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68 毫秒
1.
人要适应社会,需要由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这种转变过程叫社会化过程,其结果可能对社会有益或有害.服刑人员之所以犯罪,是因为在该转变过程中,其缺乏正确的认知和引导,以致作出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需要对其再社会化,重新树立正确的意识形态.社区矫正是社会化的刑罚执行方式,同监禁刑相比,融入了更多的人道主义理念.将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服刑人员置于社区中,通过社区资源教化服刑人员,帮助其再社会化,不仅在惩罚犯罪的基础上节约了司法资源,还有利于实现我国的刑罚目的——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  相似文献   

2.
社会力量作为行刑主体是行刑社会化的重要特征,行刑社会化使得服刑人员再社会化,从而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刑罚人道主义、刑事补偿制度以及行刑经济是行刑社会化的理论渊源。行刑社会化关乎刑罚权运行的好坏,为了充分发挥行刑社会化预防犯罪的机能,需要调整现行的监狱设置,健全社区刑罚,完善行刑体制,加强行刑立法。  相似文献   

3.
2003年开始试点的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罚执行方式的重要改革,它反映了我国对犯罪及其刑罚的认识,符合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变化和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体现。作为新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应当改变单一追求控制和惩罚的观念,以为社区服刑人员服务,帮助他们重返社会,成为守法公民,不再重新犯罪,过普通公民正常完全的社会生活为目标。  相似文献   

4.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决定》还指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在社区中对服刑人员执行刑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符合国际社会行刑的历史发展渊源和当今的行刑趋势,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将其引入我国实践,必将有利于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改造,促进刑法的轻刑化,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非监禁刑,行刑社会化,预防犯罪、矫正犯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5.
我国传统的监狱行刑模式亟待改革,采用以社区刑罚为主的社会化行刑方式成为刑事执行体制改革的方向。行刑社会化符合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也是对犯罪和刑罚科学化认识的必然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刑事价值理念。基于刑事一体化的研究进路,行刑社会化的实现不仅需要革新行刑理念,完善刑事立法和司法,更需要鼓励社会参与罪犯矫治,优化社区行刑机制,拓展刑事执行的社会化空间。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犯罪人的再社会化程度是衡量未成年犯罪工作最重要的标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增长趋势,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呼声也不断高涨,我们应更加重视未成年犯罪人的再社会化工作。前科消灭制度在价值取向上与未成年犯罪人再社会化相契合,旨在帮助未成年犯罪人重新融入社会,并弥补了前科制度存在的缺陷。在构建和完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促进未成年犯罪人再社会化的同时,本文通过分析在未成年犯罪人的再社会化过程中前科消灭制度的现状和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发挥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在未成年犯罪人再社会化体系的构建中的作用提出了建议,为未成年犯罪人的再社会化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7.
社区矫正与青少年犯罪再预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日趋严重,已经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社区矫正作为国际刑罚执行的新的发展趋势,对预防青少年再犯罪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还需要对其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论社区矫正的根据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全面转型 ,传统的刑事政策逐渐无力应付汹涌的犯罪浪潮。刑罚的目的在此基础上需要进行重新整合与转换 ,树立报应基础上的综合刑罚根据论。社区矫正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萌芽 ,逐渐成为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9.
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评估是检验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质量和社区矫正工作效果的重要手段,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以社区服刑人员再社会化为中心,遵循罪犯矫正的本质与规律,构建科学、实效的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评估体系,是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0.
社区矫正概念的多维思考与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社区矫正的概念,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行刑说、救助监督说、处遇说、混合说、教育说等。这些概念,均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我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我国的社区矫正应是广义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人员置于社区矫正机构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再社会化的活动。在这里,社区矫正是一个“社区制裁”的性质,而不是单纯的“社区刑罚”,它只对其中一部分矫正对象(罪犯)具有社区刑罚性质。社区矫正是一项独立的工作手段。其工作内容是对矫正对象的执行刑罚、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危机干预、社会救助等。  相似文献   

11.
随着毒品犯罪的猖獗以及吸毒人数的增加,涉毒社区服刑人员不断攀升。涉毒服刑人员中吸毒成瘾者由于长期吸食毒品,呈现出疾病缠身、毒瘾难戒等生理和心理特征。涉毒社区服刑人员兼具罪犯和病人双重身份,面临再犯风险高、收监执行难、不被社会接纳等难题,传统矫正方法已无法有效应对,需要检视传统矫正模式,探查困境和原因,引入循证矫正的理念和方法。对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应立足于社会支持系统,基于犯因和病情,寻找各类矫正证据,科学地矫正和戒治,使其回归社会,从而实现社会防卫和社会治理的双重目标。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作为一项与监禁矫正相较而言更具刑法谦抑性、刑罚人道性、行刑社会化、矫治个别化的司法处遇方式,其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区服刑人员个别化矫治方案的合理设计和有效实施。在当前循证矫正由学理研究向实践应用逐渐拓展之际,通过对国内27家司法所106位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调研,从循证的角度审视了当前社区矫正实务工作面临的主要困境,继而系统探讨了社区服刑人员个案矫治方案的设计原则、设计内容以及实施建议。  相似文献   

13.
社区矫正制度成为近年司法改革的亮点之一,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制度如何建构是大家所关心的.对犯罪的未成年人采用社区矫正的方式予以改造,有利于未成年人以后的发展和重新融入社会,防止其再犯罪.在整合现行规则的基础上,创建有特色的被害人调查制度、前科消灭制度和被害人参与机制,能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更好地推行.  相似文献   

14.
建设和谐社会,尽量降低重新犯罪率是必要的。在重新犯罪中,财产性的犯罪居于首位,这是因为在监狱行刑中,服刑人员的"监狱化"以及未能在劳动改造过程中掌握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技能,使得他们在刑满释放以后不能顺利融入社会,一部分人又重新犯罪。因此,有必要从整个和谐社会刑事政策的价值追求层面,来指导监狱行刑的改革,使犯罪人在行刑过程中,能够尽可能地与社会接近,尽量减少其"监狱化"人格,并且能够掌握其复归社会所需要的职业技能。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特殊的社会地位使其需要更广泛和深入的社会支持。社会支持理论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中的应用研究,不仅是影响未成年人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的身心发展和再社会化的重要因素,而且能为优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当前,上海闵行区涉罪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面临着矫正人员不足,情感抚慰缺失,支持结构匮乏等一系列问题,控制和减少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实现社区矫正目的,需要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成员的参与性,从物质与情感等多方面提供社会支持。  相似文献   

16.
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机制应当贯穿于判决前、入矫后、解矫前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应严格按照"首要标准"的要求,每个阶段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犯危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决前矫正期内的再犯危险评估是基础,评估的重点在于社区风险的防范;入矫后的再犯危险评估是根本,以消除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危险性人格,不断提升矫正效果为目的;解矫前的再犯危险评估是关键,以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为目标。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社区矫正已经被确定为刑法执行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刑罚矫正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的重要途径,理应朝着纵深发展。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身份、职权的不明确与社区矫正机构的未法定化一样,阻碍着社区矫正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加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有效解决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身份问题,确定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社区矫正官定位,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化、区分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更好地体现社区矫正的特点。加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职务体系的建设,需要加快立法进程,严格社区矫正官的准入资格,完善社区矫正官职业保障机制,强化对社区矫正官的执业监督。  相似文献   

18.
明确社区矫正任务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社区矫正是将法院的刑事裁决加以实现的过程,教育矫正固然重要,但是惩罚的任务不能忽视。因为刑罚和刑罚执行的本质属性是它的惩罚性。惩罚是对犯罪人权益给予一定的限制和剥夺,让其承受一定痛苦与损失的体验。惩罚的形式、内容和强度需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在刑事法律中加以确认并在执行中加以实现。在社区矫正中,需要正确平衡惩罚与教育矫正的关系。如果过分强调教育矫正和人权保护而忽视或否认惩罚,将会削弱刑罚的威慑和伸张正义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犯罪的宽纵。"监督管理"并不能等同于惩罚。适应性帮扶作为社区矫正的任务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9.
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是社区矫正适用对象的特殊类型,与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相比,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矫正工作者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施主题不同的思想、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并根据其心理状况,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以有利于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身心发展,并达到预期的刑罚目的和矫正效果。  相似文献   

20.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的非监禁刑罚处置方式,以罪犯的复归社会为改造的最终目的,必然更加关注罪犯作为人的价值和权益,帮助罪犯消除不良心理,重塑其健全的人格,并最终使其重新融入社会。需要通过借鉴监狱系统心理矫治工作经验,从树立科学的矫正理念、建立组织机构、制定相应规范、建设专业化心理矫治队伍、完善心理矫治工作内容等方面入手,来推动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