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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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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傅忆文 《法制与社会》2010,(33):137-138
刑事庭前程序是连接公诉程序和审判程序的重要诉讼阶段,它制约着公诉程序的运行,决定着审判的模式,影响着整个刑事诉讼的构造,对于刑事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刑事诉讼和谐、公正、效率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外国关于庭前审查程序的立法和实践为参照,从分析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改革的内容和特点入手,指出庭前程序在司法运行中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了"建立预审法官制度"等完善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的构想。  相似文献   

2.
因我国刑事公诉审查程序流于形式带来诸多弊端,对其改革已经成为必要。但如何改革仍未形成定论。要不要及如何设立公诉审查程序,成为我国公诉审查程序改革的两大焦点问题。公诉审查程序对于制约滥行公诉、保障被告人人权、促进审判公正具有不可或缺的价值。应当反思我国公诉审查程序的理论与实践,借鉴法治国家的经验,科学合理地构建我国的刑事公诉审查程序,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在有的国家也称为刑事预审、公诉审查,是指法院于正式审判之前,在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将被追诉人提交法庭审判的诉讼活动。作为连接公诉程序和审判程序的重要诉讼阶段,它制约着公诉程序的运行,保障着被告人的合法利益,决定着审判的模式,影响着整个刑事诉讼的构造,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重要的阶段。  相似文献   

4.
我国公诉审查制度之现状及其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公诉审查制度之现状及其重构肖念华公诉审查即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在我国实行对抗制庭审方式的形势下尤为如此。庭前审查也由以往的实体性审查改为现行的程序性审查,立法原意是排除法官预断,给被告方一个平等地向法庭输送材料的...  相似文献   

5.
公诉审查程序改革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旭 《法学研究》1996,(2):96-102
在我国,审判机关在开庭前对国家控诉机关的指控所进行的审查,被称为“公诉审查程序”。这一程序虽然不象侦查、起诉、审判一样是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但却是构成一个完整的审判程序不可或缺的基本内容。现行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对检察机关的公诉,由于均是由承审的法院(法官)在正式开庭前,从程序和实体上全面进行审查,几乎完成了将要进行的开庭审判的全部实质性内容。这就从程序上造成了实践中的“先定(判)后审”。为了改变这样的审判  相似文献   

6.
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重构之法理探析及初步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修改前后的两部刑事诉讼法,虽然均在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中对庭前审查程序作出规定,但由于立法时对庭前审查程序的功能认识不够清晰,相关规定过于简单和粗疏。因此,有必要对庭前审查程序的改革问题加以深刻思考。鉴于目前对于庭前审查程序的研究多局限在具体实施问题的层面,在评析各家之说的基础上,对庭前审查程序重新进行定位,对其价值取向、理论原则等问题展开初步论证。最后提出重构我国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的若干设想。  相似文献   

7.
谢小剑 《法学论坛》2005,20(2):117-123
公诉审查程序以防止无根据的追诉和审判,防止国家公诉权滥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为要.但不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迅速审判的权利.因此各国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省略公诉审查程序.目前我国任何案件进入审判程序都必须经过审查起诉程序.因此,应当规定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如果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同意简化公诉审查程序的,经检察机关同意,可以省略审查起诉程序.  相似文献   

8.
我国公诉环节继续羁押存在三大问题,根本原因在于缺少独立实质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公诉环节分别对应诉讼职权和诉讼监督两种制度定位。公诉环节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体标准应当考虑社会危害性、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和羁押公正性;在程序设计上应当以公诉部门为审查主体,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互衔接,在审查方式上强化司法审查色彩,在外部配置方面完善审查的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9.
谢安平 《河北法学》2007,25(9):131-135
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的价值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对公诉案件进行"过滤",从而抑制公诉,防止不必要的和无根据的审判发动;二是对公诉案件进行"分流",使不同刑事案件适用繁简不同的诉讼程序,防止简单案件适用复杂的诉讼程序,或者是复杂案件适用简单的诉讼程序;三是保障人权并节约诉讼资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预审法官制度"等完善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的构想.  相似文献   

10.
公诉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侦查程序的审查把关者,又是审判程序的启动者,还是诉讼程序的纠错匡正者,对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保证法律在刑事诉讼中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作用。公诉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密切相关.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三项重点工作是履行公诉职责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1.
科学合理的一审公诉案件审理程序张军从审判工作角度看,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的一个中心问题,就是审判方式的改革与完善。新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和开庭审理的具体方式以及一审判决的内容等,均作了更为科学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原来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  相似文献   

12.
初论我国刑事诉讼中设立中间程序的合理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公诉权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诉讼的请求权 ,作为一种公权力和诉权结合的权力形态 ,一方面要求从公益原则出发扩大公诉权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以发挥非刑罚化矫正犯罪的功能 ,另一方面 ,为防止公诉权的滥用 ,必须使公诉权接受司法审查 ,以达到保障人权之功效。由于我国公诉审查机制存在严重的缺陷 ,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因此 ,从总体上重构我国刑事审前程序 ,建立中间程序 ,发挥中间程序的多重价值功能 ,实现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科学化、合理化。  相似文献   

13.
唐雨虹 《行政与法》2010,(7):120-123
文章对当前公诉案件庭前程序存在的功能异化现象及其成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提出公诉案件庭前程序应有的理念和基本原则,并具体从公诉案件庭前程序的预备制度、公诉审查、证据开示和案件分流等方面就如何走本土化的渐进改革之路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4.
庭前审查程序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阶段。在开庭前对公诉案件进行司法审查,可以有效地防止错诉、滥诉的发生,保证启动第一审程序的案件质量。本文通过对我国庭前审查程序中现存的问题进行逐一剖析,并希望借鉴西方国家确立的预审制度,构建独立的刑事庭前审查程序,实现刑事诉讼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15.
正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是连接公诉程序和审判程序的重要诉讼程序阶段,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制约着公诉程序的运行,决定着审判的模式,对于刑事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刑事诉讼和谐、公正、效率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我国庭前审查程序的现存不足,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  相似文献   

16.
论公诉的程序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诉机关通其审查起诉程序,一方面对侦查活动实行全面审查以保证办案质量,另一方面也为审判活动提供了前提和基础;同时,公诉制度作为法律监督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公诉机关有权对侦查和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充分认识公诉的上述程序意义,有利于国家追诉权的正确行使和刑事程序的合理、有效运作。  相似文献   

17.
2002年高检院公诉厅下发了<关于试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综合化改革的通知>([2002]高检诉发第112号),要求各省级院在本省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分市院开展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综合化的试点工作,并同时下发了<关于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制作说明>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以下简称<制作说明>和<样本>)."审查报告综合化"改革,是通过充实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内容,将以往办案程序中的阅卷笔录、复核证据提纲、审结报告及出庭预案等文字材料综合在一起,使<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能够全面反映从受案到出庭前的工作内容,并进一步完善审查起诉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8.
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鉴定意见的审查,在现实中遭到不同程度的忽略。在现实中存在对鉴定人身份资格的审查不足、对鉴定意见内容的审查不细致、对鉴定意见证明力的采信不合理等诸多问题。公诉部门鉴定意见审查的机制处于一定程度上的失效状态。应当反思其失效的原因。应针对成因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着手,解决鉴定意见的审查问题。  相似文献   

19.
刘晶 《新法规月刊》2014,(3):129-138
我国刑事庭前准备程序一直附属于正式的审判程序,为法学界及实务界所忽视。虽然新《刑事诉讼法》在该阶段增加了庭前会议制度,但是庭前会议仅仅是“了解意见,听取情况”,没有法律效力,故而庭前准备程序被严重虚置化。解决问题的出路短期在于由立案庭法官担任预审法官,预审法官主持庭前公诉审查和庭前会议程序,避免庭前预断,同时赋予庭前会议法律效力以及完善其证据展示、争点整理以及程序分流的功能;长期在于将控辩平等、公诉规制、司法审查等现代刑事诉讼理念全面地贯彻到庭前阶段中,并且改变长期以来庭前准备程序附属于庭审程序以及过于偏重惩罚犯罪的刑事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20.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方式的修改意义重大,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刑事公诉方式与庭前程序及审判程序密不可分,其深层价值和潜在功能不容忽视。公诉方式作为审判模式的航标,与审判模式相生相克,引领着审判模式变革的进路与方向。我国刑事公诉方式经历了从"全案移送、实质审查"到"部分移送、形式审查"再到"全案移送、形式审查"的历史变革。审视刑事公诉方式的价值和功能,探究修法的理由,需细致分析公诉方式对审判模式变革带来的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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