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与网络空间的快速膨胀,使得大量网络虚拟财产散布在网络中。网络虚拟财产在用户逝去时,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的问题,这一点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实践中都存有很大争议。本文拟从网络遗产的法律属性进行分析得出网络遗产属于他物权,认识到当前网络遗产的继承困境进而提出相关措施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2.
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公民的财产权进入互联网领域,形成了网络虚拟财产。相较于传统物质形式的财产,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特定的含义以及法律性质,在认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时应考虑实际交易价格以及需求量问题。文章重点分析了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可供公民继承的财产以及可供继承的网络虚拟财产范围,同时论述了在继承时可能存在的诸如丧失账号信息、无人继承等情形时应采取的救济措施,以期为完善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制度提出思考。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互联网用户不断增多,各种网络产业蓬勃兴起,窃取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型财产犯罪随之出现。由于我国现行刑法并未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作出明确规定,也未规定窃取虚拟财产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因此导致了司法裁判的差异和理论界的争议。如何看待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对于窃取虚拟财产的定罪量刑具有关键作用。  相似文献   

4.
网络虚拟财产是一项新型财产权,这决定了其继承问题应纳入继承法规范,但其存在着与传统财产权继承不同的特殊问题。网络虚拟财产是基于网络服务商的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但用户购买或创造的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独立的价值,属于用户所有,网络服务协议不能排除其合法继承。保护死者隐私最终是为了保护死者近亲属的权益,因此用户死亡后由近亲属继承其网络虚拟财产不会存在侵害死者隐私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迅猛发展,网络空间也引发了在法律上属于空白的新问题,网络虚拟财产就是其中之一。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法律上财产的一般属性,同时也具有存续上的非永续性和使用上的非消耗性的独特属性,国外立法对网络虚拟财产都有法律上的保护,我国也应该从立法上肯定这种财产的存在,并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6.
网络虚拟财产具备许多与现实财产相同的属性和特征,可认定为财产。它具有虚拟性、价值性和现实性,这种财产也应该得到法律保护。但是,虚拟财产只有与现实的社会关系发生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时,才能切实进入法律调整的范畴。  相似文献   

7.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其基本规则   总被引:48,自引:0,他引:48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与现实具有隔离性的网络空间中、能够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的新型财产。虽然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不同于传统类型财产的特点,但它仍然是一种特殊的物,接受物权法对它的规制。在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分配上,亦应确定归属于特定的所有者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作为一种新兴的财产,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对这种财产作出具体规定,为了建立和完善网络虚拟财产及其权利的保护,我国应当在《物权法》中规定网络虚拟财产为物权客体,具有物的属性,并制定相应的物权规则。  相似文献   

8.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和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性质,应当包括在刑法保护对象内.盗窃虚拟财产应当按照盗窃罪进行处罚.应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盗窃案件的常见形式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相似文献   

9.
应当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刑法保护,这一点,在我国的刑法学界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但是,针对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犯罪的行为,究竟应以什么罪名进行处罚,目前还有较大的争议.虚拟财产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之一,电子数据只是虚拟财产自然物理属性的体现,虚拟财产不但能和现实世界的财产进行交换,而且市场上也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交易机制.因此,这些虚拟财产已经超越了电子数据本身而具有了财产的属性.  相似文献   

10.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仅存在于网络环境中,能为人们控制和支配,具有有用性和独立价值的电磁记录。网络虚拟财产因其客观性、有用性、价值性、可支配性、独立性和稀缺性等属性而可以成为财产权之客体。网络虚拟财产权应当归入无形财产权体系之中。  相似文献   

11.
随着网络游戏用户规模的增加,网络游戏市场欣欣向荣的同时,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在刑法该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这一问题上,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倾向于将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但这一刑法保护路径存在诸多问题。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是债权,债权这一财产性利益不是盗窃罪的行为对象;即便窃取财产性利益可以构成盗窃罪,网络虚拟财产也不属于盗窃罪中的财产性利益。将网络虚拟财产认定为无体物,盗窃罪说同样存在无法解决的缺陷。  相似文献   

12.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已与现实的生活建立起越来越紧密的联系。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在刑法上还是一个盲点。由此导致的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和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性质,应当包括在刑法保护对象内。我国刑法应严格区分“财物罪”与“利益罪”。  相似文献   

13.
互联网技术在全球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产品———网络虚拟财产,这对传统的抢劫犯罪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虚拟财产具有财产的属性,可以成为网络抢劫犯罪的对象;网络虚拟抢劫是此类抢劫犯罪的新的行为方式;犯罪主体较以往有较大的变化,许多法律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基于此,我国刑法应及时地予以修正和完善,以对新型网络虚拟财产抢劫犯罪进行有效的规制。  相似文献   

14.
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理论上众说纷纭。无论是将网络虚拟财产归入物权、债权或者知识产权体系之中,都难免破坏现有财产权体系的逻辑自洽。网络虚拟财产的本质是一种电磁信息,法律可以对其进行私有产权的界定,将权利的客体由智力创造性信息扩展到一般性的信息,在知识产权之上设计外延更为广泛的信息产权制度,从而实现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有效调整。  相似文献   

15.
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空间内的、具备现实交易价值的、能由持有人操控或支配的专属性数据资料。在民法领域,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已有一致意见。在刑事法领域,对虚拟财产应否具有财产属性这一问题,尚有争议。虚拟财产属于民法学意义上的债权凭证,也属-I-~,1法规定的财产范畴。从刑法角度对虚拟财产进行保护.对维护网络秩序、保护公民权利、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关于互联网行业的行业规范、行业争议开始逐渐的走入人们的视野当中,其中尤以网络虚拟财产的争端为甚.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权的法律属性,有很多种学说,但是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无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给予一个恰当的界定.在这一研究问题上,唯有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理论、性质、必要性的分析以及在立法与司法上的确立与完善,才能真正达到对网络虚拟财产全面的界定以及保护.  相似文献   

17.
虚拟财产是存在于特殊网络环境中的财产,具备法律意义上财产的一切属性。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有发生在虚拟世界的和发生在现实世界的两类,我国现行刑法未对这种侵犯行为作专门规定,只能通过现有刑法的扩张解释来弥补。我国可以通过罪名修改、增订的途径,将虚拟财产纳入传统刑法的保护体系。但未来走向是用专门刑法规制侵犯行为,需建立独立的虚拟财产刑法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8.
伴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在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中应运而生。因其本身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能够通过现实交易体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所以具有接受刑法评价的经济基础,具有财产属性和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属性。《刑法》应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侵财性犯罪对象之一,同时应在侵财性犯罪中严格区分“财物罪”与“利益罪”。  相似文献   

19.
网络虚拟财产基于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的服务合同产生,具有债权属性;而它在特定范围内的对世性和直接支配性,又使之兼具物权属性。发生在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玩家与玩家之间的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日益增多。虽然我国对此类纠纷的法律规制在司法实践中已有所涉及,但在立法上至今仍是空白。因此,应当加强民事、刑事领域的相关立法,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相似文献   

20.
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新兴财产,法律的滞后带来法律性质不明、价值难以评估等问题,导致司法实践中网络虚拟财产分割难度大。网络虚拟财产与其他财产是共性与个性、普通和特别的关系。网络虚拟财产分割可以适用普通财产的一般规则,但在确权制度和价值评估制度上要作个性化处理:虚拟动产以账号密码作为产生公示公信效果的方法;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价主体可以为所有者、市场、专业机构评估,由法院综合各因素最终确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要在私法自治的基础上,兼顾公平正义和物尽其用的价值。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