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随着刑法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刑法现代化的发展,量刑的内涵也随之发生诸多变化。其中,量刑之“量”并非只是“量化”,而是“裁量”;量刑之“刑”并非只是“刑罚”,而是“刑事责任”;量刑之“过程”并非只是宣告刑的裁量,而是宣告刑等(如处断刑、执行刑、免刑)的裁量。这些变化,既是刑法现代化在量刑问题上的客观反映,也是量刑规范化的现代科学基础。在当前量刑规范化探索中,量刑基准等的正当性问题之所以遭受普遍质疑,在很大程度上就缘于对以上变化的弱视。 相似文献
2.
作为衡量与比较参考点的基准是人类评价某一事物必不可少的思维前提,理性的量刑应当有量刑基准的存在。本文以法院刑事判决书为分析材料,以司法机关的实际操作为考察视角,依据法定刑的等级,将宣告刑转化为同一量纲的等距数据并以此表示量刑基准,克服以往通过代数平均数来表示量刑基准的局限,不仅实现量刑基准的通约功能,而且还为宣告刑与法定刑之间的沟通架设了桥梁。 相似文献
3.
4.
5.
6.
在量刑时,定罪情节的功能在于确定量刑起点,非典型的量刑情节的功能在于调节量刑起点确定基准刑,而典型的量刑情节的功能在于调节基准刑确定宣告刑。对同一犯罪事实,不仅要在定罪时评价,也要在量刑时评价,这并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对此,在存在非常规犯罪构成事实的案件、存在罪数选择的案件、存疑案件等案件中尤其应予以注意。 相似文献
7.
一、对刑事量刑自由裁量权的理性认识所谓刑事量刑自由裁量权,主要是指在正确认定犯罪的基础上,法官在刑法法定刑刑种及其幅度内,综合估量并确定宣告刑的一种裁判决断权,其实质是法官在法定刑幅度范围内,对犯罪人分配刑罚,酌定刑种及其轻重的一种权力。但是,言及刑事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有必要先从理论上对之有个清醒、正确的认识。 相似文献
8.
刑法主要研究的是犯罪与刑罚的问题,而对于刑罚的研究离不开对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量刑幅度适用的探讨。因此,犯罪事实与法定量刑幅度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对量刑制度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如何确定影响量刑的犯罪事实,以及如何根据犯罪事实,确定合理的量刑幅度;并在此基础上,以法定刑为基础,根据量刑情节合理的调整量刑幅度,最后确定宣告刑。我国的量刑制度有合理的根据,但也有其不尽完善的地方。本文在参考美国《哥伦比亚高级法院自愿适用量刑指南》的前提下,以盗窃罪为切入点,对我国的量刑根据和情节进行合理的分析比较。 相似文献
9.
10.
数罪并罚死刑案件的量刑应采用并科主义确定基准刑,即以量刑情节指向的全部罪行的基准刑之和作为数罪的整体基准刑。采用吸收原则很容易导致量刑不公,因为其他罪行的基准刑由于被死刑吸收而难以在量刑过程中发挥作用。只有当数罪的宣告刑确定之后方可适用吸收原则,即用死刑吸收其他罪行的宣告刑,再以死刑作为最终的宣告刑。量化分析法、相互抵消法和综合评估法是规范自首适用的重要方法,非死刑罪行的刑罚对自首的从轻效果可以产生抵消作用,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检验数罪并罚死刑案件的量刑结果是否公正、死缓适用是否合理的最后标准。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已逾十年,在确定宣告刑的量刑方法上,经历了从“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向“以定性分析为基础,结合定量分析”转变的过程,本文在介绍这一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着重通过分析“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量刑方法存在的弊端来论证“以定性分析为基础,结合定量分析”量刑方法的合理性,认为后者是在尊重刑法规定的基础上对量刑活动的归纳、总结,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对该原则的细化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2.
13.
彭文华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6):164-177
19 世纪以来,美国量刑改革经历了酌定量刑、量化量刑以及混和量刑三种不同模式。酌 定量刑时代推崇康复思想与矫正刑,司法自由裁量权几乎不受节制。量化量刑时代重在消除量刑偏差与实现量刑均衡,通过设置形式化、量化的规则和标准指导量刑,极大地约束了司法自由裁量权。双轨制量刑模式特点是法律的形式规制与法官的直觉感悟并重,确定量刑与不确定量刑混融。与量刑双轨制相对应,美国在量刑委员会的功能与定位、量刑指南的简化以及量刑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从量刑基准到基准刑:量刑方法的革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量刑基准的内涵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量刑基准通常是针对抽象个罪予以确定,并将适用于个案或者作为法官对个案量刑的参照物。量刑指导意见认为脱离具体犯罪事实去寻找量刑基准不符合法官量刑思维,在方法论上也不具有可操作性,主张结合个案具体犯罪事实分步骤确定作为量刑情节发挥调节功能的基准点,该基准点即量刑指导意见中基准刑。基准刑作为区别于狭义量刑基准的概念的一个范畴,其提出有一个过程,并具有自身的规定性。基准刑概念的提出使量刑步骤得以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从量刑基准到基准刑的转变,反映出我国量刑方法的革新。 相似文献
15.
16.
量刑在本质上不是"刑之量化",而是"刑之裁量"。这决定了量刑思维不只是形式逻辑思维或辩证逻辑思维,而是二者的有机统一。量刑方法作为量刑思维的表现手段,需遵循量刑思维的以上逻辑规律。传统的经验量刑法虽然是辩证逻辑思维的充分展现,但没有融入现代形式逻辑的现代科技手段;而所谓现代量刑方法虽然使用了现代科技手段,但又只是遵循现代形式逻辑规律,规避了辩证逻辑规律。刑法现代化下的量刑方法构建,应是基于量刑思维的逻辑规律,把传统经验量刑法与各所谓现代量刑方法进行整合,以形成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量刑方法。 相似文献
17.
量刑事实是公正量刑的事实基础。量刑事实包括法定的和酌定的量刑事实,并随着刑罚观念和刑事政策的变化而有增减,因而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案情去"发现"和归纳,并剔除那些似是而非的事实材料。明确了量刑事实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后,尚需对量刑事实之于量刑结论的影响力,通过内部和外部比较的方法进行合理的评价,才能真正发挥量刑事实对宣告刑的决定作用。而法官在量刑过程中对量刑事实的运用,则主要在于解决同向量刑事实可否超越法定刑限度、逆向量刑事实之间的冲突如何化解等问题,本文主张,同向量刑事实所决定的刑罚可以低于法定刑下限,但不得高于法定刑上限;逆向量刑事实间的冲突可以根据质的不同进行适当抵消。 相似文献
18.
19.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是法的正义性的要求,如何准确地把握各个犯罪情节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并对其作出公正有效的法律评价,是刑法适用的关键。根据量刑规范化的要求,以定罪情节作为确定量刑起点的依据,以定罪剩余的其他构成要件情节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依据,两者之和确定基准刑。根据量刑情节以加减百分比的方法调整基准刑确定宣告刑。对于同一个犯罪情节不得基于同样的理由,以同样的标准进行重复评价。 相似文献
20.
论量刑原则与量刑公正——关于修改完善我国量刑原则的立法建议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量刑公正是量刑原则的灵魂,量刑原则是量刑公正的保障.现行刑法第5条既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又是量刑活动的指导方针,但是其他规定量刑原则的条文却与之不相匹配,未能切实贯彻和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精神,从而赋予法官宽泛的刑罚自由裁量权,给情、权介入诉讼留有游刃空间,致使量刑偏差不可避免.为了坚持刑法第5条,改善实现量刑公正的法律环境,将法官的刑罚自由裁量权限制在合理范围,最大限度地避免刑罚打击误差,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国家长治久安,本文特提出修改完善我国量刑原则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