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3 毫秒
1.
刘丁炳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8,16(2):59-65
刑法立法解释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不能成为刑法立法解释的有权主体,自治区、省或者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成为刑法立法解释的主体;刑法的解释性条文、特别刑法和刑法修正案中的规定以及对刑法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不应是刑法立法解释;刑法立法解释与刑法具有同等效力;刑法立法解释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目前我国应该加强刑法立法解释,在将来可以适当限制刑法立法解释. 相似文献
2.
李富友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2,15(1):18-22
每个专业都有其特有的专业术语,刑法也不例外。为了使这些专业术语的含义更加明确,需要对其加以解释。对于刑法中专业术语的解释,历来有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之分,而刑法条文中对于专业术语的解释则属于立法解释之一种。我国刑法条文从总则到分则设立了许多解释性条款,而刑法理论上对它们的研究却不够深入和细致。本文从解释性条款的概念、性质、分类几个方面加以探讨,并对解释性条款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试析我国刑法立法解释的理论与实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立法解释是与我国权力结构相适应的一种制度。刑法立法解释活动主体、对象、程序和形式特点。刑法立法解释应当贯彻刑法罪刑法定原则 ,以及刑法立法解释法律效力和生效、失效和溯及力。刑法立法解释实践较少 ,并有明显滞后性。 相似文献
4.
陈志军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9,21(3):18-27
建国六十年来,我国刑法解释权配置体制的沿革经历了决议前阶段、1955年决议阶段和1981年决议阶段三大阶段。中国刑法学界对刑法立法与刑法解释的关系、刑法解释的对象、能否以刑法立法解释的形式修改刑法、是否应当维持刑法立法解释与刑法司法解释并存的刑法解释体制、如何合理地划分刑法立法解释权和刑法司法解释权的界限、地方司法机关的刑法司法解释权、刑法司法解释溯及力、刑法解释应当奉行的立场、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合理性、扩大解释的限度等问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系统的探讨。刑法解释理论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丰富和完善了中国刑法研究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5.
组织男性从事同性性交易行为之定性研究——对李宁案的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兴良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13(1):119-127
刑法解释是刑法适用的一个重要方面。李宁组织卖淫案审理过程中对于刑法规范用语"卖淫"一词界定解释的争议,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更引起刑法学者对于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刑法解释限度问题的深入思考。刑法解释的基本立场存在着主观解释论与客观解释论的分歧。刑法解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既不能僭越刑事立法权,又不能拘泥于立法原意,而应在立法意蕴所允许的范围内,使刑法解释起到阐明立法精神、补救立法不足的功效。 相似文献
6.
民族法文化视野下的刑法解释目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苏永生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8(3):20-24
在刑法解释目标上,主观解释论虽然对于维护刑法的权威性至关重要,但它不仅不利于国家刑事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之间的良性互动,反而会加刷二者之问的冲突;客观解释论虽然可能使刑法解释偏离刑法立法,进而削弱刑法立法对刑法司法的制约,但对国家刑事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之间的良性互动大有裨益。因而,就具有丰富的民族习惯法实践且法治贫困的我国民族地区的刑事法治发展而言,在刑法解释目标上应当坚持“客观解释论为主,主观解释论为辅”的综合解释论。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立法解释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金玉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0(3):46-51
刑法立法解释,不仅是发展、完善刑法立法的重要方式,也是沟通、联接刑法立法和刑法司法的桥梁。而我国刑法立法解释在理论与实践方面均显消极滞后,亟需改进和完善:应提高对刑法立法解释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解释机构建设,提高立法解释的质与量;改革刑法司法解释制度,建立以法官适用解释为主体,以最高司法解释为补充的司法解释体制,使之与刑法立法解释相协调;促进我国刑法学派的形成和刑法学理解释的繁荣,从而推动刑法立法解释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8.
周兆进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27(2)
在刑法的适用过程中,依据构成要件的解释目标是针对立法原意还是法律规范的客观含义,可将刑法解释分为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刑法解释应当二者兼具,在不同时期有所侧重;理论界依据刑法解释是否只能严格遵循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形成了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但二者在刑法解释的本质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差别。根据犯罪的本质是对规范的违反还是对法益的侵害,可将违法性认识分为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我国刑法应当坚持以结果无价值为基础,逐步适当发展行为无价值在立法和司法领域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9.
经济刑法保护的法益属超个人法益,但无论是个人利益说还是传统秩序说都无助于解决法益理论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捉襟见肘的尴尬处境。应当对作为经济刑法法益的超个人法益进行二元化展开,划分为溯源性超个人法益和独立性超个人法益,构建“溯源性+独立性”的经济刑法二元“双环”法益结构。经济刑法以溯源性超个人法益为原则,以独立性超个人法益为例外。溯源性超个人法益与个人法益之间可追溯,用以规制刑法解释,独立性超个人法益限于重大的、基础性经济秩序,用以实现立法批判。 相似文献
10.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康泽洲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8(1):3-7
从刑法解释论的角度讲 ,网络游戏玩家账号中的虚拟装备等网络资源属于刑法财产犯罪保护的对象 ;比较目前司法实践对这一命题的否定看法可以看出 ,我国刑事司法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 ,应当进一步协调刑法确定性与适应性之间的矛盾。此外 ,在成文刑法面临新的社会需求而需要积极解释适用时 ,与刑事立法一样 ,司法适用者应当考虑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相似文献
11.
王祖书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
刑法的适用过程就是解释刑法的过程,而且刑法解释的水平也是刑法学理论是否先进的重要标志之一.从1997年刑法典实施以来的十余年时间里,"两高"的司法解释"十分繁荣",而在这种"繁荣"的背后,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如刑法解释内容立法化,刑法司法解释主体多元化,刑法司法解释效力冲突化,刑法司法解释方法违法化,刑法司法解释语言粗疏化等诸多问题,较为明显地体现出我国的最高司法机关在刑法司法解释方面不够慎重的态度. 相似文献
12.
马凤春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33(4):33-42
立法解释是在法律施行的过程中,立法机关对法律用语所作的阐释。立法解释存在诸多缺陷。从宏观角度而言,立法解释既不符合民主原则,也不符合法治原则,是规则中心主义的体现,其内容与司法解释内容高度趋同。从微观角度而言,立法解释不当地介入诸多问题。司法解释完全可以取代立法解释,其质量可以得到监督和保障,同时,人们应当坚持客观解释的立场。 相似文献
13.
龚培华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2,17(3):69-75
现行刑法自 1997年修订生效后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曾下达 7个司法解释 ,以明确具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 ;立法及司法机关相继颁布 4则立法、司法解释 ,以明确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从学理的层面进行审视 ,这 11个立法解释及司法解释在解释的形式与内容上均存在欠缺之处。司法适用中需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作出必要的解释 ,但作为法律解释 ,尤其是司法解释 ,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不适当地扩大或缩小 相似文献
14.
15.
刑事诉讼活动中,推定能够用以间接证明正常前提条件下应当存在的犯罪事实,但是必须严格限定其适用.刑罚是预防犯罪的有效手段和保障之一,因而司法实践中必须充分发挥其功能.通过二者的引申,可以认识到现行刑法有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缺陷,而且有必要从这两种意义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论刑法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协调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贾济东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12(4):17-24
目前,我国刑法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存在失谐,其既有法律制度的因素,也有部门的因素和实践的因素。解决二者的失谐,必须实现刑法司法解释的规范化以及立法解释的经常化,而最根本的措施则是要完善制度、加强协调、强化监督。 相似文献
17.
张立刚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8-15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改革的推动意义自不容否认,但7处缺憾的存在却使得《刑法修正案(八)》略显粗糙:以刑法修正案消融刑事立法解释的非法性;以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总则的合宪性质疑;引入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对未成年犯的过度轻刑化待遇;取消死刑罪名、死缓限制减刑导致刑罚体系结构不谐:社区矫正“尴尬入刑”:危驾入刑有违刑法谦抑性。 相似文献
18.
王玉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7(2):54-57
干股受贿的隐蔽性和危害性已经人所共识,可刑法理论的失语和刑事惩罚的失效难以与国家惩治腐败的力度相适应。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7月颁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初步统一了对干股受贿理论与实践上的模糊认识。为加深和扩展研究,对于千股受贿犯罪特定语境下的股份价值、受贿数额、受贿未遂等问题本文特别加以厘清。 相似文献
19.
马波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3(3):7-9
我国未来制定《石油储备法》的立法基础应包括:立法理念、法律制度、规则体系等内容以及相关的技术体系,核心将是立法理念。安全理念、经济理念与人本化理念将贯穿我国石油储备立法目的、原则、储备模式的选择、储备规模的选择之中,为立法提供宏观指导,亦应成为我国未来石油储备立法的主导理念。 相似文献
20.
论刑事立法的合理性原则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黄明儒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9(3):20-24
刑法是以必要的自身之恶实现其理想,实现其自由保护和秩序保障的根本目的,因而在创制刑事法规时必需注重其合理性.刑事立法的合理性是指刑事立法活动所创制的刑事法律规范要符合刑法理想的要求、符合刑事立法基本规则.符合刑法理想的要求属于实质的合理性问题,符合刑事立法基本规则属于形式的合理性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