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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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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性化:改造罪犯的全新维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造罪犯人性化的实践,迫切需要理论给予必要和确实的回应。其实,人性化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维度。监狱改造罪犯正是对罪犯人格的确认、对罪犯合理需要的满足、对罪犯权利的尊重。监狱改造罪犯的模式是:源于报应,表于惩罚,载于改造,止于自由。人性化,是改造罪犯的全新维度,监狱要重写人性化。与之相适应,应大力推进监狱职能单一化、监狱制度法治化、监狱警察现代化。  相似文献   

2.
监狱民警的权利主张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过。在和谐社会视野中,不仅要关注罪犯的权利,也要关注监狱民警的权利。监狱民警的权利保障机制必须从思想认识、法律法规、行政组织、环境装备、维权途径等方面构建完善。惟其如此,才能保证监狱民警依法履行权力,维护监狱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相似文献   

3.
作为监狱的行刑对象,罪犯并不是超理性的主体,相反他仅仅具有有限的理性和自由意志。基于对主体的这种合理定位,所以不可能依靠罪犯通过自己心灵的净化而自己改造成功,监狱的刑罚执行作用必须得到强调和重视。监狱通过外在的刑罚执行,并辅以罪犯自身的反省,从而可以把罪犯改造成规范意识主体,这是监狱执行刑罚的一个向度。同时,监狱在运用规训方法改造罪犯时,要运用更人道的手段,尽量避免权力与罪犯的直面冲突,因此,提高监狱的惩罚艺术就是监狱执行刑罚的另一个向度。  相似文献   

4.
理想与现实之间——关于罪犯权利的深层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权利是一种社会事物,它不是孤立存在的,要受其他社会现象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对权利及其存在状态影响最显著的,是社会形态、阶级关系、社会规范、社会意识等几个方面。监狱管理者在调配权利资源时,既要遵守法律,更要遵守社会规范。监狱工作的发展和罪犯权利的保障都要着眼于监狱的本土资源。权利合作规律表明,经过启发教育,多数罪犯是愿意和他人合作的,这从一个方面为罪犯的可改造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5.
毋法祥 《中国司法》2001,(10):26-27
监狱工作的实质是执法,其执法主体是监狱,监狱是国家实施刑罚的执行机关。它的主要职责是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那么在这样一个特殊的领域内,是否还需要体现以发展为主题的工作思路呢?我认为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这也是青海监狱系统所面临的现实所必须要求做到的。  一、监狱工作要适应新形势,必须要有发展的工作思路  青海监狱工作经过50年的运转,形成了人员多、负担重、点多线长的弊端,监狱经济多年不景气,截至1999年底,企业负债率已接近100%,全系统人均负债9万多元…  相似文献   

6.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颁行,监狱法律关系也运用而生.本文试就监狱法律关系的几个基本问题谈以下浅见.一、监狱法律关系的构成与特点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监狱法律关系就是由监狱法所调整的,在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与罪犯之间,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监狱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其一,监狱法律关系发生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工作过程之中,始于罪犯被收监,终于罪犯的刑罚执行完毕.其二,监狱法律关系实质上是监狱机关与其他监狱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中主要的是监狱与罪犯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三,监狱法律关系由监狱法规所确认和调整.监狱机关与罪犯之间的关系不能都成为监狱法律关系,只有  相似文献   

7.
罪犯权利的价值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将监狱仅仅定位于剥夺罪犯权利的机关,是不尊重罪犯权利的表现,是一种不负责的态度。因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而采取的严格管理措施,并不是简单地在法律之外剥夺罪犯的权利,它并不否认罪犯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相反,是为改造罪犯服务的。如果只从宏观的、逻辑的角度片面强调罪犯的权利,从表面上看,似乎尊重和扩大了罪犯的权利,实际上缺少可操作性,而且最重要的,是背叛了监狱剥夺自由的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8.
罪犯人权保障的实际状况及改进人权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犯人权问题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西方敌对势力借此对我国推行西化战略的一个重要武器,我们不能回避罪犯的人权问题,应该向国际社会发出一个我国重视监狱人权保障的强烈信号。我国监狱通过各种方式和机制保障罪犯人权实现,然而罪犯的人权保障,法律还应对执法者的公权和罪犯私权有明显的界定;法律既要保障罪犯的权利又要规定罪犯的义务;在执法中既要讲理性又要讲人道;在执法机制中要平衡刑罚执行权和检察监督权;在监狱工作整体上处理好改造创新与法律制度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培育罪犯高尚的道德人格不仅是监狱文化的价值追求,也是监狱文化真正成为改造罪犯内在动力的保证。培育和塑造服刑罪犯的道德人格,既要努为构建先进的监狱文化,增强罪犯的道德情感,强化罪犯的道德责任;又要通过制度创新,维护和最大限度地发挥罪犯的创造力。  相似文献   

10.
监狱行刑客体与监狱行刑对象既密切联系,又有着原则区别。监狱行刑对象是指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他是监狱行刑客体的载体。而监狱行刑客体是指对于正在狱内服刑罪犯执行刑罚的具体指向。具体又分为惩罚客体和改造客体。监狱行刑的惩罚客体是罪犯的人身自由,某些罪犯还包括政冶权利。监狱行刑的改造客体是导致罪犯个体犯罪的主观恶性。...  相似文献   

11.
确立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需要重新解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刑罚执行政策,实现基本刑事政策与监狱行刑政策的契合。监狱行刑领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在具体监狱制度的实践中加以体现,主要表现在罪犯权利保障、罪犯纪律惩戒、罪犯分级外遇、刑罚执行变更等四个监狱重点行刑制度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监狱的实现,要以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布局调整、监狱物质保障,监狱工作理念更新、监狱制度建设、法治建设为其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2.
行刑权是指国家的刑事司法机关依法享有的将法院的生效裁判付诸实施,对罪犯执行刑罚的权力。行刑权最基本的执行主体是监狱,在法治社会下,由于监狱法制的不完善、监狱司法主体地位的缺失以及监狱理念的滞后,我国监狱行刑权出现了错位。这导致监狱在改造和预防犯罪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刑罚特殊预防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展示。鉴于此,必须完善监狱制度,为行刑权的良性运作提供制度支持;剔除经济因素,以纯化行刑权主体的刑事司法机关性质。为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改造罪犯,行刑权的运行应当社会化。  相似文献   

13.
改造本体分为两类:以罪犯为主体的改造本体和以监狱机关为主体的改造本体。前者是指罪犯通过学习、实践和反省,逐步达到改造目标;后者是指监狱机关对罪犯施加积极影响,使其改过自新,成为守法公民。  相似文献   

14.
组织罪犯生产劳动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同时又成了维持监狱生存和发展所需经费的重要来源。在实行监狱职能单一化,彻底切断监狱生产与经费保障联系的过程中,监狱必须结合实际,通过调整投资结构、产品结构和罪犯劳动组织形式,一方面,以适应强化监狱职能需要,充分发挥劳动在改造罪犯中的手段作用;另一方面,以大力挖掘监狱生产潜力,充分发挥监狱生产对监狱经费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15.
监狱工作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工作离不开社会有关部门的支持。监狱工作社会化是指监狱机关在改造罪犯的过程中,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挖掘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促进罪犯改造的各种手段的总和。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既有法律依据,也有实践依据。在现实背景下,为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使监狱工作整体协调发展,适应国际行刑社会化发展趋势,必须大力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要克服当前对监狱工作社会化认识不足、社会资源运用不足、体制机制不顺以及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的环境亟待优化等问题,需要各级领导重视监狱工作社会化,理顺监狱工作社会化的体制机制,完善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的法制环境。同时监狱机关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监狱工作。  相似文献   

16.
《中国司法》2006,(1):108-108
64罪犯会见的有关规定问:我的一个亲戚最近被判刑投送监狱改造,请问,我们作为他的亲戚是否可以去监狱看望他,有什么具体规定?(山西梁启东)答: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这是罪犯的一项法定权利;同样,罪犯的亲属、监护人也可以按规定去监狱探视罪犯(即通常所讲的“探监”)。会见是罪犯维系自己与家庭关系的重要渠道,也是亲属、监护人了解罪犯改造情况并对其进行规劝、帮教的重要途径。《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这里所指的“规定”,是指监狱和监狱管理机关为保证罪犯…  相似文献   

17.
由于罪犯特定的法律身份和人身状态,与普通公民权利相比,罪犯权利具有有限性、不完整性、特定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因此,作为弱势群体,罪犯权利亟须国家的公力救济。而单纯国家本位的监狱行刑中,遵循的是阶级斗争范式,不但对罪犯权利不够明确,而且在观念上习惯于“赐予”罪犯权利,根本无法全面保障罪犯及其利害关系人的权利。随着权利本位理论的确立,基于权利本位引领下的规范体系研究势如破竹,基于罪犯权利的不同来架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有助于监狱行刑和罪犯改造以及社会和谐的罪犯权利公力救济机制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8.
监狱文化是监狱文明的承载和积聚,对正确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发挥着重要的导向、凝聚、激励、规范作用。监狱文化可以不同标准进行分类,并有其自身特征。同时也对监狱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的监狱文化建设还存在滞后于监管改造工作发展的现象,因此,必须以此为基础,从多种途径建设监狱文化进而推动监狱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犯罪劳动实现形式包括犯罪从事劳动的形式和监狱组织罪犯劳动的形式,通过劳动改造罪犯是监狱组织罪犯劳动的根据,是罪犯劳动的本质属性,但罪犯的劳动如何不符合社会需要,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它的改造目的也难以实现,监狱对罪犯劳动的组织形式也难以维持。因此,研究罪犯劳动的实现形式及其改革发展,必须时刻把握罪犯劳动的改造适应性和经济效益性。  相似文献   

20.
要防止罪犯产生脱逃、自杀意念,管教干部必须树立全新的改造理念,建造教育改造的系统工程。要尊重罪犯权利,珍惜犯人生命,关心罪犯健康,构筑稳心工程,帮助罪犯解决实际困难,干警要用自己高尚的人格影响罪犯。防范罪犯脱逃、自杀,要在治本上下功夫。在对罪犯严格管理的同时,必须关心他、帮助他,用现代文明激活思路,用先进的思想、先进的文化去影响罪犯,真诚为罪犯着想,使其受到感化,并建立监狱内的安全阀和预警机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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