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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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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安机关在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时,无理由或理由不充足而延长拘留期限的现象十分普遍,其原因在于有关拘留的法律规范自身有冲突,公安机关的考核制度牵制了诉讼,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为此,有必要改革延长拘留期限制度,统一有关法律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考核制度,并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和司法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立法草案首次创设先行拘留制度,是对现实需要的回应。先行拘留与刑事拘留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并非刑事拘留,一方面先行拘留与刑事拘留在适用主体、适用对象、适用程序阶段、适用期限等方面存在差异,另一方面先行拘留不能被不断扩张的刑事拘留制度吸收,欠缺必要的法理基础。总之,先行拘留制度是立法机关的创新性尝试,是对拘留体系的一次挑战与突破。在设计先行拘留制度时,立法者需秉承惩罚性原则、比例原则,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应有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取保候审制度具有人权保障、诉讼保障和诉讼效益等功能,已经广泛适用于我国司法实践。取保候审制度目前存在着决定主体自由裁量权过大、保证金数额规定不科学、期限规定不合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缺少相应的法律救济程序等问题。欲完善取保候审制度,需要明确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规范保证金的收取数额,明确取保候审的审查期限,加强对取保候审的监督制约,完善取保候审的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强制措施修订的力度较大,范围较广.虽然强制措施体系没有变化,但进一步贯彻了比例性、必要性等适用原则;规定了特殊情形下拘传持续时间的延长,不仅对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进行了分别规定,并对二者的适用程序作了细化规定,延长了检察院拘留的期限,细化了逮捕的条件以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程序,完善了对强制措...  相似文献   

5.
刑事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其运用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权利在刑事诉讼中能否得到切实的保护和尊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9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公安机关延长拘留后不及时变更其他强制措施、延长拘留自由裁量权大等问题。对公安机关延长拘留问题进行规范和监督,有利于规范讯问,遏制刑讯逼供;权力制衡,防范司法腐败;保障人权,维护程序价值。完善延长拘留的检察监督制度应有以下举措: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建立对延长拘留的备案审查制度进行刑式审查,建立延长拘留合法性审查制度进行实质审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侦查监督职能,建立制裁制度及救济制度,完善嫌疑人被错误延长拘留的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刑事拘留制度在司法实践运行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适用的工具化、拘留期限过长的普遍化、羁押期限的极限化、拘留适用的随意性,这极大地损害了犯罪嫌疑人权利。这些问题归因于我国立法规定的冲突、拘留标准过低、拘押合一制度、司法审查缺失等。因此,应当对我国刑事拘留制度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7.
审前羁押是指在有罪判决生效前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律状态。我国的审前羁押制度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原因,存在着羁押率过高,超期现象严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等弊端。国外审前羁押制度在程序、适用的法律理由、场所、期限等方面与我国存在差异。在完善我国审前羁押制度方面要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审前羁押的适用条件、范围和期限、完善取保候审制度,建立逮捕与羁押相分离的制度,羁押场所宜中立化,完善审前羁押的救济制度等。  相似文献   

8.
保释在英国是被追诉人的一项人身权利,保释的形式、程序、期限以及异议救济等均凸现出对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与之相适应的是独立的羁押措施、严格的司法审查和中立的保释法庭,保释是常态,羁押为例外.取保候审在中国是一项强制措施,其适用范围、保证方式、决定程序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履行等均受诟病,羁押的实质是拘留、逮捕措施的必然状态.羁押是常态,取保候审是例外.我国刑事诉讼法之再修改已经被确立为本届人大之立法规划,借鉴英国保释制度之长以改造我国取保候审之短,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羁押期限制度的反思与重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羁押期限没有独立和正式的规定,完全依附于拘留和逮捕期限。目前,我国超期羁押现象严重,羁押期限违背比例原则。为了在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保持平衡,我国应逐步完善羁押期限制度。为此,我国羁押期限制度应确定羁押期限的最高限度、贯彻羁押期限的比例原则、推进羁押期限的相对独立、控制羁押期限的例外规定。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抽样案卷所反映出的侦查机关在犯罪嫌疑人到案前后取证情况的分析可以发现,讯问的过程与结果对于侦查的推进具有重要的线索功能。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到案之初、被羁押之前这一阶段的讯问频率与时间长度都能够反映出这一阶段上讯问之于侦查的重要意义。而对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的讯问所具有的侦查线索功能则显得较弱,特别是其被拘留或逮捕后24小时之内的讯问更多的只具有一种程序意义上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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