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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我国《著作权法》第 1 8条 (以下简称第 1 8条 )规定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 ,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此条前半句并无争议 ,原件所有权的性质是物权 ,是基于有体物的存在而存在的权利。而著作权的性质则为无形财产权 ,并不依附于有体物 ,所以不随原件的转移而转移。但此条的后半句以法律明文规定著作权能之一的展览权归原件所有人所有 ,笔者以为不仅可能侵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权利 ,有悖于民法民事法律行为自愿的原则 ,更使著作权法本身出现矛盾 ,以致引起发表权与展览权之间的冲突 ,…  相似文献   

2.
美术作品(Fine Arts),狭义仅指绘画,而作为“造型艺术作品”的另一种说法,还可以包括雕塑、建筑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为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由于美术作品的智力成果集中体现在原件上,权利与载体的联系非常紧密,因此产生了关于美术作品著作权与作品的有形物(载体)——原件的所有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经过十年的努力和打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终于尘埃落定。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于2020年11月11日获得通过,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其内容有重大革新,可谓十年磨一剑。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充实和扩张了著作权的权利客体,赋予了作品以法律定义,承认了视听作品的概念,规定了作品的开放兜底条款,完善了作品排除规则,扩张了广播权的内容与范围;革新和完善了著作权归属和利用规则,新增了演员职务表演权利归属规则,革新了合作作品权利授权和行使规则,作品登记制度正式入法;强化了著作权保护制度和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将实际损失与侵权获利并列为第一位的损害赔偿确定方式,确立了基于著作权使用费标准的损害赔偿方式,大幅提高了法定损害赔偿标准,明定了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上多处重要修改和迭代革新,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积极而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接触权是在无形物作品与作为载体的有形物不可分离地结合后,当作为载体的有形物(著作物,或作品原件、稀有复制件)转移占有后,作者仍然是无形物作品的权利主体,基于其对无形物享有的人格利益,其仍享有在一定条件下,接触和控制作为载体的有形物的权利。作者行使接触权的条件包括:作品的原件或稀有复制件由作者以外的主体所有;作者不持有符合其利用目的的作品复制件;作者必须具有合理行使著作权之目的。作者行使接触权时,应主动接触,而不得要求原件所有人提供作品,接触作品后应采取无伤复制的方式;作品原件所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5.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所采用的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行使规范模式最有利于维护合作作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适用,在合作作者违法单独行使权利的对外效力、“不能协商一致”的内涵是否可作目的性扩张、如何具体化不确定概念“正当理由”、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的界定、除外的是否仅限于“转让”等方面存在疑义,文章对其从法律解释学上进行了分析.《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17条规定了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行使规范,其关于合作作者在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受侵害时得单独行使诉权的规定值得肯定应予保留,而其关于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行使规范的规定,则应吸收前述法律解释成果作进一步完善,同时应规定该规范可类推适用于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6.
对著作权法中权利穷竭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穷竭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对权利人权利限制的一项基本制度。这种制度在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中都有相应的体现,在专利法中有专利权穷竭,在商标法中有商标权穷竭,在著作权法中则有版权穷竭。其中,版权穷竭是最为复杂的一种。本文将重点研究著作权法中的权利穷竭制度。一、权利穷竭制度的含义纵观国际社会,著作权法上的权利穷竭制度已为许多国家所承认、接受并对其含义给予了相应界定。例如,英国的《安娜法令》开创了版权穷竭制度的先河,规定著作权所有人在印刷、出版和出售方面享有有限的权利(即著作权所有人对作品的…  相似文献   

7.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法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锦川 《人民司法》2012,(5):98-104
著作权的特点之一在于它的法定性,即其著作权的权利范围为法律所明确规定。这种法定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一项权利,其权利范围的大小由法律规定。基于历史、文化、传统、社会经济发展不同,各国法律所规定的著作权的权利大小不同,比如有的国家法律规定著作权人享有收回作品权、追续权,但我国著作权法却没有赋予著作权人这项权利;二是著作权中的每项具体权利的边界也为法律所明确限定。比如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不属于发行权控制的范围。广播权亦是如此。  相似文献   

8.
季风 《中国律师》2013,(10):63-64
追续权,是指作者及其继承人或法律指定的组织.在保护期限内,对美术作品原件的每一次再出售要求分享一定份额的权利。这一权利也可适用于手稿的再出售。2012年《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送审稿第14条规定了追续权的内容,即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文字、音乐作品的手稿首次转让后,作者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对原件或者手稿的所有人通过拍卖方式转售该原件或者手稿所获得的增值部分,享有分享收益的权利.该权利专属于作者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  相似文献   

9.
技术措施与著作权法中的权利限制制度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杨述兴 《知识产权》2004,14(2):14-17
本文从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具体制度入手,分析了将技术措施纳入著作权法后著作权人权利的扩张与传统的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之间的冲突.文章指出,从利益平衡、作品属性和经济学角度我们都可以得出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的合理性,但却不能必然得出可以将技术措施纳入著作权法中的结论.将技术措施纳入著作权法中,对合理使用制度、首次销售原则等著作权法中的权利限制制度也会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10.
我国著作权归属模式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著作权法确立的著作权原始归属模式是以著作权属于作者为原则,以特殊规定为补充,以合同约定为例外。该种模式中作为原始归属原则补充的特殊规定包括有关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的规定,涉及范围宽广、条件模糊,而且没有充分考虑私权自治理念,导致现实中时常发生作品著作权归属纠纷,并且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随意性比较大。现有著作权归属模式的缺陷在我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中应予克服。  相似文献   

11.
一、我国非自然人作品权利归属立法缺陷分析我国著作权法基于保障作者权益的立法目的和宗旨,对自然人作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进行了三个层次的制度设计,为表达方便,本论文将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统称为非自然人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对法人作品进行了规定.对于由法人或者其他组  相似文献   

12.
<正> 和其他国家一样,在保加利亚,越来越多的文学艺术作品,尤其是科学作品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创作的。达种情况造成很多有关行使著作权问题的产生。本文将概述保加利亚在这一方面所采取的决定。众所周知,要确定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创作作品而产生的权利,主要困难在于这些作品要受著作权法和劳动法两重规定的制约。根据著作权法,作者应该拥有自由处分他的智力成果  相似文献   

13.
“著作权滥用条款”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过程中引起了巨大争议。尽管昙花一现,但著作权滥用问题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本文对我国当前关于著作权滥用问题存在的争议乃至误区进行了分析与澄清,提出著作权滥用有着不同于专利权滥用的自身特性,构成著作权滥用并不以违反反垄断法为前提,《民法典》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规定并不妨碍著作权法中规制著作权滥用规则的构建。“草案一审稿”中的“著作权滥用条款”规定过于粗糙与模糊,未来待时机成熟仍然应该在著作权法内部寻求著作权滥用的规制方案。  相似文献   

14.
任何主张因思想内容方面的公法目的而对作品权利直接加以限制的观点均是错误的,不论这种限制是针对权利内容还是针对权利行使.著作权法作为私法,依据表达形式判断是否构成作品并予以保护;公法从思想内容的角度判断作品的传播是否应受到限制.公法的立法指向是限制作品的传播而不是限制著作权的具体权项,在私法上给予违禁作品著作权保护不会导致其与公法上的禁止性规定产生冲突,违禁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最终就是一个诉讼中的证明问题.  相似文献   

15.
"假冒他人署名"究竟作何理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杨 《知识产权》2002,12(2):42-43
修正后的《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列举了八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定情形,其中第八种情形规定为“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这里的“制作”和“出售”属于普通的事实行为,一般不会产生歧义。“作品”的含义虽然比较复杂,但《著作权法》第三条已对它作出明确界定,即包括以文  相似文献   

16.
论作品载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著作权法律关系中,其客体是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九类之多,涉及到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尽管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广泛、门类众多、形式各异,但是所有作品都涉及到作品载体的问题。然而,对于作品载体却是被人们长期忽略的一个问题。在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著作权方面的论著中,虽然常常提及到“物质载体”、“作品的载体”、“载体”这类词,但至今尚未对其作过专门  相似文献   

17.
张春艳 《法学杂志》2012,33(9):80-84
从世界范围来看,电影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主要有两种立法例,一种是创作者立法例,另一种是制片者立法例。结合我国的著作权制度和法律传统,比较两种立法例的优劣,我国在第三次修订《著作权法》时,应该采纳创作者立法例,规定电影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制片者通过与作者签订合同获得电影作品的独占使用许可权。  相似文献   

18.
(二)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在网上的使用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那么,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在网络环境下又享有什么权利呢。笔者认为,著作权人在网上同样享有《著作权法》所规定的5项权利。关于对作品的使用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对它进行了列举式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作用作品的权利,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那么,作品在…  相似文献   

19.
1991年6月,我国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此条例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颁布的,它是我国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实施法律保护的具体规定。根据著作权法原理,所谓著作权,是指关于作品的表达(expression)方面的权利。各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都是,未  相似文献   

20.
《法律科学》2015,33(1)
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判断是否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时,存在主观和客观双重判断标准,因而造成司法不统一的现象,这亟需《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统一标准.然而,《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草案送审稿第13条第2款第3项除了将现行著作权法关于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规定进行简单合并外,并无任何作为.虽然日本有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立法构造采取了严格主观标准,但从日本的学说和判例已经出现超越严格主观标准的种种迹象来看,并不值得我国借鉴.综合考量《伯尔尼公约》规定及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著作权法关于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水准,以及著作权保护和作品利用之间的利益平衡,我国宝采客观判断标准,以客观上损害作者声誉为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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