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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上收死刑复核权和要求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两个举措的出台,死刑问题再一次成为中国刑事领域的热门话题,并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虽然世界上许多国家在法律上废除了死刑或在司法实践中不再执行死刑,但基于我国的国情以及死刑所具有的特殊功能,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应从完善死刑司法制度着手,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真正做到"少杀、慎杀",从而顺应国际死刑制度发展的总趋势。  相似文献   

2.
在当今国际社会中,废除死刑是人类文明前进的方向,我国废除死刑也是必然的.但我国现阶段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死刑废除还不能被立法机关及大多数民众所接受.那么就需要在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上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努力减少死刑的判决和执行,以期让废除死刑在我国成为可能.因此,完善死刑限制制度是我国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3.
中国限制死刑的理性抉择之路是要逐步废止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再逐步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最后彻底废除死刑。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要充分发挥死缓限制死刑适用的作用以及时目前的死缓制度加以改进,来实现对死刑的司法控制。  相似文献   

4.
国外的实践表明,限制、废除死刑是国家的宏观政治决策,所以公众舆论成为左右死刑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我国决策机构在限制、废除死刑问题上踌躇不前,主要原因也是社会公众对死刑及其适用的强烈支持。从死刑司法与公众舆论之间的互动与交替关系出发,我们应该积极利用公众舆论与死刑司法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形成支持废除死刑的公众舆论,为今后的死刑改革奠定有利的公众舆论基础。从日本裁判员制度实施4年以来的死刑适用现状与舆论调查结果来看,通过扩大死刑司法的公众参与,让社会成员切身感受给出死刑判决所经受的压力,是改变死刑公众舆论的有效途径,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死刑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死刑案件公众参与同样是引导公众舆论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5.
我国在立法上保留了毒品犯罪死刑规定,并且司法实践中大量适用,高居所有犯罪之首。但是,从历史文化观念、法益侵犯程度、刑事政策目标三个层次均难以论证毒品犯罪死刑配置的合理性。面对日益严峻的毒品犯罪情况和传统国民观念等障碍,主张全面废除毒品犯罪死刑是不现实的。我国毒品犯罪死刑制度的改革应走以司法改革为中心之路,一方面废除部分毒品犯罪死刑立法规定,重点是司法上尽可能限制死刑适用的空间,为将来全面取缔死刑奠定实践基础。另一方面,应积极引导社会和公民实现对毒品犯罪死刑配置的理性认识,为毒品犯罪死刑规定的彻底废除奠定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6.
死刑存废之争的法理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如何认识和评价死刑涉及正在进行的我国刑事立法改革的方向 ,涉及现阶段刑事司法中是应当增加还是应当减少死刑适用的价值评判。死刑不能铲除产生犯罪的社会根源 ,也不可能遏制犯罪的产生。死刑具有非人道性和不可挽回性。死刑的存废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在我国废除死刑是一个长远目标 ,逐步限制死刑的适用 ,进而在适当时机废除死刑 ,是比较合适的途径。  相似文献   

7.
刑罚轻缓化现已成为世界刑罚发展的趋势,限制死刑甚至废除死刑也成为了普遍的共识。许多国家都已废除死刑这一残酷、不人道的刑罚,我国也通过两次刑法修正案不断限制死刑的适用。但是根据犯罪经济学中的弹性理论,现阶段在我国若贸然废除死刑会使得死刑至无期徒刑的区段内缺乏弹性,从而产生不良后果。只有通过在实践中严格限制绑架罪死刑的适用,以及设立终身监禁和严格限制减刑的适用等措施改善刑罚结构,才能够增大弹性,为未来废除死刑提供可能。针对绑架罪探索未来废除死刑的可能性,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下铺垫:在实践中进一步限制死刑的适用;对绑架罪设立终身监禁;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减刑制度并加强监督。  相似文献   

8.
少杀慎杀仍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死刑政策 ,该政策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 ,我国现阶段有必要保留死刑 ;第二 ,我国当前应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 ;第三 ,彻底废除死刑是我国刑法应当努力的方向。当前应切实贯彻这一死刑政策 ,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9.
放眼世界,废除死刑已为大势所趋,但我国由于自身诸多客观因素既不能仓促废除又不能无动于衷。在此两难之下,限制死刑就成为我国对待死刑的最佳选择。因此,作为限制死刑的核心要素,"死刑适用标准"也就尤显重要。通过对现行的死刑适用标准提出"罪大恶极"死刑适用标准的历史回归,提高"死缓"核准级别,以及扩大死刑非适用对象等措施,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死刑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10.
大幅限制死刑是当前司法为最终废除死刑而进行的意义深远的探索。在众多限制死刑的途径中,通过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限制死刑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被证明行之有效。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面对死刑适用与否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如何使其不违背公平的朴素观念,给每个死刑犯一个同等的机会;如何令其价值最大化,在事实上减少死刑适用的数量,又满足社会多方需求,是立法、司法、学界不能回避的问题,尤其不能脱离实际增加新的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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