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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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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汪永清 《中外法学》1994,(2):20-24,51
<正> 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简称应受处罚行为),有学者也称之为行政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人)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应受处罚行为,涉及诸多问题,本文拟就下列关键问题发表一些认识。 一、行政处罚的归类原则 “归类”即责任的确定。在侵权行为法中,归类一般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体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后,应依据何种根据使其负责。行政处罚中的归类可理解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规范的行为后,应以何为判断标准使其承担行政处罚之责。行政处罚归类原则  相似文献   

2.
现在中韩两国在各个方面的交流越来越密切,但是由于两国在政治、法律等各方面存在着一些较大的差异,这给在处理问题时也许会带来一些困惑,甚至也许会给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在此拟简单探讨一下两国经济犯罪类型与处罚的异同点。  相似文献   

3.
张君 《法制与社会》2014,(13):269+273
商业贿赂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当前我国对于此类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在法律规定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应当加以完善,以加大对此类行为惩治力度。  相似文献   

4.
陈有 《法制与社会》2013,(5):293-294
随着近些年"见死不救"事件的频频出现,尤其是"小悦悦"事件的发生,不断地引发人们对于道德法律化的思考,纯粹的道德诉求是否已经不能满足社会需要,见死不救入罪是否具有可行性,本文从道德、犯罪构成及法的操作性方面分析见死不救入罪不可行。  相似文献   

5.
一、应具有妨害公务的主观故意。妨害公务罪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出现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严重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这是典型的妨害公务罪的主观故意,但有时行为人在主观上并没有妨害公务的故意,而是由于当时的特殊环境或社会阅历的不同,无法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妨害了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实施侵害行为的目的,不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而是出于其他原因,其行为不应构成妨害公务罪,触犯其他罪名的,应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6.
针对醉酒驾驶引发的社会问题和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威胁,《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酒驾驶行为纳入刑法的处罚范围,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在我国目前对醉酒驾驶行为主要适用行政处罚的情况下,醉酒驾驶行为入刑说明了该行为已发生质的变化,但如何处罚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试从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相衔接的角度,在相关理论探讨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目前醉酒驾驶行为惩罚方式在适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途径,以期在目前的惩罚结构上更好发挥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合力,解决醉酒驾驶屡禁不止的痼疾.  相似文献   

7.
正案名:朱某挪用公款罪案 主题:《刑法》第37条规定的免除刑罚是指对行为作有罪宣告,但对行为人免除刑罚处罚,即不判处任何刑罚[1]。作为一种非刑罚处罚制度,其在发挥功效的同时,也会在适用过程中存在一些亟需厘清的问题。如行为人不具有法定的免予刑事处罚的事由,法院直接适用该法条对行为人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不仅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而且在刑法理论界也存在较大的分歧,尤其是直接适用且未经报核程序,成为检法之间多年  相似文献   

8.
亲属包庇,是指行为人对犯了罪的亲属,采取隐瞒、赞助、作伪证等方法帮助其逃避法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外传统刑法和西方现代刑法对该类行为大都有特殊规定.考虑社会通行的人伦道德观念,应修改我国现行刑法第310条包庇罪的规定,对包庇亲属的行为减轻或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9.
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过失行为,导致就诊人伤残甚至死亡等严重后果,进而引发“医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10.
胡倩茹 《政府法制》2008,(12):31-32
贵州省纳雍县维新镇一驾驶员开车撞伤路人后,不但不立即采取措施救助伤者,反而在片刻的犹豫后加大油门,对受害人进行再次碾压,致其死亡。这一事件经当地媒体披露后,引起人们关注。 “宁可撞死,不要撞伤。”这是时下一些司机持有的“可怕”想法。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下,不仅在贵州,在全国其他一些省市,本不该发生的惨剧时有发生。这种令人匪夷所思行为的出现,其原因何在?是人性的沦丧还是制度的缺憾?  相似文献   

11.
倒卖车票系传统犯罪,但新时期赋予了其新的犯罪形式,导致司法认定产生了一定的困难。本文从"倒卖"行为本身出发,在廓清倒卖行为本质的基础上,对几种新型"倒卖"行为是否涉及犯罪做了详尽的论述;之后,针对一些新的经济实体,厘定了适格的倒卖主体;最后,探讨了该罪的刑罚适用,其中包括犯罪金额的计算、由此带来的犯罪未完成形态、以及单位作为犯罪主体时的处罚问题。  相似文献   

12.
林维 《法学》2021,(3):38-47
最高法院的有关意见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处理,在法益确立和责任确定等问题上都存在诸多争议,并可能导致该行为处罚的不当。《刑法修正案(十一)一审稿》对此作了初步回应,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则将该行为由危害公共安全罪彻底转变为扰乱公共秩序罪。考虑到高空抛物行为的多样性,实务上,应当特别重视《刑法》第291条之二第2款的规定,确保高空抛物行为在发生竞合时仍应按照重罪处罚,同时也要通过对构成要件要素的解释,适当限缩这一轻罪的处罚范围,避免违法行为的轻罪化。  相似文献   

13.
孙桂京 《法制与社会》2012,(24):133+135
扒窃案件在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大量涌现.而对扒窃行为入罪的不同理解,致使司法实践中扒窃案件定罪处罚出现争议.本文依据实践案例,从扒窃的含义、扒窃是否需要携带凶器、扒窃对象方面探讨扒窃案件在实践中的处理和认定.  相似文献   

14.
近日,深圳市人大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论证会,组织市民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对该条例的草案论证稿进行讨论。这部有可能成为全国首部市民行为规范法规的条例拟对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按传统的看法,市民行为文明与否属于道德范畴,与法律法规似乎不搭界。正所谓: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因此人们对行为文明,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不遵守者,只是在道义上受到谴责,不必为此付出代价,因而,一些不文明行为经常无所顾忌。事实上,道德与法律可以相互转化,道德要求可以上升为法律的强制,法律的强制则让道德要求固化为自觉的遵守。国内的不文明者,一旦出境、出国,就文明了,因为那些地方,不文明行为将受到重罚。因而,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既需要道德教化和社会舆论,也需要考虑法律手段,深圳将文明入法的重要意义正在于此。尤其是在国内,深圳首次将不文明行为予以细化和系统化,涵盖市容和环境  相似文献   

15.
随着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确定,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将自上而下地在全国铺开。根据以往经验,机构改革过程中,往往是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高发时期。因此,做好机构改革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预测,是有效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重要前提,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保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以往的经验,地方的机构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主要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将更为突出。这次机构改革的目的在于转变政府职能,精兵简政。但一些地方的领导为了局部利益,会无视法纪,做一些违反组织人事…  相似文献   

16.
唐芳 《河北法学》2008,26(6):18-23
自从有了电信增值业务,电信欺诈和盗窃行为日益猖獗,从此电信用户就沦落为任电信运营商和电信增值业务服务提供商随意"宰割"的对象。面对强大的电信运营商和电信增值业务服务提供商,用户能够通过投诉或诉讼获得胜诉的微乎其微。针对电信增值业务市场所出现的这种规避法律打击、疯狂"圈钱"的行为,我们必须借助现有法律的相关规定给予最严厉的制裁,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财产免遭不法侵害。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分则对于数额犯的"数额"规定繁多,对"数额"的理解不能一概而论,单一抽象的理解只会造成更多的争论。数额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数额的发生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或客观处罚条件的一种犯罪类型。以是否直接侵犯法益可将数额犯的"数额"分为直接侵犯法益数额与间接侵犯法益数额。"数额"是否为行为的违法性提供实质依据,可分构成要件的数额和客观处罚条件的数额。可去除刑法分则对具体数额的规定,转用公式化的表达。  相似文献   

18.
现在有一种奇怪的现象,一些人的合法权益受了侵害宁愿忍气吞声,也不愿求助司法机关;两人发生纠纷,情愿选择私了,也不愿听凭法律的裁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对法律还能不能主持公道没有信心。在有些地方,现实情况往往是:当人们的正当权利受到  相似文献   

19.
人作为一个系统的存在,其行为是受到生理的、心理的和社会环境的交互影响.在当代,人们尤其会受到传播媒介,如媒体、网络、电视的影响,本文以社会认知理论的视角,以黄海波嫖娼为例,探讨大众传媒与舆论的关系,以期了解大众传媒是如何引导舆论导向进而影响人们行为的.  相似文献   

20.
金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是严重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探究其行为的成因,预防其发生,就成为一个非常急切的课题。本文通过对金融犯罪处罚方式的法经济学分析,提出对其增加剥夺特定职业资格刑的处罚,以达到寻求最优化处罚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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