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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进入大资管时代,资产管理行业逐步突破了各个金融机构的边界实施混业经营,给现有的监管的模式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为此,新出台的《资管新规》明确提出对资产管理行业采用穿透式监管。穿透式监管存在的价值在于能够解决大资管市场乱象,弥补分业监管的不足,消除监管套利、有利于防范系统金融风险。但在实施过程中又存在监管主体单一,行政机关存在扩权等问题。因此,唯有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主体,加强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依托投资者适当性对监管成本进行考量才能实现资产管理行业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为了规避监管或监管套利,互联网金融的类资产证券化创设了新的交易模式与法律结构:债权拆分流转、信托受益权拆分流转和资产收益权拆分流转。这突破传统的法律权利类型与法律边界,改变了传统的公募、私募监管逻辑,相关法律规制面临冲击和重构。对实质开展互联网资管业务的非金融类机构监管等领域的法律滞后与模糊,造成事实上的监管真空,引发金融乱象。金融监管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原则,强化穿透式监管,厘清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法律边界,推进央地监管分工的法治化、体系化,消除监管空白,避免泛化式、运动式监管。  相似文献   

3.
我国传统金融领域的机构监管和分业监管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混业经营、跨行业经营不相适应,容易出现监管空白与不协调,而且传统金融监管重视合规性监管,对互联网金融则要加强风险监管。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典型的金融创新,因此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也要创新。我国未来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要创新监管模式,实现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分业监管与联合监管相结合,并探索集中监管改革;要创新监管措施,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数据监测,建立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安全性标准;要创新监管的参与主体,除了加强政府监管外,还要完善行业自律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内控制度。  相似文献   

4.
美国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的对场外金融衍生品监管的缺失以及金融监管体制中的弊端对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我国金融衍生品已经存在并迅速发展,现有的分业金融监管体系、监管法律难以有效适应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需求,亟待改善.  相似文献   

5.
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从分析统一监管和分业监管两种国际金融监管模式入手,说明国际上不存在一个普 遍适用的通用模式。我国应建立一个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为监管主体,机构内控为基础,行业自 律为纽带,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综合监管模式。  相似文献   

6.
P2P网贷平台拓展了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但因监管缺失和能量过度释放不断衍生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风险。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已经进入整顿细化阶段,国家开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穿透式"分类监管,对网贷平台跨界混业经营的无序状况给予有效规范。分析目前"穿透式"监管下问题网贷平台违法违规运作样态,梳理归纳问题网贷平台的数据特征,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网贷平台非法集资数据化排查方法。  相似文献   

7.
美国金融监管模式的转变与我国的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际金融业的自由化发展,美国等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先后启动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模式。中国只有顺应国际潮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现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向混业经营、混业监管模式转变,才能顺应国际国内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8.
由于医疗领域信息不对称、医保基金监管体制不完善、医保基金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较低、医保能力建设不足等原因,导致欺诈骗保现象普发频发,医保基金过度使用将严重损害参保人的利益,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体制建设,提出如下建议: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规范执法机制;筑牢基金监管网络,发挥监管合力作用;提升"互联网+监管"能力,创新智慧监管模式;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过程中的责任认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  相似文献   

9.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金融创新的推动下,由分业经营走向综合经营已成为全球金融业的发展潮流。随着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金融业务的相互渗透日益频繁和深入,中国金融集团已客观存在并初具规模,整体上呈现。集团混业,经营分业”的特点。但与之相对应的金融监管制度却未能跟上金融发展的现实需要,严重剖约着金融集团的进一步发展。为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集团监管体制,可以通过“三步走”的阶段式改革,稳步推进金融经营和金融监管的体制转换,最终建立起统一监管的金融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10.
资产管理本身是价值中性的金融工具,但未能及时对琳琅满目的"大资管"产品定性,被市场投机者作为监管套利的工具,逐渐背离"代客理财,自负盈亏"的宗旨,给金融市场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对此,亟需回归其信托的本质属性,并以此为契机带动我国信托业理念的拨乱反正,真正促进资产管理的长远发展。与此同时,其隐藏的系统性风险也催促着机构型的"分业监管"向功能型的"混业监管"的升级转化,《信托业法》作为上位法依据出台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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