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 毫秒
1.
网络技术的开发和运用涉及刑法中的“中立行为”.运用客观归责理论否认中立行为违法性的观点,割裂了构成要件和违法性的关系,混淆了“技术开发”和“技术运用”的行为属性.犯罪构成要件承担着禁止性评价的规范功能,行为对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符合性是刑法归责的依据.在主观要件认定中,行为反证和司法推定是判断网络技术犯罪主观故意的重要方法.在“快播案”中,快播公司及其责任人员滥用P2P技术,使公司内部服务器成为淫秽视频源,提供检索和播放服务,并通过文件碎片技术、虚置信息审查机制等方式逃避监管,符合《刑法》第363条规定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在网络技术滥用的法律应对中,应完善前置性的技术操作规程,衔接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使法律在犯罪风险控制和互联网创新保护中取得平衡.  相似文献   

2.
快播案的争议反映了我国刑法学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认定的诸多分歧.目前较为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从中立帮助行为理论的角度来加以分析.这一观点对于限缩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宽泛的刑事责任范围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在事实上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一方面,互联网中共同犯罪行为的异化现象导致适用共犯理论较为困难.另一方面,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普通的经营者存在明显主体特性差异,部分类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特定情形中同时具有市场经营主体和监督主体的双重属性.在共犯理论之外,应当注重从正犯的角度来分析该问题.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刑法责任之认定,首先应当区分作为与不作为,其后进一步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类型化为基础,具体分析作为义务的来源,以最终确认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对在婚姻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时发生的性暴力行为,当其情节恶劣、损害后果严重时,应当认定为强奸罪,被告人应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夫妻关系处于正常状态,妻子基于正当理由拒绝丈夫的性要求,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的性暴力,给妻子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时,应当定性为民事侵权行为,无论当事人是否提起离婚诉讼,过错方配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4.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本质特点在于无端挑起了人们的性欲和损害了普通人的正常的性行为观念。在现代网络环境下,BT、电骡等下载技术改变了互联网原来的存储、下载、上传模式,加速了网络色情电影传播,而网络裸聊则使得行为的定性更加复杂。因此必须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入手,分析利用BT、电骡下载淫秽物品以及网络裸聊行为的的不同情况,进而对此种行为进行定性,从刑法规范角度,规制新型网络色情。  相似文献   

5.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由单位的负责人或者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所实施的,由刑法典明文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传统的刑法学理论对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的研究是以自然人构成和刑事责任为基础的,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固然有其共同的特征,但单位犯罪在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等方面毕竟有其独特之处,而我国刑法学理论界对单位犯罪的研究起步较晚,导致对单位犯罪的概念、刑事责任的认定存在分歧,本文仅对此略谈粗浅已见。  相似文献   

6.
“刑事责任”一直是刑法理论中的重要概念。但是,其概念本身却又广受争议。从法理学上认识,所谓“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刑法禁止的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其本人所作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以此作为前提,刑事责任是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的内在原因。  相似文献   

7.
作为一种较为常见的犯罪行为,聚众斗殴在案件定性及刑事责任承担上存在若干不同认识,通过探究立法原意,并紧密结合执法活动实践,对聚众斗殴罪的犯罪特征、聚众斗殴罪定性中存在的疑难问题鉴定标准和刑事责任承担分类认定等问题进行分析,有利于执法活动中现实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8.
行政职务犯罪之刑事责任的主体不应限于公务员个人,在一定条件下,行政机关也应当而且可以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对行政机关的刑事处罚可以采取限制或者剥夺其某一项职权等方式实现.  相似文献   

9.
淫秽物品是淫秽物品犯罪的对象,对它的认定涉及到淫秽物品犯罪的认定,因而,淫秽物品的认定是淫秽物品犯罪的根基问题。 一、淫秽的内含 要确立淫秽物品的内含,首要的问题是给出“淫秽”的定义,划分淫秽与非淫秽的界限。然而,人们对“淫秽”的理解是与特定的文化传统、民族心理、社会生活等因素紧密联系的,因而,各国对它有不同的理解。 1.外国刑法对淫秽内含的揭示 对于淫秽一词,印度刑法典第292条将它定义为:“反映淫乱或引起淫乱兴趣或其内容(部分或其中几部分)可能引起他人堕落  相似文献   

10.
在企业改制中 ,企业以其部分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的 ,应当依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原企业是新建公司的股东 ,新建公司不应当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资产剥离的改制 ,应当区分投资式剥离和分立式剥离的不同法律属性 ,在后一种企业资产剥离的改制中 ,原企业的债务应当按照依法生效的分立协议承担或由剥离后存续的企业和新设公司共同承担 ;在吸收合并的改制过程中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的义务 ,兼并企业对被吸收企业债务的承担 ,不应当依债权人是否申报债权而定。  相似文献   

11.
BT下载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社会危害性也日益凸显,需要刑法加以调整。基于BT下载的特点,各方主体的行为和作用不同,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也各不相同。在现行刑法体系下,BT下载可能涉及侵犯著作权罪,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罪名;从立法完善的角度看,对于一些具有严重危害性的BT下载帮助行为,应加以入罪化。  相似文献   

12.
我国互联网立法中设定和规定的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都存在合宪与合法性问题,问题最突出的是规章.我们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审查.  相似文献   

13.
证券犯罪刑事责任是指证券犯罪人对其证券犯罪行为所应当承担的依法接受国家刑罚处罚的义务,它是对证券管理秩序的严重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的辩证统一.本文认为应该对证券犯罪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进行多样化、合理化的完善,并提出了具体措施和途径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刑法中的严格责任是指在处理某些特殊的侵害行为时 ,忽略罪过的形式和有无 ,而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为唯一的着眼点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制度。严格责任在我国刑事法律领域 ,既有现实需要 ,又是客观存在的 ,在刑法总则上仿照《民法通则》的做法 ,加入“没有罪过或罪过形式不明确 ,但法律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总摄规定 ,在刑法分则或单行刑事法规中将适用严格责任的范围加以明确 ,使我国刑事领域有关严格责任的理论和立法自成体系。  相似文献   

15.
信息化时代的发展为网络犯罪提供了无限可能。法教义学视阈下,"网络传播"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新型且普遍存在的行为类型。传播行为的构造分为作为与不作为的模式。结合快播一案,快播公司扮演着网络平台提供商和网络服务内容管理者的双重角色。法院从不作为的角度认定判决结果实则合理,但纵观全案,无论就其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还是快播公司的作为模式仍都存在论证空间。在现有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突破传统行为类型的研究,积极探索传播行为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将成为网络大背景下司法实践的重中之重和理论亟待思考的时代命题。  相似文献   

16.
在刑事审判阶段,作为刑事司法主导力量的法官应当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价值中立、地位中立。在定罪方法上应当公正,即必须有利于限制刑罚权并且不得超法规加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也是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司法中所坚持的价值中立取向的必然结论。在认识论上应当坚持相对主义。法官有权以刑法规范为据而改变控诉罪名。  相似文献   

17.
禁播电影,即我国实行电影审查制度下不具备公映资格的电影,不能够在我国境内发行、放映、进口、出口.我国法律实践中仅仅规定了非法传播的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而没有有关版权人版权的民事责任规定.根据版权相关的国际公约,由于其形式上构成作品而应当享有版权,因此在我国被非法传播的禁播电影版权应该得到确认.禁播电影版权的国内保护具有特殊性,首先它不能够积极地行使版权,但是在非法传播的情况下可以依据电影版权而获得民事赔偿.网络服务商对禁播电影的网络传播承担间接侵权责任,而网络版权侵害中的替代责任的确立更成为了必要.  相似文献   

18.
“成瘾”是行为人由于反复或者过度从事某种行为而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行为人在这种状态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即为“成瘾”犯罪。成瘾犯罪的产生有多种原因,因此,对其预防也应从多方面入手。精神行为障碍是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重要因素,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成瘾”犯罪的刑事责任能力的有无和大小将决定其刑事责任的有无和轻重。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定义中规定:犯罪是“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同时又规定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受刑罚处罚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涵义不同,以致在司法实践中和学理上都令人产生疑惑。犯罪最基本的特征是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犯罪的法律特征中的“应受刑罚惩罚性”以“应负刑事责任性”取代更为确切。另外,在刑法中应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已满十四周岁降为已满十三周岁。  相似文献   

20.
在刑事和解制度中,加害人通过积极主动地向被害人承担民事责任表现出其人身危险性程度的降低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减轻,司法机关由此可能决定对其予以从宽处理。刑事和解并不是民事责任承担对刑事责任承担的简单替代,不是加害人花钱买刑,其实质是将民事责任的承担状况作为影响刑事责任程度的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作为一种酌定量刑情节,民事责任的承担状况对刑事责任程度减轻的影响应该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在审判阶段,加害人对民事责任的承担状况不应当影响对其行为的定罪。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