲜明对比,应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