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被告人如实供述的义务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界一直都是热议的焦点,这一义务实质上表明我国刑诉法要求被追诉者承担举证或者证明责任,与被告人无证明责任相矛盾,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刑讯逼供等严重危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现象。这不仅损害了诉讼公正,也不利于刑事诉讼价值的实现。因此我国应当全面推行无罪推定原则,取消被告人如实供述的义务,赋予被告人沉默权,并设立新的制度规则来平衡控辩双方的诉讼地位。  相似文献   

2.
传统诉讼理论根据无罪推定原则,认为证明责任完全由控方承担,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然而,在对抗制诉讼模式下,被告人在针对指控提出某些辩护主张以证明被控犯罪的某些要素不存在时负有证明责任。当然,与控方所承担的证明责任的性质与要求不同,刑事被告人所承担属于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只需达到"盖然性占优势"的程度即可。  相似文献   

3.
传统观点上,认为证明责任就是举证责任,或称证明义务。诉讼史上最初提出举证责任,是在古代弹劾式诉讼中。它是指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向法院举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不举证,必然受到不利于己的裁判。法官是消极的裁判者,仅就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及提出的证据进行审判。如罗马法就明确地提出了“谁主张,谁证明”的举证原则。由于当时国家未设立执行控诉职能的专门机关,诉讼由原告人提起,因而举证责任主要由控诉人承担。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也负有举证责任,如被控盗窃者辩称物品系在市场购得,就须提供买得该物的证据;被请求履行债务的被告,主张债务已消灭者,应证明已清偿或使债务消失的事实。  相似文献   

4.
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承担部分证明责任,但它不是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始终由控方承担,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实质上是一种证明其可能被控犯罪的某些要素不存在的责任.认为证明责任应当完全由控方承担,被告人不负证明责任,这一观点是片面的,也与人类认识活动的规律不相符合.  相似文献   

5.
证明责任,亦称“举证责任”或“证责”,是关于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应由谁负责提出的问题.证明责任问题起源于罗马法.古罗马法中的“谁提出主张,谁就有责任证明”,是最早关于证明责任的原则规定.以后对此问题的规定,不仅因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即使是在刑事诉讼中,弹劾式诉讼与纠问式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也不一样.在古代弹劾式诉讼中,诉讼由控诉人提起,其最大特点是“不告不理”,举证责任主要由控诉人承担.罗马法即有曰:“证明责任由积极主张的人负担,不是由消极否定的人负担.”在封建专制纠问式诉讼中,犯罪不必仅由被害人提起,国家司法官吏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主动追究犯罪.在这种诉讼形式下,原告人负有举证责任,被告人更负有不可推卸的举证责任.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问题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由于诉讼制度的形成和历史条件不同,在确定举证责任的规则问题上又有各自的一些特点.在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原则上由控告被告人有罪的原告人一方(如警察机关、检察机关或公民)承担,被告人一般不负举证责任.但在被告人反驳控诉的某些情况和法律推定有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问题是近几年来学者们研究的热点问题,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诉讼中证明一个人有罪由公诉机关和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这是原则性的规定,除此之外还存在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包括证明责任的倒置和证明责任的转移问题,同时这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相似文献   

7.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控诉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方不承担证明责任,这是一项基本原则。但证明责任包括证明有罪的责任和证明无罪的责任,被告方不承担证明有罪的责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告方仍要承担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局部责任,这在许多诉讼制度和证据法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成为普遍认可的实践。我国对此应予以借鉴,它符合诉讼合理主义的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即刑事政策、证明难易、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通常认为公诉案件由控方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针对刑事案件中出现的与证明责任问题有关的情况笔者提出以下观点:刑事案件证明责任的分配划分为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两个方面,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证明责任分配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不同的量刑情节要有不同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相似文献   

9.
"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不仅违反了侦查机关的职责,而且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抑制侦查权力的恶性膨胀,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中应当允许被告人提出"陷阱抗辩",并且在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人就陷阱抗辨的主张进行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应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反之,如果被告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犯罪意图是侦查人员通过积极主动的行为引诱产生的,法庭应宣告被告人无罪.  相似文献   

10.
证明责任是指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构成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当事人因法院不适用以该事实存在为构成要件的法律而产生的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的负担。本文通过对传统意义上证明责任的分析,对当事人举证与法院取证及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几种不合理做法进行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11.
证明责任分担依据决定着各诉讼主体对证明责任的承担,并决定着诉讼的最终结果.在刑事诉讼中,传统理论对证明责任分担依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诉讼法领域中进行.事实上,我们从世界各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担的现状中可以看到,控方一般只对犯罪本体要件承担证明责任,而对排除犯罪成立的要件包括"阻却违法事由"与"阻却责任事由"则由辩方承担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上述分配实际上根源于实体法领域犯罪构成的推定机能,正是这种推定机能使得证明责任在控辩双方之间进行了合理地分配.  相似文献   

12.
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的证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的证明主要是指当被告方主张控诉方的证据系非法所得时由谁承担证明责任以及证明应达到何种程度。根据证明责任的分担原理,对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一般应由被告方承担证明责任,其证明达到"优势证据"即可;对非法自白的排除则应由控方负证明责任,其证明应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程度。  相似文献   

13.
证明责任如何在控诉方和被告人之间进行配置,是刑事证明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刑事证明责任原则上由控诉方来承担,但特定情形中,被告人也承担一定程度的证明责任。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始终在控诉方,通常情况下,被告人只需对控诉方有罪指控的证据体系提出存在合理怀疑的证据。  相似文献   

14.
诱惑侦查是一种对付某些犯罪的有效侦查方法,但如果超过合理限度就会转化为陷阱侦查。陷阱侦查不仅与侦查机关的职责相悖,而且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对陷阱侦查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并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除了需要明确陷阱侦查的判断标准以及法律后果之外,更重要的是合理地分配证明责任。根据证明责任的分配原理,在陷阱抗辩中首先应当由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5.
基于刑事政策、刑事立法精神、犯罪本身的复杂性和刑事证明对象的多样性 ,以及刑事司法具体运作中的实际证明困难 ,本文通过对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历史考察 ,主张被告在刑事诉讼中应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这并不与无罪推定、不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相冲突 ,并探讨了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理由及大致范围。  相似文献   

16.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原则上应由司法机关承担,但随着诉讼的进展,在特定的条件下,局部的证明责任将由司法机关移转至被控有罪的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转移的规定适用于被告人辩解其不在犯罪现场或不具有作案时间等八种情况.  相似文献   

17.
"幽灵抗辩"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为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而提出的无罪或罪轻的辩解,在司法实践中,如何从证据上对其抗辩进行排除是一大难题。在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被告人不承担举证责任,侦查机关要搜集证明被告人主客观方面的相关证据,难度很大。我国应借鉴英美法中的"积极抗辩"制度,思考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如何履行好举证责任,从而通过举证来排除被告人的辩解。  相似文献   

18.
金融消费者由于在专业水平、经验及学习能力上的局限性,加上金融产品构成的复杂性及风险的多样性,其权益极易遭受侵害,尤其是知情权,被侵害的可能性更大。举证责任倒置的引进可以加大对知情权保护的力度,实现实质上的公平。根据请求权基础理论,在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中,举讧责任倒置可以分为违约责任中的倒置和侵权责任中的倒置,两种情形下被告方承担的举证责任是不同的。  相似文献   

19.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它对一国之司法损害极大。如何遏制刑讯逼供已经成为众多学者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从刑讯逼供举证责任倒置的角度设置相对符合当前中国司法现状的举证责任倒置程序对于遏制刑讯逼供将起到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