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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法院以司法改革为名 ,把法官的学理解释作为裁判依据 ,违背了我国“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个别法院用独立司法权来抵制人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违背宪法精神。司法改革必须有序进行 ,在理顺审判机制的同时强化对独立审判权的监督 ,包括对失职法官的过错责任追究。无此便不能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司法独立作为一项宪法原则 ,调整着国家司法机关与立法、行政等其他国家职能机构的法律关系。作为一项司法审判原则 ,确保着司法机关对审判权的公正行使 ,防止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受到来自外界的不正当干扰和影响。司法独立包括法院独立和法官独立两个内容 ,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 ,司法公正是司法独立的目的。我国司法改革 ,应着眼于司法独立 ,追求司法公正 ,努力提高法官素质。  相似文献   

3.
我国法院的管理采用的是审判与司法行政混同模式,其特点是:司法决策与司法行政决策主体混同,法官与司法行政官员角色混同,审判部门具有非常浓厚的行政色彩,法院内部的机构设置大而全。混同模式给法院管理、司法公正与效率带来了诸多问题。在法院内部应尝试将行政与审判予以分离,具体措施为:将法院内部的行政职务与审判职务予以分离;建立审判委员会专业化制度;设立专门的法院行政管理机构——人民法院行政管理局。  相似文献   

4.
强化法院队伍管理是为了提高法官司法能力,规范法官司法行为,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长期以来,我国法院队伍管理一直存在着较强的行政化色彩,这种传统有利有弊,而其弊端已日益困扰司法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地法院对此进行了一些针对性的改革探索,但效果还不甚理想,因此有必要从强化法院队伍管理能力各要素入手,提高法院队伍管理能力,实现法院管理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司法体制已经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步伐 ,必须进行改革。改革要达到三个目的 ,一是司法公正 ,二是司法效益 ,三是司法独立。要做到司法公正 ,一是要提高法官素质、健全法官的监督惩罚机制 ;二是变目前的分级管理体制为垂直管理体制。司法效益的提高 ,应该在保证法院的终局裁决权的前提下 ,赋予某些行政机关以准司法权 ,在提高法官素质的前提下扩大独任审判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处分权的前提下 ,尽可能缩小审理的范围。司法独立要解决的是法官独立问题。  相似文献   

6.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实现司法公正需要进行深入的司法体制和司法制度改革;在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和呼唤日益迫切和强烈的今天,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应更多地借鉴和吸收英美法系的经验,选择弱化法院和法官在诉讼中的职权和作用,突出当事人诉讼地位、强调程序公正价值的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勘验主体未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将勘验主体界定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官,这显然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目标相违背,影响了法官在民事诉讼中的中立地位,也影响了司法公正。为此,建议从立法上明确规定勘验主体及其在诉讼中的地位,以切实保障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的中立地位,推进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8.
审级制度是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的体现和保障。我国现行审级制度存在较突出的运行障碍,其中法院内部对审级制度的突破更不容忽视。为通过完善审级制度实现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要进行观念的更新和思维方式的转化,包括废除对上下级法院关系等级式理解的观念;废除将法官等级化的观念;在法官素质仍有较大差别的情况下,要坚定地贯彻审级制度,坚持审判独立———每一审的独立。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审判独立制度,是指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整体的独立,而不是法官个人的独立,这种制度不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实行法院独立审判制的同时,更应强调法官独立审判,以保证审判公正。而要真正实现法官独立审判制度,就要对我国现有的一系列制度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0.
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是现阶段我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法官员额制度则是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实行法官员额制度,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充分考虑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各种因素,合理吸收借鉴其他法治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科学确定不同级别、不同地域法院的法官员额,稳妥推进现有法官队伍的精英化重组,尽力适应社会公众对司法审判的需求。  相似文献   

11.
环境行政机关介入环境纠纷处理的意义,就在于将行政和司法两个领域加以结合而形成"行政准司法"制度,弥补传统司法救济的缺陷,有效地改善因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造成的纠纷处理效率低下、对受害人保护不利的现象.无论从我国环境行政机关的现有资源,还是从其他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现有实践来看,完善我国环境纠纷行政处理机制都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应该在重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的前提下,丰富我国纠纷的行政处理方式,尤其要加强行政裁决的作用,形成行政斡旋、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纠纷处理体系,并建立公正、高效的纠纷处理程序.  相似文献   

12.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 ,而实现司法独立则是这一方略的应有之意。在我国司法改革中 ,司法独立的进程已有相当的发展 ,但仍存在司法权的行政化和地方化、司法职业大众化及法院内部管理制度混乱等不足之处。必须解决司法和行政的关系 ,改变现行的法官培养模式和遴选模式 ,完善法院内部管理制度 ,提高全民的司法独立意识 ,以适应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论人民检察院审判监督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这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地位决定的.但是,为了保证司法公正,我国法律同时也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审判独立与检察监督之间难免存在冲突之处.为了确保法律规定兑现,我们应从监督权的性质、监督的对象、监督的范围等方面对检察监督进行调整与完善,在保证审判独立的前提下,保证检察机关更好地行使审判监督权.  相似文献   

14.
为提升司法改革的成效,一些地方法院革新观念,大胆尝试吸纳公众参与刑事司法审判过程.在取得实效的同时,也引发了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司法职业化是实现司法独立的有效保障,理所当然应当是刑事司法审判模式创新的主导方向。但司法职业化固有的一些弊端阻碍司法改革进程也不容忽视.社会公众对司法审判的有序参与则正好可以起到弥补作用。因此,有效改善公众参与机制,实现公众参与与司法职业化的协调发展,应当成为中国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一条新路径。  相似文献   

15.
去司法行政化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检察权行政化使法律监督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发生交叉、错位,造成了法律监督职能履行的行政化,制约了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履行。司法体制改革必须改变法律监督工作中单纯的行政管理方式,还原司法管理方式,实现法律监督活动的司法性,以保障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履行。  相似文献   

16.
我国《行政诉讼法》日渐显露出诸多结构性缺陷和深层次矛盾,这些缺陷仅靠司法解释已经无法彻底解决,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已成为紧迫课题。已正式提交我国权威法制机关的中国人民大学版专家建议稿认为,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框架仍然可行,但部分内容已不适应行政法治发展的要求,亟须加以修改补充。为此,中国人民大学版专家建议稿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修改建议,其主要创新亮点是:(1)调整重述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2)增加了司法最终裁决原则;(3)用"行政争议"替代"具体行政行为"作为界定受案范围和起诉权的基本标准以扩大保护范围;(4)提出了改革现有行政审判体制的改革方案;(5)系统构建了指定异地管辖制度;(6)将电子数据证据作为新的证据类型;(7)确立了诉讼停止执行被诉行政行为的原则;(8)增设调解制度和简易程序;(9)系统构建了公益行政诉讼制度;(10)将司法建议制度正式化并强化其功用;(11)建立赔偿(补偿)专项准备金制度和法院支付令制度;(12)增加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审判难、执行难、案件受理数量低、撤诉率高的现象.之所以出现如此状况,原因在于我国的行政审判体制存在弊端负责审理行政案件的一些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既缺乏必要的独立性,难以对抗来自行政机关的不当干预;又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审判经验,难以保证行政案件的审判质量.改革我国行政审判体制的出路在于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目前在我国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18.
行政审判体制重构与司法体制改革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我国行政审判体制不仅缺乏独立性,也未顾及行政诉讼的专业性要求;建立行政法院, 改革行政审判体制既可弥补行政诉讼专业性的不足,也有利于提升行政审判机关的独立地位;这同时构 成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机关整体实现独立的必要策略选择。  相似文献   

19.
证据交换制度在行政诉讼中具有特有的功能,合理的证据交换制度能有效实现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虽然我国司法解释已涉及行政诉讼证据交换的规定,但规定得过于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存在一些弊端,因此有必要对行政诉讼证据交换制度进行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20.
从"力"的视角考量司法公信力,其内涵包含司法能够赢得社会公众普遍信任和信赖应具备的能力,司法获得社会公众普遍信任和信赖后产生的影响力以及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力等三项内容。其中,第一项内容最为重要,应属于司法公信力的核心内容。司法裁判的本质必然要求司法公信系于裁判力,而司法公正的使命必然要求司法公信注重公正裁判,因此,公正裁判力应该成为司法核心公信力的内在构成要素之一。基于司法公正包含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则需要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增强公正裁判的能力。司法公正在法治语境下对裁判力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为两个统一,即司法职业化和司法民主化之间的辩证统一以及司法能动和司法自制之间的辩证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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