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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或部分连带责任的差别不大,不应高估其意义。《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和第12条针对的都是数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导致同一损害的情形。由此可以解释安全保障义务人“相应的”责任是指其就同一损害只须承担部分赔偿的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责任,其特点在于第三人须就同一损害承担全部赔偿的责任;其原因在于第三人为故意侵权和《侵权责任法》第26、27条的类推适用,而不在于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侵权行为具有不作为的性质或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具有全部的原因力。有过失的安全保障义务人针对故意侵权的第三人有追偿权。双方针对受害人都只是过失侵权时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2条,相互间无追偿权。  相似文献   

2.
关于侵权责任归责划分标准,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是以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为基础,这其中有人主张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多数则主张采用过错责任(包括推定过错)与无过错责任相结合的归责原则.即对于一般侵权行为承担过错责任,对于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侵权行为则承担无过错责任。而过错责任(包括推定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相结合的归责原则也为《民法通则》等一些涉及侵权责任的法律所采用。然而笔者在研究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划分标准时发现.这一延续了20多年的侵权责任归责划分标准将随着《侵权责任法》的颁布施行戛然而止,一种全新的归责划分标准悄然出现。  相似文献   

3.
海上人身伤亡案件受害人有权选择请求加害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违约或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应根据民法通则、海商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确定。违约责任以严格责任为一般原则,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对旅客承担过错责任不合理。一般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而特殊侵权行为为无过错责任。现行的关于海上人身伤亡赔偿的法律、行政规章和司法解释对赔偿范围、损失计算、责任限制的规定标准不一,相互不协调,应予修正。  相似文献   

4.
论过错是民事责任之唯一根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中,过错实际上吸收了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从实质上说,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只有一项,即行为人过错。民事行为的归责原则本质上只有一条:过错责任原则,既适用侵权,也适用违约。任何无过错违法、无过错侵权、无过错发生责任的规定,都违背民法的基本逻辑和法理。  相似文献   

5.
船舶互有过失碰撞所致油污损害的责任主体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本文通过对一具体油轮碰撞案例分析 ,对造成海域污染是否应由碰撞两船的所有人对油污损害直接承担连带责任 ;以及污染环境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否应排斥过错责任则适用及对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侵权行为责任体系中的地位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6.
版权间接责任是指未直接实施侵犯版权专有权利的第三人基于某种特定行为,或与直接侵权者之间的特定关系为他人实施的直接侵权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美国判例法将该责任的来源划分为两种:帮助侵权和替代责任的情形,分别界定了二者的适用条件;而且规定对于前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后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文从经济学"成本-效益"的角度分析了这种法律安排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7.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民事责任的确定坚持过错原则。但对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民法通则》另有规定。不过,特殊侵权损宫赔偿纠纷往往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司法实践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一、坚持无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原则。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则适用无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公平责任三种不同原则。特殊侵权责任案件,无过错责任是主要的,推定过错责任是少数,公平责任原则是个别的,但他们同时并存,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8.
论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孙玉红 《河北法学》2006,24(2):102-106
对于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目前存有三种学说,认为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应当依据不同的场合确定.对于权利人要求行为人仅承担停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则无须证明行为人有无过错,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特定场合,才必须证明行为人具有过错,此乃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的归责原则;若权利人要求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则必须证明行为人的过错,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定场合,才无须证明行为人的过错,即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无过错责任为例外.  相似文献   

9.
过失相抵是损害赔偿法中的一项基本规则,适用于所有的损害赔偿之债。在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可以适用过失相抵,这是法律之公平精神与自己责任原则的要求。在可以适用过失相抵规则的无过错责任中,对该规则的适用也应有一定的限制。首先,只有当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重大过失时,才能适用过失相抵,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其次,如果受害人是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是受害人本人还是其监护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对侵权人赔偿责任的减轻都不得低于全部损失的一定比例。  相似文献   

10.
归责原则,就是确认侵权行为人应否负民事责任的原则,即确认侵权行为人对自已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准则.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民事立法和审判实践普遍适用的基本的归责原则,也同样适用于铁路运营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但是,有关学者提出:铁路法规定的铁路运营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既不是过错责任,也不是无过错责任,而是采用两者之间的一种责任形式.笔者认为:铁路运营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归责原则,在完全的过错责任和完全的无过错责任之间,不存在第三种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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