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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犯罪刑事司法管辖权涉及的不单单是一个国家的管辖,更是多个国家的管辖冲突,现有法律已经不能够解决这样的冲突。通过分析网络犯罪对传统管辖权体系的挑战,引介和分析新兴的相关管辖权理论,当前网络犯罪的刑事管辖权体系需要重构。 相似文献
2.
黄宏 《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02,(6):24-29
国际刑事法院和国内法院在刑事司法管辖权上的关系日益引起人们重视。国际刑法的管辖可以分为直接管辖模式和间接管辖模式。国际刑事法院采用了前者。这样 ,国际刑事法院和国内法院在刑事司法上对人的管辖权和对事的管辖权上的关系就成为一种相互限制、相互合作和促进、相互竞争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陈嘉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
面对日益严重的国际犯罪,国际社会建立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院以国家合作的方式来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设想由来已久,然而在主权国家林立的国际社会,国际刑事法院对国际罪行的管辖权或多或少会对国家主权产生影响,因此国际刑事法院通过补充性管辖原则来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现结合《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条文进行分析,以对补充性管辖原则之适用进行初步探究. 相似文献
4.
国家安全近年来受到恐怖主义的严重威胁,采用传统的军事打击方法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因此,国际社会一直希望能在国际法律层面对恐怖主义犯罪进行管辖、审判与惩治。《罗马规约》明确规定了国际刑事法院对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的管辖权,但没有具体规定对恐怖主义罪的管辖权。把恐怖主义罪作为一个罪名纳入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将在法律上有效地打击恐怖主义犯罪,从而最大限度地缩小恐怖主义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相似文献
5.
童伟华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8(3):140-146
南海海域每年都发生大量犯罪案件,一些争端国经常非法对我国船只和人员滥用刑事管辖权,但我国在南海管辖海域很少对外国船只、人员行使刑事管辖权。在国家管辖海域特别是争议海域行使刑事管辖权,有利于强化和维护主权。我国对国家管辖的各类海域应结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积极行使刑事立法管辖权,在南海争议海域应根据具体情形行使刑事司法管辖权。 相似文献
6.
关于我国刑法中普遍管辖原则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普遍管辖原则,是指对于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威胁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不论犯罪地点是否在本国领域内,不论犯罪人是否本国公民,也不论其行为是否直接侵害了本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各有关义务国均可对其行使刑事管辖权。普遍管辖原则是国际社会在同国际犯罪进行... 相似文献
7.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在人类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它的成立意味着对危害人类利益的严重国际犯罪进行管辖具有了更为常规化的形态。而国际刑事法院要真正发挥作用,其管辖权无疑是一个核心要素。因此,研究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探讨了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对我国所可能产生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国际惩治战争犯罪历史的研究——从日内瓦法到《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及未来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安军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1999,(2)
四个《日内瓦公约》及其两个附加议定书,为惩治战争犯罪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前南法庭规约对国际惩治战争犯罪的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但该规约规定国际法庭应优于各国国内法院,超出了国际社会的现实可能性,削弱了法庭的意义。《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是国际惩治战争犯罪的最新发展,在吸收刑法原则、改进管辖权及触发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仍含有理想主义成分,在处理与联合国安理会的关系上也尚待改进。国际惩治战争犯罪的发展史反映出规范审判组织、增强强制性和优先发展个人犯罪惩治的趋势 相似文献
9.
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追究个人刑事责任的常设性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它既不同于只处理国家间争端的国际法院,也不同于安理会特设的几个国际刑庭。其补充管辖原则表明,它对国内法院起着补充作用而不是优先于国内法院行使管辖权。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安理会是合作与协调的关系,但规约第16条规定安理会以通过决议的方式要求法院推迟调查和起诉这个机制存在很大的缺陷,它为政治干涉司法提供了方便之路。 相似文献
10.
张朝晖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0,23(1):83-87
军事刑事司法管辖制度是指确定军事刑事管辖权配置的规则体系。划分军事刑事司法管辖应坚持国家司法权统一行使原则、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原则、属人原则、属事原则。犯罪行为人的主体身份及身份等级是影响军事司法与普通司法刑事管辖权范围和划分上下级军事司法机关刑事管辖权的重要因素。我国理论界对于现役军人的刑事管辖权存在军人犯主义和军事犯主义的学术分歧,对于军事司法机关战时对特定平民行使管辖权的范围存在较大的争议。我国立法应对现役军人的刑事管辖权采取军事犯主义,把战时执行军事勤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纳入军事司法机关的管辖范围。 相似文献
11.
卢有学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20(1):39-41
刑法理论界对于普遍管辖原则还存在一些误解。实际上,普遍管辖原则不仅可以适用于国际犯罪,也可以适用于国内刑法规定的普通犯罪。虽然从实践的角度讲,当嫌疑人进入一国领域后或者被实际控制后才主张普遍管辖权的行使是比较切合实际的,但是,国际法对依照普遍管辖原则而享有管辖权并没有这样的限制。国际刑事审判机构对罪犯刑事责任的追究,其管辖权的获得并不是依据普遍管辖原则,而是来自于条约或者协议的授权。 相似文献
12.
邹涛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17(1):17-20
对于网络经济犯罪案件,由于计算机网络的跨地域性、超越时空性、犯罪行为与结果的分离性等原因,传统管辖权所获得的基本联结点变得不好确认,由此给传统刑法管辖规定带来了新的挑战,导致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发生地确定困难。紧紧抓住以属地管辖为基础,以属人管辖为原则,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为补充的刑事管辖原则,结合网络技术知识,深入研究国家刑事管辖权和公安机关的地域管辖权的确定问题,可以为公安、司法机关打击日益猖獗的网络经济犯罪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13.
朱海波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3,(6):51-57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是国际刑事立法史上的一个巨大进步,也是罪刑法定原则在国际法上的一个重要体现,对于国际刑法的法典化具有重大的推动意义.规约自通过以来获得了较为广泛的批准,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国际刑事法治的积极追求.同时,中、美、俄等大国的缺席影响了规约的实际效力,这些国家能否加入规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国际刑事法院的未来,也决定了国际刑事审判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4.
论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袁彬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55-58
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一类新型犯罪。对这一犯罪,可以从贿赂对象、贿赂范围、贿赂对价、贿赂方式和贿赂领域五个方面加以理解。我国刑法在规定这一犯罪时,应注意刑法与《公约》的协调,立法上注意与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概念之转换,司法上注意与国外贿赂犯罪的规定相协调;刑事管辖权上应当以属地管辖原则为主,辅之以属人管辖;法定刑的设置应以有期徒刑为处罚方式,并可以适用罚金刑。 相似文献
15.
张磊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3):127-128
21世纪以来.国际刑事法院顺利成立并进入全面运作,《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继缔结,各国越来越重视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在打击国际犯罪中的作用。前段时间,索马里海盗事件引入注目,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纳入国家立法规划令人兴奋.国际刑事法院向苏丹总统巴希尔签发逮捕令也让人心头一震, 相似文献
16.
卢思元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1,(6):95-98
20世纪人类历经两次世界大战后,有效惩治和防止严重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犯罪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21世纪初,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国际刑事法院应运而生。国际刑事法院作为一个新生国际组织,其管辖权的,l生质与范围具有鲜明的特点。1998年通过的《罗马规约》对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亦有若干规定。准确理解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和范围,有助于我们了解国际刑事法院在打击和预防严重国际犯罪中发挥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朱利江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7,20(3):69-73
在现阶段的国际法中,国家对国际犯罪(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的缺席的普遍管辖缺乏依据。没有条约规定缔约国有这样的权利或义务,习惯国际法中也不存在一项授权或要求国家这样做的规则。即使禁止国际犯罪构成国际强行法,并不能从中自动推导出任何国家有这样做的权利或义务。相反,它可能违反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国际社会应当努力完善各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使其能够有能力和意愿惩治这种犯罪,并且应当建设一个独立公正有效的国际刑事法院,而不能舍本逐末,去追求缺席的普遍管辖。 相似文献
18.
国际刑事管辖权发展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肖平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2):56-58
国际刑事管辖权产生于《凡尔赛和约》 ,在欧洲国际军事法庭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得到第一次实践 ,前南国际法庭与卢旺达国际法庭的设立使其得到了发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出现标志着其相对完善。本文对国际刑事管辖权的发展演变进行分析评价 ,进而探求其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9.
曲涛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2):19-24
国际刑事法院对于中国主权构成潜在威胁,其根源在于:普遍管辖权的蚕食因素、启动机制的强制因素、战争罪的衍生因素以及程序性审查权的优势因素。中国政府应当顺应国际刑事司法发展趋势,反思和修正绝对主权现,并加快国际犯罪国内立法进程,健全国际犯罪追诉机制,以有效屏蔽国际刑事法院的威慑力,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主权。 相似文献
20.
郝双梅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5(4):53-58
由于我国刑事立案管辖制度对立案管辖权的划分不够清晰、合理,导致司法实践中立案管辖制度规定的粗疏,且法律、司法解释、各部门规定的内容不统一,缺乏协调性;公、检、法三机关的刑事立案管辖权划分不科学、交叉管辖、互相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立法上未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的刑事立案管辖权限,理论界对于监狱是否应该享有立案管辖权也存在争议。文章从立案管辖的划分标准等三个角度对我国现行刑事立案管辖制度提出质疑,为现行制度的合理运行提出一些完善相关立法的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