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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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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业贿赂的发生与市场主体的逐利性和企业经营权的滥用密切相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市场交易主体诚信经营监管机制不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不力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个别企业管理者个人廉洁从业意识不强等主观方面的原因.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必须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相似文献   

2.
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一些企业为了打开市场用商业贿赂的手段来实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但是商业贿赂误导了企业的投资方向,不利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商业贿赂也使得物价虚高,产品假冒伪劣,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反商业贿赂可以从商业贿赂的行贿主体(企业)入手,完善企业会计制度、完善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建立企业诚信疑虑解决机制以及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  相似文献   

3.
论商业贿赂的认定及处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商业贿赂不是一个专业术语,而是指商业行贿和商业受贿两类行为.商业贿赂有典型的商业贿赂和权钱交易型的商业贿赂.目前需要重点整治经营者与公权力掌握者之间进行的权钱交易性质的商业贿赂.应准确把握商业贿赂的构成特征,区别商业贿赂与相关正当行为的界限,商业贿赂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尤其是区别可能构成犯罪的商业贿赂行为和违法但不能以犯罪论处的商业贿赂行为.对商业贿赂的预防与惩治应做好以下工作:健全企业财会制度,强化经营者抵制商业贿赂的责任意识;保证公共权力的正当行使,从源头减少商业贿赂发生的机会;完善对商业贿赂的行政制裁体系;完善惩治商业贿赂的刑事立法;建立查处商业贿赂的协作机制.  相似文献   

4.
商业贿赂是世界各国均存在的一种违法犯罪现象,其既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秩序,又践踏了社会诚实信用的原则。能否有效地治理商业贿赂,关系到我国能不能培育健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能不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本专题通过对社会信用在防犯商业贿赂中作用与策略,治理商业贿赂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刑事政策,以及跨国公司商业贿赂的研究等多视角阐述,以期探索防范商业贿赂的预警机制,完善治理商业贿赂举措。  相似文献   

5.
我国商业贿赂主要有给付或收受回扣、赠送现金或物品、提供其他利益或机会等表现形式。我国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广泛存在的商业贿赂,对社会危害极大。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应从完善治理商业贿赂法律制度、构建治理商业贿赂配套机制两方面,建立结构科学、法则统一、协调完整的反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6.
伴随中国世界经济大国地位的确立和对外投资额的累积增加,海外企业商业贿赂问题日益凸显,严重损害了中国海外企业的整体形象,中国刑法体系应对海外商业贿赂犯罪却严重准备不足。在中国海外投资突飞猛进的势头下,刑法应当承担起打击海外商业贿赂犯罪、维护中国海外企业形象的历史使命,因此,应重构符合经济大国地位的商业贿赂犯罪刑事政策,设置符合海外商业贿赂犯罪特征的罪名体系,强化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和国际司法合作。  相似文献   

7.
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最主要的一种贿赂形式,渗透到商业交易活动的各个方面,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治理商业贿赂应当说有法可依,但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立法相对滞后,商业贿赂犯罪在司法中认定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衔接机制不完善;商业贿赂法律和政策界限不易把握.治理商业贿赂必须把握好政策界限,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惩防体系要求.  相似文献   

8.
商业贿赂具有双受益性,不管是行贿方还是受贿方,都可以从商业贿赂的交易中获取各自的利益,使得商业贿赂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成为商品交易的润滑剂。由于商业贿赂具有涉及面广、形式隐蔽等特点,要治理商业贿赂必须先识别它才能查处它。如果不能查处它,就相当于放任它的发生,那么它就会一直蔓延,直到大多数人所接受而成为约定俗成的“善”。作为政府的执法机关必须要有识别商业贿赂的技术方法,才能有理有据查处商业贿赂,识别商业贿赂行为可以从查账角度着手找到真实有力的证据。  相似文献   

9.
商业贿赂遍及我国社会经济诸多领域,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其根治刻不容缓。然而,我国反商业贿赂法律责任机制存在明显缺陷。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我国现行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与《公约》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不符合国际通行规定,也在一定程度制约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参照《公约》的相关规定,尽快完善反商业贿赂法律责任体系,不仅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而且是构建反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积极举措。  相似文献   

10.
天津德普“回扣门”事件暴露出我国对商业贿赂罪的立法存在着缺陷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对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过于简约和原则,没有形成一个结构合理、衔接得当的反商业贿赂法律体系,且立法较为滞后、轻缓和混乱。为此,我国应当尽快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构建新的商业贿赂罪名体系,填补公司、企业中非国家工作人员间接受贿的立法空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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